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现在,曹敏玉万万没想到,她一个现代人会落得和老皇帝一样被人幽禁起来,最后一杯鸩酒,了去她此生的性命。
燕国最终取代了陈国,刘蓓带着儿子媳妇又回到了梨花村。可喜的是,这几天柳心梅恶心不止,村头的老郎中过来诊断说是有了身孕。一家人都以为这是上苍怜爱,失去了一个李雪穆又迎来另外一个孩子。
这天阳光开明,刘蓓站在猪圈旁边,用木瓢往两只抢食的猪脑袋上狠狠拍了几下。
儿子大刚瘸着腿像是要飞过来,脸上那个激动的表情,要不是刘蓓挡住,他非得蹭到猪圈里去。刘蓓又转身又木瓢,在李大刚脑袋上一敲,扬眉问:”咋了?要来和猪抢食啊?”
“咱娘、娘哎!村口来人了,快去看……好像!好像是……”
刘蓓就是这样拿着喂猪的木瓢跑出家门的,眺望过去,只见一行不紧不慢的铁甲军队往这边赶。银色的鱼鳞甲合着内衬的红衣,那是燕国的行军!铁骑在路边就停下,一个开春时季还穿着雪羽斗篷的男子翻身下马,他揭开兜帽,对着门口站着的刘蓓,露出一张秀气温雅的脸庞,那脸庞未脱稚气,眉间却多了一丝风尘。
刘蓓老脸上的褶子抖了抖,合着眼泪掉下来,失去半年音信的李雪穆……他终于回来了。
李雪穆被一家人迎回家,一家大小都抱头痛哭,柳心梅直接哭得背过气,她在外嘴巴刻薄心狠,可这孩子她护得紧,看他如今又平安回来,她能不激动吗!等这场面一过,李雪穆才说,半年前在鹰嘴谷刘蓓把他推上了一匹燕国的马,是马上的小将军带他回了营帐。
明犀之所以找不到他,是因为,他被救回后又生了一场大病,是被燕国的巫师萨满救护,萨满施了避开邪魔的法阵,自然就弹开了明犀的法术。李雪穆病好后,就在燕国的营帐安定下来,他以为家人因为他惨死,赍恨陈国草菅人命和统治者的腐败,便尽心尽力辅助燕国攻打陈国。
但是约法三章,绝对不殃及城中百姓。起先,哪有人信他这毛口小儿在兵法战场的见解,要不是救他的小将军一个心就站在他这边,后来又以他才谋头脑在几场战争中反败为胜,才让统帅信服。也没有至今,他已经能帷幄殿前,才智政法,无人不赞叹他少年意气风发。
“……要不是青阳站在我这边,帮我那么多,我也不会有此地步,更、更何况青阳救了我。”说到这里,李雪穆雪白的脸颊多了层红晕,他的目光望向门外。刘蓓也跟随他的目光看去,那位小将军一身红衣软甲,发如泼墨高束又因风拂过面颊,他身躯侧对刘蓓,单手握住红缨银枪,时不时用那双闪躲的眼看向室内。
“那位就是青阳将军?”刘蓓问。
只见李雪穆脸红得像打了鸡血似的,乖巧地点头,而后又支支吾吾说来:“奶奶,我……我想和青阳,那个……其实我们已经准备私下订了婚事。”
听到这个消息,刘蓓差点吓晕过去,刘蓓颤颤巍巍站起身,老手往旁边站着的大刚伸手,”大刚……去把娘的拐杖拿来……”刘蓓欲哭无泪,看着李雪穆这张贴切的小脸,你说……老娘把你养这么大容易吗我,养这么大你倒想着要去和其他男人搞基,这我能忍吗啊?
“娘,您这时要拐杖干嘛,马上要吃午饭了,您别乱走!”
“你别瞎说话,去拿来!”三观不正,打死算了!免得丢我老脸。
李雪穆表示不在一个频道,他见刘蓓激动的褶子都差点掉下来,连忙接了一句:“奶奶,青阳她是个好姑娘,虽然是个公主,可她并不娇生惯养,打小就跟随叔父生活在军营里,十三岁就征战沙场,立下赫赫战功。……我们、我们是相互喜欢的!”
青阳、青阳是个女孩子?刘蓓有些难堪,见大刚苦着脸递来拐杖,她尴尬一笑,马上拿起拐杖挠了挠背脊:“……嘿,没什么没什么,就是背有些痒!”
站在外面的青阳听到李雪穆说和她相互喜欢,顿时一颗芳心跳到嗓子眼,身边的属下自然也听见,也不顾那繁琐扰人的礼节,争先打趣她。终于是把我们将军给送出去了,还以为真的一辈子没有那个男人敢娶这下了马革裹尸决心的姑娘。终于有个不长眼的小子说着要与她共同一生,好佩服他不怕被打死的勇气,好激动哟!
“尽、尽嚼舌根子,小心回去割了你们的舌头!”青阳假意板着面孔,哼了一声,再转过头,已经看见李雪穆出门朝她而来,她有些紧张窒息。李雪穆清秀的眉一扬,执起她的手,微微一笑:“青阳,奶奶让你和我一同进去吃午饭,今天就留在这里宿夜。”
“吃、吃饭?”青阳平生一次觉得自己手慌脚乱,“……要不要回去换身衣服?第一次到你家也没带什么见面礼……你奶奶确定叫的是我?”见她这般,李雪穆强压住心底的笑意:“是你,就是你,青阳姑娘!”
