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完全自然法原则。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因身份地位的不同而不同。修士犯罪,与平民同罪。”
“我个人是自然法原则的拥护者,不过我也清楚这是法律信仰者的一厢情愿,并没有实际意义。”
如果修士等同平民,那为什么要费力成为修士呢,一位平民都可以对九品战修蹬鼻子上嘴脸,这样的社会本身也有问题。
人生而平等的前提条件是个体的差异不大,但是在灵力存在的世界中,个体的实力天差地别,九品战修和平民从力量到寿命几乎不能算一个物种,怎么可能平等?
“第二种,基于社会功利原则。”陈庆云介绍第二种思路,也是拥护者最多的一种思路。
“社会功利原则认为应当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绩效制度,基于个体对社会做出的贡献给予相应的绩效分数。”
“无论修士还是平民,罪刑一致,但是可以根据绩效分数豁免相关的刑罚。”
“比如,修士杀一人,扣除一百绩效分,分数不足则以实刑补足。”陈庆云举了个例子。
“唐雍他们应该是希望你按这个思路进行改革,不过我得提醒你,这个思路的操作性特别差。”陈庆云示意陆远注意,“什么人,什么工作,应该取得多少绩效分数,很多时候都没法量化。”
譬如说,消防员扑灭一场大火,当然可以给出很高的绩效。
但是另一边,一位保安几十年如一日兢兢业业的进行消防安全巡逻,在他的努力下,他所在的高层建筑几十年没有发生火灾。
请问这该不该给绩效?
扑灭一场大火,和预防一场大火,绩效谁高谁低?
“还有一点,也是最严重的一点。”老人家叮叮敲了一下茶杯,提醒陆远特别注意,“社会功利原则,实际上是将生命权的货币化。”
无论修士还是平民,生命都是唯一的,都是无价的。将无价的生命货币化,必然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
一位富豪杀害了一位贫民,难道能因为他税交的多对社会贡献大,就可以免罪吗?那不就是拿钱买命吗,这一点为现代社会所不容,也违背最基本的法治精神。
“还有第三个思路,最简单也是最极端的思路。”陈庆云继续道,“仙凡有别原则。”
“仙凡有别?”老陆一愣,没想到能听到这么古朴仙侠的词。
“仙凡有别原则的倡议者认为,应当将修士和平民隔离,修士在修士的地盘工作生活,平民在平民的地盘工作生活,如无必要,互不干涉。平民中的修炼天才,可以成为修士,进入修士的世界。”
陆远想象了一下这样的社会形态,越想越觉得熟悉,他心头一动:
“这不是玄天吗?”
“正确,这就是天虞的修炼模式。”陈庆云肯定道,“这个模式好处很多,简单易操作,可以避免绝大多数的麻烦,而且修士群体避免抛头露面,可以大幅延长寿元。”
“但是也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华族本能的抗拒这个模式。”老先生面露思索,“总感觉好像哪里不太对。”
“这不叫仙凡有别。”老陆咧嘴笑笑,“这叫脱离群众。”
陈庆云指了指陆远:“你总结的很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