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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第1页)

隔日包思善起了大早,翻箱倒柜地找衣衫,待她穿戴整齐出门,发现太阳都老高了,心里嘀咕着,她也没磨蹭多久啊,怎么一眨眼就这个时辰了?匆匆到了展昭的小院,展昭正在练剑,见她来,朝她笑了笑,“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包思善盯着他的眼睛瞧了一会儿,虽然蒙了眼一样俊,但还是这样更俊朗。“我怕来迟了你又跑去忙公务。”

展昭收了剑,“既然应了你,便没有食言的道理。你想去哪?”他也闷了许久,出去走走也好。这还真把包思善难倒了,来的早堵了人,可这么找去哪逛?似乎看出她没主意,展昭笑笑,“不如去常乐茶馆听听才子佳人。”

包思善撇撇嘴,什么才子佳人,其实他是想去听最近的传言吧?心里还是挂心这些事,早知道就不告诉他了。展昭见状,问道:“不想去?”

“没有……”茶馆就茶馆嘛,这么早也没地方去,先去茶馆坐坐再做打算也好。

因为时辰尚早,茶馆里稀稀拉拉地坐着几个人,不见平时的热闹。包思善是常客,她每回来大多是找林宝,伙计招呼他们入座之后便机灵的跑去找来了林宝。林宝年纪比展昭还小上几岁,却留着两撇小胡子,反而显得比展昭年长了。

见了面,互相说了几句吉祥话,新春见面寒暄无非如此。林宝落座,看看展昭,道:“展大人,听思善说你前不久伤了眼睛,如今看来是好了,真是万幸。”

“可不是,幸亏公孙先生医术了得。”包思善跟林宝相熟,说话也随意,“林大哥,这次展大哥是为了破获一桩奇案才伤了眼,回头我跟你说说,茶馆便又有新段子了,保管你宾客满棚。”如今随着林宝的名气渐响,不少大茶馆要来挖角。不过,林宝念着常乐茶馆老板在他落魄时拉了他一把,推拒了多方邀约。老板也不是小心眼的人,多少也给了他一些分红。现在,他也算是二老板了。

展昭笑得有些无奈,思善什么时候也学得跟林宝一样,说话像说书,动不动就奇案,哪有那么玄乎?不过,今日他倒是想问问那玄乎的浓雾。林宝听展昭提及,立即来了兴致,说得活灵活现,好似他亲身经历过一般。其实他也不过是道听途说,事情始末也简单,就是城西那一带有人夜归发现奇怪的浓雾,后来又有几个夜归的人发现浓雾。浓雾出现的地方并不固定,远远地看去一团白茫,除此之外似乎并无不妥,所以被人渐渐乐道了几天后也就没了消息。

说完之后,林宝看向展昭,“展大人,你走南闯北,见多识广,可曾听闻过这样的怪事?”

展昭喝了口茶,摇头道:“从来不曾。依你看,这雾是怎么回事?”林宝摸摸两撇小胡须,似在琢磨,“冬日夜里起雾并不少见,可这显然不是起雾。若说是奇特的天气似乎也说不过去,我特意去翻了一些奇闻异录,并无收获。啧,若是有什么发现倒可以编一个新段子,可惜了。”

展昭笑笑,林宝满门子心思都在说书上,也好,人生百样,未必只有科举一条道。浓雾的话题就这样不了了之,在他们辞去时,林宝叫住包思善,“听说百书斋那儿进了一些古籍,我脱不开身前去,你若有空,去帮我看看有什么奇闻异志。”

包思善应了,反正时间还早,便跟展昭一道往百书斋去。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人品大爆发,居然双更!