李雪穆回来了,带着刘蓓的孙媳妇回来,同样还带回来一个人,一个死人——曹敏玉。曹敏玉死了,当她和老皇帝一同被幽禁在藻辞宫,她和监守争吵,被灌了鸩酒死去,李雪穆见到她时,她已经不甘的死去了。曹敏玉在名义上还是李雪穆的母亲,纵然有莫大仇恨,李雪穆伤心过来,还是带她回老家安葬。
刘蓓把曹敏玉的尸体安葬在她丈夫身边,真正的曹敏玉是个好媳妇,要不是那个穿越者借用她的身体各种作死求打脸,这个身体也会好好被保存下去。好媳妇没有错,只是感叹这命运。
两年后,刘蓓生了一场大病,她的身体老了,人类的寿命就要终结,按照约定,明犀早半年就到琅琊山下等她。呃,这赤果果的在盼望着刘蓓死啊!不过……明犀的愿望这个支线愿望她是会按照约定完成。
刘蓓死前,脑海里回忆起当日躲避战乱后下琅琊山,那天她问明犀,其实也是宿主的疑问。
文蓓娘当年在琅琊山修行,为什么原本对她呵护有佳的明犀会刻意远离她。
明犀眼神一暗,后才艰难开口。文蓓娘是世间稀有的六尾灵狐,而且能御雷为术法,修行功法毫无困难一个瓶颈一个瓶颈的突破,终究会登入仙界,而明犀只是一个普通的白狐,有灵根却无仙缘,他自知文蓓娘对他的好,自然不可能让她被情感束缚。
这种桥段已经叫做烂梗了!刘蓓先是一阵吐槽,而后,她假意懂得了明犀的心思,一言不发下山去,那也是最后一面见到他。明犀不知道宿主的固执,她勤苦修行还不是为了他,哪有什么想去做神仙的念头,那次拉着李书生与他当面相对,诚然也是想让他留下自己。
可没想到他没有,两人还差点吵了一架,文蓓娘去了凡间,赌气此生绝不用法术,就连几十年后的雷劫她也是硬生生顶着。
两次雷劫,没打得她魂飞魄散,可寿命大大缩减,也不怪刘蓓使用不了法术,是这个身体根本永不了法术了,所有的精神力只够维持这个人类的身体直到死亡那一刻。
刘蓓没有告诉明犀,这种间接性的捅刀子她不想再施加到他身上,他是个好哥们,对宿主是个绝对的真情种。刘蓓死后,她让孙子李雪穆把宿主的尸体,具体来说应该是狐狸尸体,烧成灰,并且埋到琅琊山上。这样也就算满足明犀的愿望,宿主一辈子都留在琅琊山上,带着那份遗憾的情感一辈子守护着他。
而等明犀再来找宿主,李家人告诉他肯定只是宿主身体死去的消息。就当宿主食言和他的约定逃去了其他地方,只要他知道宿主并没有死,而是又跑了,千山万水,皆寄有一份情感,总比知道宿主死去要好得多!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个小尾巴番外!!!你们猜猜是谁?(づ ̄3 ̄)づ╭?~
☆、种田人家孙儿娇(番外)
那时的玉梓还没有取这个作为人类身份的名字。她是白鹤涧年纪最长,修行了一千五百余年的大妖怪,里里外外的山精妖怪都的要恭敬地唤她一声百大主。百大主平时没啥不良的嗜好,整天都牵耷着脑袋,一副千年没睡醒的模样,懒懒散散寻个向阳的地儿,眯眼打盹儿。
她还记得那日是大寒,满身的妖怪都冻得不敢出门,她也伸展叶子把自己包裹起来。西山来了一群狐狸,后面追赶几个白胡子老道,那些狐狸被杀得越来越少,直到接近琅琊山被老邻居明犀救下。老狐狸和成年狐狸都被剿杀完,就剩那么一小团白色被老邻居抱在怀里。
老邻居多管闲事的打跑了道士后,他抬手温和地抚摸那个瑟瑟发抖的小家伙,没想到那小狐狸牙尖嘴利狠狠对着他的手背咬下去。干得不错,有胆识!百大主嘻嘻一笑,看着老邻居抹了一把狐狸血,倒是没发怒,把小狐狸抱回琅琊山。
老邻居给那只小狐狸取名叫团团,百大主心里那个恶啊!一个劲嘲笑老邻居没文化,用这名字简直是降低智商,摆明让小狐狸输在起跑线上!可后来,老邻居被请去被枣山沟出生的兔崽子赐了个圆圆的大名,她瞬间觉得“团团”这两个字估摸还是好的!
狐狸皮毛厚实,一到烈暑就受不了,小狐狸在那么大个琅琊山上待不了,每日午后都提着小竹篮跑到白鹤涧来戏水。百大主正好也在那里晒太阳,看着她每次玩得不亦乐乎就被后面追上来的老邻居,黑着脸一顿苦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