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莫尔在意带利最有发展前景的“公司”上班,有着一份稳定高薪的工作,有尊敬信任他的小弟,家里甚至还有温柔贤惠的老婆,有可爱懂事的孩子。
从一个普通人的角度来看,阿莫尔真的什么都有了。
但是。。。
一直以来,他总觉得自己缺了点什么。
是什么呢。。。
阿莫尔以前忘了,今天见到李青这个“替身使者”才想起来——
梦想。
他想成为黑帮巨星(gang-star)。
然而,这个梦想在阿莫尔正式加入passion组织后就破灭了:
有资格成为组织核心成员、挑战干部宝座的,只有那些拥有超能力的替身使者。
而阿莫尔只是个普通人。
不过,作为普通人,那时候的阿莫尔其实有两个选择:
一,去那不勒斯找组织干部波尔波,接受致死率据说有99%的入门考验。只要挑战成功,他就能如愿以偿地成为passion组织的核心成员。
二,直接发挥他在其他黑帮里锻炼出的特长,担任地位低但收入高、工作还不怎么忙的外围清道夫。
因为怕死,阿莫尔放弃了梦想,选择了第二个选项。
于是,他一直老老实实地领着工资、带着徒弟,日复一日地帮组织处理尸体。
直到刚刚:
那个秃头的“替身使者”识破了他最后的计谋,并且把一个“定位光团”牢牢地打在了他的手臂上。
而在那白色光团轰击之后,他的右手小臂上马上就多了一个泛着白光的定位标记。
先前的战斗观察让他明白:
被打上这白光标记的人,绝对不可能躲得过李青“回音击”高速突进的致命侵袭。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今天就是他的死期。
“妈的。。。”
阿莫尔紧紧盯着自己右臂上的白光标记,咬牙切齿地怒吼道:
“我当黑帮是要成为流氓巨星,可不是为了过来搬运尸体!”
“碌碌无为地过了半辈子了,到最后。。。”
“难道还要我以小喽啰的身份死掉吗?!”
这一刹那,他眼中燃起了熊熊烈火。
紧接着,阿莫尔猛地伸出自己那没被光团标记的左手,迅速从腰间抽出一把锋锐无比的匕首。
“你想干嘛?”
李青风轻云淡的表情上第一次出现了波澜。
“哈哈哈。。。”
阿莫尔在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