☆、做客

百书斋铺面不大,里头的东西却不少。文房四宝各类诗词自不必说,最有特色的当属四处搜罗来的古籍。林宝喜欢搜罗奇闻异志改成段子,每隔一阵就要来看看,久了百书斋的伙计见有新书到便会顺带地知会他一声。而包思善闲暇时也喜欢看杂书,也是百书斋的常客,她跟林宝就是在这相识,且一见如故。

到了百书斋,包思善跟着伙计前去看新到的古籍,展昭则在书架前随意翻阅。他并没有看书的闲情逸致,但包思善常把她喜欢的书借给他,渐渐地养成了每日睡前看几篇杂文的习惯,也颇为有趣。当然,那些书都是包思善的。他多少能从中瞧出她的喜好,是以,在书架高处落灰的角落里发现了这本破旧古籍时,他直觉她会喜欢。

掸了掸灰,封面上的字迹清晰了一些——《妖夜志》。略翻了翻,虽然破旧,里页也多有脏污破损,但内容似乎诡异玄幻。扫了几眼,似乎窥见一个异世。待他结了账,包思善才挑好书从另一排书架前走来。展昭一笑,“挑好了?”

包思善挑了几本游记,写的是边疆的风土人情,其间夹杂着一些战事,跟寻常的游记大不相同。她嘿嘿一笑,“没淘到林大哥要的,不过找到几本游记。”话落,她又有些遗憾,“看书固然有趣,却怎么也比不得身临其境。什么时候能出去走走就好了。”

她有这个念头不是头一次,每回看过游记都要感慨一番。只是包大人如何会让她独自出游,也只能看看书想像一番,聊以自慰。展昭安慰道:“下回大人出巡或许可以一道去。”她想出远门也只有这个机会了。

包思善撇嘴,“我爹最爱念叨规矩,下回若是有机会,你要替我多说些好话。”相较而言,展昭的话比她的话管用,他要是能在她爹面前美言,事情多半会成。忽然,她想到什么,连忙问:“展大哥,是不是我爹要出巡了?”出巡这事说不准,但展昭的消息总归比她灵通。

“嗯?”看着她眼里的期盼,展昭有些不忍泼冷水,却也只能直言没听说风声。包思善失望地叹气,她要是男子就好了,策马奔腾游览山河无拘无束。不过,是女子也不坏,瞄了眼展昭,又笑得甜甜的。展昭不明所以,小姑娘的心思转的快,一晃眼又娇俏明媚,叫他无从探究。

这一日包思善玩得尽兴,回来时也不忘给如喜带零嘴。如喜喜滋滋地,虽然没能跟着一起去,可小姐也没忘记她。心里喜着,嘴巴也甜了,“小姐,云破大师赠的两个铜铃还真管用,展大人带在身上没几天,眼睛就好了。不枉费你接着两日去排队求签。”

包思善不是迷信的人,可好话谁都乐意听,而且展大哥收了她送的辟邪铜铃,单是这个就足以让她心里泛甜了。她不知道展昭对她是什么心思,反正她觉得他样样都好,对她也多有照顾。不管他是把她当妹妹,还是因为她爹的缘故多了几分耐心,她都在心里默认为自己于他是有些不一样的。

包夫人见女儿开心,欣慰之余也不忘叮嘱:“怎么老叫展护卫破费?你别总给他添乱,姑娘家要矜持些。”包思善也大了,女儿家的心思无非那几样。她喜欢粘着展昭也在情理之中,同在开封府,他人品端正为人宽厚正直,更生得一副好模样,自然得姑娘家里亲睐。至于他对包思善如何,暂且看不出什么特别之处。她私底下跟包拯提过女儿跟展昭的事,包拯说且看看,她心里知道他是中意展昭的,却又担心展昭为难。

包拯的顾虑不无道理,她也不想展昭碍于情面才对包思善好。自家闺女年纪也到了,总不能就这么耗着,不说相看人家,多出去走动走动,叫人家认识一下也是好的。如果展昭有心,见此情形也要有些表示。

包思善不知道包夫人的心思,只当她是见外。倒了杯茶水猛灌一口,才道:“展大哥是自己人,哪那么多讲究。”

包夫人瞧她大大咧咧的样子不禁摇头,去外头做客时倒也礼数周全,在家就不成了。读书写字会,针线也尚可,却也武刀弄剑拳打脚踢的。放眼去看,哪个官家小姐养成她这般?都是被包拯给宠的,说练点功夫强身健体。其中也有展昭的功劳,跟着包拯一道任由她性子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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