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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一笔勾销(第1页)

午后。

不断有邻居村人前来罗锋家,大家都已经听说了上次受召去汲郡挖河的那八人回来了,他们运气好,说两个月役期真的到期就回来了,而且更走狗屎运的是回来的时候,居然还擒了蓝面十八鬼救了县令千金,这不人人得了一笔重赏。

尤其是罗瘸子家的小五,不但额外的得了县令千金的一笔三十贯白钱的重谢,还被县令赏识补了县里捕快的差事,以后可就风光了。

就连本里平日高高在上的乡正和里长都赶了过来,见面还殷切热情的打着招呼。

要知道,隋朝百户一里,五百户一乡。皇权不下县,在县城之外的乡里,全靠那些乡正里长维持,而每个乡正里长,选用的又基本上是大宗族长或那些财大势粗的豪强们。

这些人要么富贾一方,要么是当地大宗豪族,又或者有亲族在朝廷为官,哪个平时在乡里不是高高在上,真正的土皇帝。

甚至一般的诉讼纠纷,只要不是刑事案件,那一般都是由乡正里长负责审理然后上报县衙的,平时他们还负责乡里的户籍人口登记,课役征召催发,以及治安维持等等。

现在却都主动的赶来登门。

罗母生怕罗锋少年得意得罪了这些人,拉着他在一边仔细交待,说乡里面这些人比县城的县令都还说话管用,万万得罪不得,而且罗家的债主里,乡正和里长正是最大的几个。

罗锋倒很清楚县官不如县管,别看这乡正和里长好像就管着那么百来家人口,可是权力确实不小。比如说罗锋年满十六,按制度可以均田授地,按例是能够授成丁一半的田地,也就是说可以得到五十亩地,春中十亩永业田,四十亩口分田。

而实际上呢,分田均地也得由地方的乡正里长们负责报告实际情况,也就是说规定是这样,但实际还得依靠乡里的田地数量实情来授田。比如说南山村有六十来户人家,成丁得有二百来个,未成年的中男也得有几十个,若真人人按朝廷规定授田,那南山村得有起码三万来亩地才够。

可实际上呢,南山村的田地总共才万亩不到,还包括了坡地山地在内。这万把亩地中,还有近三成是属于几户地主的地,剩下只有七千亩左右的地。

而现在近三百丁男中男,实际总共才有七千亩左右的地可分,平均一丁才只有二十亩左右的地。

一个丁男二十亩地说起来好像很多,可要知道南山村在小泰山脚下,地多是山坡旱地,这样的地缺肥少水,只能轮播休息,加之这年头种地的技术有限,产量也低下,二十亩地分成三批田轮作,实际一年才种十三亩,亩产连一石都不到。

正因此,人多地少,分田授地就成了近年村里一个很麻烦的事情。

而乡正里长们就掌握着这个权利,罗锋今年十六了,都已经受官府征召开始承担劳役了,却还没有分过一分田地。

不止是他,其实早在好些年前,所有的中男都已经不再到年龄就分地了,一般只有年满二十一岁成丁后,才有机会分田均地,分的还越来越少。

罗锋家五个成丁一个中男,可他家就他父亲和两个长兄分过田地,剩下的三人都还不曾分过一分田地,因为没地可分了,得等村里有丁男年满六十退田才有地可拿出来分。

一家人就守着六十亩地过日子,那么多人就耕种六十亩贫地,可每年的租庸调却是按丁口交的,一家得交五丁的租调,每丁还得免费服二十天的劳役,现在罗锋成为中男,也一样得交半租调,服半庸。

地少,租调庸却不能少,这使得罗家的负担大增,要知道六十亩地不是全都种粮食的,还得拿出不少来种桑树和麻,用以养蚕织丝织布,朝廷的租调税赋里面,不仅要交粮食,还得交丝布。

乡正姓李,是南山村李家人,同是一个村子,能成为乡正当然不一般,比起罗家来,李乡正家很有钱,他家人丁倒不多,不是大姓大宗,可他们家有钱有地,他家总共才十来口人,可却拥有一千多亩地。

本来按制度每丁最多拥地一百亩,但李乡正有办法,他拿钱打通关节,获得了勋爵,勋爵虽不是官职不理实事,可却相当于有品级的,相应的勋爵还能获得额外的田地份额,靠这个办法,李乡正硬是能保留家族传下的一千多亩私田。

而如罗锋他们这样的普通百姓,就算有钱,也最多只能买下一百亩田地,而且若买了百亩田,那么以前朝廷授给的田地就得交回,普通百姓一丁只能拥有百亩田地,这是限额,不能超过。

李乡正自家田多地广,拥有一千多亩地,在县城里还有商铺酒楼,另外他还有个妻兄是郡中的参军,靠着这些,他于是成为长白乡的乡正。

里长姓王,却不是南山村人,而是隔壁王庄的。王里长家在王庄那是大宗族,拥有数十男丁,靠着这个他成为南山里的里正,管着南山村和王庄等三个村子一百来户人家。

“我刚从县里回来,听说五郎兄弟这次是大显威风啊,县令大为赞赏,破例提拔你当了捕快,可喜可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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