我的身后传来老乞丐的声音,他几乎是扯着他的破锣嗓子冲我大喊:「谢谢您!谢谢!您真是我的贵人啊!祝您以后平步青云、前程似锦、金玉满堂!」
他祝福得不对,他说的这些我早就达到了,我已经是一个世界第一的巨人了,我已经强大到没有任何进步的空间了。也许人民币上应该印上我的肖像。
我笑着摇摇头,跑下了天桥,我的身体迎着风,奔跑在璀璨的夕阳下,每跑动一步就会带出一道金色的霞光。
我得快点离开这里,因为我知道,如果我再晚一步,乞丐磕头的脑袋就会把天桥撞得粉碎,所有人都会被钢筋砸得东倒西歪,成都的晚间新闻一定会播报一起离奇的交通事故。
我会在一日之内周游完全世界,用我的超能力帮助每一个深陷泥沼的庸人。
可惜,事实证明,即使是我这种级别的「伟人」,也会为爱受伤。
「如果我送你了一样你很喜欢的东西,但是是我偷来的,你会怎么做?你会和我吵架吗?」
「你不是经常送我这样的东西吗?」
茉莉挑着左边的眉毛上下打量了我一番,若有所思地笑了。
如果是大街上哪个陌生人敢这样看我,我很可能会生气,但是她这样看我,我反而觉得有一种梦幻的亲昵。
「哦——我知道了。」茉莉歪着脑袋,阴阳怪气地对我说:「你被你的高中生女朋友甩了,因为你偷了东西,她接受不了,对不对?」
「盗窃真的很可耻吗?」
我想转移话题,但实际上我这个问句恰好回答了她的猜想。我好蠢。
两个小偷开始讨论道德问题。
「当初我偷你东西的时候,你怎么想的?」茉莉反问我。
「我简直要气死了。你也太缺德了!那可是我来成都身上带的所有的钱,那部手机我也才刚用了几天。我想了无数种报复你的方式,如果再让我见到你,我肯定要把你按在身下狠狠肏无数次,才能解我心头之恨……」
说着说着,我自己就笑了,但我也有点想哭。
笑,是因为我意识到自己原来可以和受害者感同身受;想哭,是因为我发现自己早就变成了一个坏人。
时间过得好快……这一年发生了好多好多事情,如果我从没来过大城市,我绝对想不到我的人生会如此动荡不安。
成都的一年,比利姆的十年还让人难忘。
「不行。」我掏出手机,「我要打个电话给她。」
茉莉突然把我手里的电话抢走了。
「你干什么!你干嘛抢我的电话?」
「别打。如果你打了,你就输了。」
「输了?我输什么?」
我被她搞得一头雾水,先是说失恋,又是说偷东西,怎么现在又扯到输赢上去了?
「俄切,你相信磁场吗?」
「那是什么东西?」
「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东西,但是它永恒地存在在男女关系中。只有掌控磁场的人,才能在一段感情关系中占据上风。」
月光映在她深棕色的眼眸上,看起来深不可测,好像能吸进人世间所有的情咒,她看起来像一个女巫,也许她本来就是。
茉莉的人格与年龄不符。
当初在舞厅第一次见她时,我一直以为她已经二十多岁了。后来才知道,那时她还只是未成年,她今年也才十八岁。
请不要误会,我并不是说她长得显老,我的意思是她的外表和内心已经超脱了人们普遍对于一个女人年龄的定义,她的容貌和气质永远定格在一个难以捉摸的模糊状态,不幼稚,但也绝对不成熟。
她的灵与肉永远都处于一个女人一生最好的状态,所以我总是称呼她为「女人」,而不是「女孩」,她生来就是女人,从她刚出生的那一刻她就是个标准的女人了,而不是女婴,也许这一切在她爸内射他妈的时候就已经注定了。同样,四五十年后她依旧是女人,如果她能活到那个岁数的话。
「我从来不信这种神神叨叨的东西,我不感兴趣。那都是你们女的喜欢研究的东西,像星座一样。」
「你到底想不想让我帮你?」
听到这里,我只好改变态度,虚心求教。
所谓磁场,其实就是一种恋爱中的心理战术:想要一个人特别爱你,那首先要让自己「不爱她」。在一段亲密关系决裂之后,你越不理她,她就越想你。以不变应万变,你越是什么都不做,她越是会像疯了一样去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