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下半身打瘸!”
……
“有道是情敌见面分外眼红,简直是小学鸡打架嘛……”夹在两人中间的小孟不经意间便将自己的心里话说了出来,当她意识到自己不小心同时惹到两个不好惹的人时,气氛已经冷了。
韩拾一和阎王同时沉默,朝小孟狠狠剐了一眼。
“咳咳……那个我不是那个意思哈……其实……哎呀阎王大人我真不是那个意思哈……小凡人我……”反正小孟自己现在左右不是人,她干脆转移话题催促他俩赶紧开始施法救人:“子时剩下时间不多了,还要不要救银沥上神啊?”
“开始吧。”阎王后退几步,走到法阵的中央弯下腰去,他施法划破手掌,待鲜血染红整个掌印时,他单手触地快速结印,嘴里念念有词:“冥界阎王在此立鼎,以吾之鲜血祭阵,保阴祟不外泄,保阳界不受侵,保连通阴阳两界之人平安归来!阴阳阵,启!”
霎时间,黑咕隆咚的土地再次亮起璀璨的蓝色亮光!
“走!”
小孟提拎起韩拾一的肩膀,毫不费力地将韩拾一带往半空,两人就这样开启的阴阳阵中央飞了进去。
“早去早回!”
目送两人进阵,阎王收回鲜血淋漓的手掌,合上手心。他闭上双目,盘腿端坐在阴阳阵中央,就地造了个结界,开始为阴阳阵作鼎。
开启阴阳阵需要消耗大量法力,通常开启后很快便会关上,以防阴气外溢人间。所谓的“鼎”就相当于架于阴阳阵门之间的一块石头,防止阵门关上,阎王以自身作鼎,更是能防止阴祟之物从阵内溢出,为祸人间。
阎王忽然想起一向恪守本分的自己在韩拾一面前竟然有失言行,就气不打一出来,须得重新运法才将颤动的阵法安定下来。
但是一想到银沥和这个凡人有可能来真的,他就越发后槽牙发痒。
咬了咬后槽牙,成为“鼎”的阎王短暂陷入了无意识状态之中,
大约五万年前,刚飞升成神的他还不是阎王,当时所有人还会叫他的名字:药风。有一天,神尊夜浮光从人间游历归来,带回一个襁褓里的婴儿,他向神界宣布,这个孩子是天生的神。
忽然这个婴儿恸哭不止,一瞬间整个天地都能听到他的哭声。
这是何等强大的神力,药风非常惊讶。
他原以为世间所有神都和他一样,须得苦心修炼,感悟天道,才有机会飞升成神,他怎么都没想到,世界上竟然有人天生神骨,一出生就是神,少走几百年弯路。这个孩子的出现,足以震撼神界。天生神骨,又是多么让人羡慕。
旁人不知道,至少药风一开始嫉妒他嫉妒得快要发疯了。
毫无意外的,这个天生神骨的孩子在众神的祝福和期待中长大。
他天赋异禀,领悟超强,修炼任何法术都快人一步。哪怕他还是小萝卜头大小的时候,法力都已经甩药风好几条街了。
换句人间的话来说,有些人一出生就在罗马。
银沥一出生就能倾听万物之声,这种与生俱来的本领,是药风无论怎么努力都追赶不上的。
可是药风还是毅然开始了这场漫长的追赶。
一开始是不服气。
药风向来自命不凡,根本就不甘心被一个小孩超越自己,于是他到避世阁拜学,求夜浮光收他为徒,但是夜浮光拒绝了,说,他与他并无师徒之缘,便将他指给了云来仙祖。
那天药风记得很清楚,一个小萝卜头拿着一串糖葫芦躲在夜浮光的衣摆后,扑闪着一双水灵灵的眼睛看他,无甚情绪。
后来药风在云来仙祖处学法,依然时不时就借仙祖托付之由来避世阁拜会夜浮光,一开始他是想来看看这个“天生的神”修行得怎么样,到底有没有进步,想法子与他切磋切磋,看看他有没有比自己更强一些。
但是,银沥的成长出乎所有人意料。药风每一次来,他都长得比上一次高一个个头。用不了多少次,这个怀着神骨的孩子便已经成了一个意气风发,惊才艳绝的翩翩少年,
后来,他来避世阁只是想看看这个天生的神。
再后来,夜浮光在神墓自毁神魂与肉身,药风得知银沥一把火烧了神墓,被新任的神尊强加了四道缚神锁贬为死神,发落到无妄海受罚。
于是药风便三拜仙祖,离开云来仙山,向神尊自荐担任下一任阎王。
阎王代神尊统管冥界,负责维护冥界地府、阴阳两界秩序的所有事务,权力之高在冥界无人可及。
但是阎王却是一个被限制了自由的神职——成为阎王后,没有神尊的允许不可擅自离开冥界。
不过这对药风没有太大影响,是他甘愿留在冥界驻守的。
八百年过去了,药风凭借自己八面玲珑的交际能力,在冥界混得风生水起。
银沥从无妄海出来后,又在药风管辖的冥界地府大牢里待了很长一段时间。现任神尊弥胥君下令阎王,要银沥在地府大牢里把戾气养没了才能放他出来。
于是药风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不知给给银沥擦了多少次屁股,他瞒着神界,写了不少文采斐然的小作文递送到弥胥君座下,大夸特夸银沥劳改表现佳,戾气全消,积极参与冥界公益活动——比如收留流浪的小动物、给老人让座、扶老奶奶过马路等等……最后也不知到底是药风的作文太优秀,还是弥胥君实在是看烦了,一道神令下达,让银沥从冥界地府的牢房里释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