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嗝,那可以结案了。”老警官挥了挥手,拎着酒瓶摇摇晃晃地离开了。
小镇近百年来都风调雨顺,告到警局里的最大案子是玛丽奶奶的长毛猫走丢了。
警察局里养着的都是一些半只脚快踏进棺材的老人。
威正严明的地方彻底成了养老院,可以想见镇子里的治安会有多松懈。
那些警长们,除了抱着酒瓶歪在办公桌后比谁的呼噜打得响,就再没其他的本事。
哦,他们还经常互相吹水自己早年的风流韵事。
大嚼着花生米,用满是酒臭味的嘴巴,高声谈论着这个小镇各具风情的女人们。
马文被他一路带离了小镇。
“我们去一个再也不会被人打扰的地方。”修格兴奋地笑道。他似乎忘记了马文的腿还在流血。
于是,接下来的剧情发展就顺理成章了。
马文死了,死在了半路上,他的头轻轻靠在修格的怀里,没了一点声息。
因为失血过多,整张脸都白的跟纸一样。只有嘴唇还有一点血色,是被修格时不时拿牙齿咬出来的。
到了目的地,修格徒手建造了一座木屋。并利用自己最擅长的本事,把马文做成了标本,留住了爱人生命最美好的瞬间。
“你永远属于我了……”
故事本该到此结束,但修格却不甘于这个结局。
死气沉沉的标本终究比不过鲜活会笑的生人来得温暖,修格被寂寞折磨得几乎要发疯。
他翻箱倒柜地找出了自己早年,偶然从一个波斯商人手里买到的亡灵书。
上面详细记载了如何让人起死回生的方法。
修格选择了一个最简单的,以命引命。
在月圆之夜,用十个活人的血献祭亡灵神,神得到满足后,便会将祭坛碑上所刻之人的血肉灵魂放回来。
修格脸上浮现出奇异的兴奋笑容——
亲爱的,我们马上就要见面了。
他在短短半年的时间,抓了十个踩中陷阱的无辜旅人。
把这些人圈在地下室中,养到月圆之夜,就残忍地杀害了。
修格用滚烫的鲜血,画了一个个大大的亡灵召唤阵,在阵法中心摆上爱人的祭碑。
换上了他和马文在野外苟合那天穿上的小丑服,还将清秀的脸重新涂满颜料。
书上说了,要带上死者生前记忆最深刻的东西。
于是小丑在自己的脖子上绕了一个红色气球。完全还原了那一天的所有妆容打扮。
做好这一切后,他坐在还带有余温的尸堆上,静静守望着死去爱人的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