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向面色越来越难看的白素道:“看到没有,她属于这里。”白素冷冷地道:“她如果在运动场上夺标,也能有这样的待遇。”
我没有出声。我知道,蓝丝和十二天官的问题解决了之后,红绫的问题又会摆在面前,那是避无可避的事。白素还想说甚么,我也有话说,两人同时开口,看到对方正要说话,也就停了下来让对方说,就在这一耽搁之间,只闻得一蓬酒味聋到,红绫已奔到了我们的面前。
由于兴奋,她满脸通红,汗水涔涔,笑逐颜开,全身酒味,造型之古怪,别说没有一丝一毫大家闺秀的风范,简直无法分类。
我看了之后,也不禁暗暗摇头,她却不知道她的父母正在为她伤脑筋,嘻著一张大口,酒气喷人:“那天官说他酒量好,哈哈哈。”
白素不说话,只是望著我,我不忍扫她的兴,但也不得不道:“喝酒多了,对身体不好。”
红绫一扬手:“那醉了的天官说,他的师傅,一天至少要喝十筒酒,身体好得像铁打的一样。”
那“醉倒的天官”的师傅,自然是老十二天官之一。老十二天官是身负绝艺,纵横江湖的人物,在这一类江湖豪客之中,颇有酒量之豪,匪夷所思者,我就会亲眼见过一名燕赵大汉Qī。shū。ωǎng。,一脚踏在板凳上,姿态不变,一口气豪饮了十七碗白乾,脸不红气不喘的。红绫这时所说的,当然可能是事实。
但是我仍然不能表示同意。
(这真是很无奈的事,也很悲哀 何以父女之间竟不能随心所欲地交谈,非得按照一些不知由甚么人订下的规范来教育她呢?)
当下我道:“老十二天官去世已久,他们的事,也没有甚么可以作准的了。”
我当时只不过是随便一说,也没有甚么特别的意思,红绫听了之后,侧著头,略想了一想,也没有再说甚么。那三大筒烈酒,足可以令一头水牛醉倒,可是看来红绫的酒量之高,超乎我的想像,看来她只是略有酒意而已,至少她们可以觉察到白素神色有点不善,而且,她也知道如何能使白素高兴。
所以,她挨向白素,拉起白素的衣襟来抹汗,咧著嘴向白素傻傻地笑,白素忙替她抹汗,拍著她的背:“别喝太多的酒了。”
红绫大声答应著,在接下来的时间中,我用心观察,发现红绫有一个好处,她答应了不再喝酒,当真说得出做得到,好几次,竹筒已传到了它的手中,她举筒想喝,可是向白素那里望一下,又把竹筒交给了别人。而更难得的是她在那样做了之后,一点也没有不高兴之感,一样大声酣呼,痛快淋漓。
白素表现得很沉默,过了好一会,她才道:“不能再让她留在苗疆了,回家去,她很快就能适应文明人的生活。”
看来,要白素改变主意,绝无可能,这时,轮到我默然了。白素又补充:“我对她说过,她对于文明人的生活,很有兴趣。”
我道:“只要她不是只是感到新奇就好。”
白素一字一顿:“她会适应,也必须适应。”
我对白素的这句话,同意上半句,而不同意下半句,可是我没有出声,因为我想,如果适应,自然好,不适应,她也可以随时回苗疆来。
这时,天色也渐渐黑了下来,参加狂欢的苗人越来越多,我和白素被请到了一个草棚之中,有丰富的食物在等著我们。
我抓起了一只不知是甚么动物半焦的腿,大口啃著,白素只是斯文地把山鸡撕来吃。不一会,蓝丝进来,她也俏脸通红,神情兴奋,坐在白素身边:“要是小宝在,他一定高兴极了。”
我哈哈一笑:“我决定回去之后,不对小宝说你和我们的关系。”
蓝丝笑道:“你们忍得住不说,红绫一定忍不住。”
我呆了一呆,向白素望了一眼,心想:原来你早已决定了要带女儿回家,却不对我说。
可是我一望之下,立即知道自己想错了,因为白素一听得蓝丝这样说,神情竟是大喜过望,一伸手,握住了蓝丝的手:“这……这是她说的?”
蓝丝点头:“是她说的,她说,一到,就按住小宝的头,叫他叩头,就把我是她的甚么人,告诉小宝。”
白素笑容满面,问我道:“听,这孩子愿意跟我们回家了 我甚至还没有向她提出来。”
我点头:“我并没有和你站在相反的立场 只要她自己高兴,只要她快乐,我们的立场一致。”
白素大是高兴,向广场上去找寻红绫的下落。这时,广场上已燃起了许多篝火,火光熊熊,人影晃动,很难认人,正在找著,只见红缓和十二天官,一起向我们所在的草棚走来。
十二天官排成了三排,每排四个人,很是整齐,却由红绫带著头。十二天官个个神情肃穆,红绫则仍是一副笑嘻嘻地,天塌下来也不在乎的神情,奇在她的手上,捧著一个布包。
一见这等阵仗,我可以知道必然有不寻常的事发生,首先向蓝丝望去,只见蓝丝也面有讶色,摇了摇头,表示她也不知道发生了甚么事。
再向白素望去,她也惘然。由于十二天官来得隆重,所以我和白素一起站了起来。红绫来到了草棚,仍然把那布包捧在手上,这时我才看出,那包裹是用一幅刺绣来包著的,但是那刺绣也十分残旧,颜色模糊,所以也看不清有点甚么绣在上头。
十二天官跟著也是走了进来,在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