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句随口的话却让凌南霄的动作一滞,眼尾有凌厉的光一闪而过,随即转过头,一瞬不瞬的盯着她的脸问道:“你怎么知道她的手受伤了?”
叶亦欢的手受伤的时候,她还刚刚陷入昏迷期,她在床上躺了两年,消息又是怎么不胫而走传到她耳中的?
凌南霄锐利警觉的眼神让申恬猛地一愣,眼神顿时变得有些慌乱,可很快就被她很好的掩饰过去,放在他肩上的手也拿了下来,温婉的笑了笑,“是伯母告诉我的呀。”
她故作镇定的挽了挽耳边的碎发,眼神也变得有些犹疑不定,似乎局促不安似的。
心理学上讲,人在说谎的时候总是会下意识的用一些小动作来掩饰自己的慌乱,眼神也会飘忽不定,就像面前的申恬一样。
凌南霄仍然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薄唇紧抿成一条线,深邃敏锐的眸子中满是戒备。
申恬在说谎,他敢百分之百的确定。
叶亦欢手受伤的事,他也是昨天才知道。以他的推测,他父亲凌振霆应该也不知道这件事,不然的话一定会借着叶亦欢受伤的名义让他好好照顾她。
而以他母亲对叶亦欢的态度,别说会去关心她哪疼哪痒,受伤不受伤了,就连叶亦欢的名字她都是绝口不提,又怎么会那么清楚的知道这件事?
更何况申恬还知道叶亦欢的手不好治疗,所以说她一定是早就知道了这件事,甚至不是最近,应该是很早之前就知道了。
凌南霄微微眯眼,更加仔细的去看她脸上的每一个微表情,几乎到了有些过激的程度。
他这个样子让申恬更加慌乱,唇角带着僵硬的笑,一双顾盼生辉的媚眼不停地流转,似乎想以此来分散凌南霄的注意力,娇嗔的拍了一下他的肩道:“南霄,你怎么了?为什么这么看着我啊?”
“没什么。”凌南霄终于收回了自己的视线,不着痕迹的笑了笑,甚至故作亲昵的替她理了理纷乱的发尾,淡声道:“你今天打扮的很美,一时看呆了。”
“是吗……”申恬被他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弄得有些慌乱,不知是该笑还是怎么样,嘴角一抽一抽的,极其不自然。
凌南霄笑着站起来,惯性的理了理袖口,随意道:“反正时间也不早了,不如一起去吃午饭吧,你看怎么样?”
“不用了,我一会儿还有事,我先走了。”
申恬说完,抬头冲他笑了笑,转身便向外走去,那姿态,颇有几分落荒而逃的意思。
身后的凌南霄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门口,俊脸上的笑意也渐渐敛了去,只剩下阴冷和怀疑。
他刚刚只不过是试探性的留她吃饭,却没想到她居然毫不犹豫的拒绝了。
若放到以前,凌南霄提出和她去吃饭,申恬一定会是一副求之不得的样子,可现在她却拒绝的这么快,若非心里有鬼,怕自己再露出马脚,她又何必要跑得这么快?
她方才的暴露,再加上之前凌南霄在医院问医生她嗓音的问题,还有那一次在商场,她精确地说出了miumiu那件裙子的上市时间,一切的一切,都说明了申恬清醒的时间不对。
他现在已经差不多能确定申恬很久以前就已经醒过来了,只是具体是什么时候醒过来的,他还不能断定,所以眼下必须要找个机会试探她一下。
凌南霄微眯着眸子想了想,拿出手机拨了一个电话给孟靖谦,开门见山道:“我需要你帮我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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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厢,从adamas大楼里走出来的申恬已是一副慌慌张张的样子,她匆忙的戴上墨镜,抬手招了一辆出租车,便往榕城一个叫做“蚂蚁街”的棚户区赶去。
蚂蚁街算得上是榕城最底层的人住的地方,不仅交通不便利,环境更是脏乱差的可以,垃圾堆随处可见,脏水都是开门就泼到了大路上。
这里本来就是羊肠小道,车子根本开不进去,申恬付了钱只好自己一个人走进去。
冬季的榕城不算太冷,水倒在外面不至于结冰,可是那种泥泞不堪的薄冰,再加上周围恶臭熏天的味道,更是让申恬几欲作呕,急忙拉起大衣领子捂住口鼻。
voa的短款貂皮大衣,黑色的紧臀窄裙,lottusse的豹纹高跟短靴,一身名牌的申恬出现在这里无异于是降临在贫民窟的千金小姐,立刻引起了人们的关注,有几个地痞甚至敢大胆的凑上去下。流的调。戏她,
申恬厌恶的瞪了他们一眼,加快步子向其中一栋已经岌岌可危的老旧单元楼走去,熟门熟路的上了四楼,大力的敲着防盗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