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向心大,此时完全没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翻身下床,就要给自己倒杯水喝:但这一动可不打紧,本来就躺在床边,预想中如吃饭喝水一样平淡自然的脚踏实地感没发生,反倒啪叽一下,四面朝天地栽了下去,直挺挺躺在地上,半天没回过神。
什么情况?
刚睡醒的脑袋还懵着,他维持这个摔跤的姿势躺在地板上怀疑人生,一缕深灰的毛悠悠从空中飘下来,落在他鼻尖,令他一痒,忍不住打了个喷嚏:
“汪啾!”
不像是人发出的声音,倒像是……狗。
他愣了两秒,撒开腿往穿衣镜前跑,尽管这种四肢着地的奔跑姿势似乎已经不需要他再怀疑,但他还是一口气跑到镜子前,然后看着镜中那只有着漂亮蓝色眼睛、威风凛凛的小奶狗陷入新一轮怀疑人生,主要怀疑两个方面:
首先,这是不是在做梦?
其次,靠,为啥是条哈士奇啊,怎么感觉在内涵我?
没人听得到他的心声,刚刚从床上摔下来那阵隐痛也昭示着他绝无可能在做梦,他对着镜子左看右看,终于接受了这个事实:他也变身了。
为什么要说也,因为不是头一例,他可敬可爱的季恕队长,在不久前,还是只吃嘛嘛香的橘猫。
但这事其实季恕没和他仔细讲过,多是他靠那晚车祸、以及随后的一系列蛛丝马迹自己推断的;毕竟当晚季恕和谢今朝的表现都堪称反常,正常人心里大概都有些疑惑,而他又恰巧是个脑子里塞了一堆奇思妙想的正常人,比别人更愿意相信所谓不可能之事的发生。
所以在此刻,对于自己也成为灵异故事主角的现实,他接受得很快,内心堪称平静,甚至有闲心慢慢地用还没使习惯的四肢踱回床边,再扒拉着床脚攀上去。
也是直到这时,他才终于发现床上好像还躺个人:乌黑的发,鼻梁上有颗淡色小痣,帅得十分眼熟,赫然就是最近寄宿在他家的慕鹤轩本人。
他平静的心湖终于出现一丝裂缝,而后越扩越大,排山倒海地淹没了他,尽管他也没弄明白自己紧张什么,但——
慕鹤轩为什么在这儿啊?
昨晚他们一起去季恕家吃晚饭,而后没多久他就断了片,现在再回想,只能零星地想起一些画面;他坐在自己好不容易爬上来的床沿边冥思苦想,终于想起最后好像确实是对方把烂醉如泥的他给带回了家里,至于为什么住一间房,却无论如何都记不清了。
他想不起来,便苦大仇深地盯着慕鹤轩的睡颜看,看着看着几乎要趴到对方脸上去。
小狗热热的吐息和直勾勾的视线让睡梦里的慕鹤轩皱起眉头,钟悦这才想起来,他们家老幺有点起床气,没睡醒的慕鹤轩,连季恕想干点什么都得三思而后行。
他连忙跌跌撞撞地往后撤,可已经来不及,慕鹤轩的眼皮颤动得很厉害,似乎下一秒就要醒来骂人;但他闭上眼,缩起脖子等了很久,只听到对方很含糊的一句:“钟悦,别闹,困死我了。”
只见慕鹤轩的手随意往旁边本该躺着另一个人的地方拍了拍,懒洋洋的,好像一点也没要生气的意思:“你昨天晚上撒酒疯,到家了一直吐,我连衣服都没换,忙活了大半夜,你让我好好睡个觉行不行——”
话没说完,像意识到什么,慕鹤轩猛地睁开眼:床的另半边空空荡荡的,只有一只哈士奇趴在枕头上,而本该老老实实睡在他旁边的钟悦莫名其妙不见了踪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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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我们可见一般人确实是无法将清早起床碰见的狗和自己失踪的队友联系起来,钟悦先生在此方面简直天赋异禀;饶是脑子向来好使的慕鹤轩,也只是感觉有点奇怪,嘀咕了一句:“钟悦家里什么时候还养了条哈士奇啊?”
他从枕头下面摸出自己的手机,拨通了一个电话,然后在旁边那哈士奇莫名其妙的眼神里从旁边枕头下捞出了对方响个不停的手机;事情开始变得有点大条了,他捏着两只手机打开门,正好和隔壁房间刚走出来的李知行碰上,后者放低声音问他:
“钟儿还在睡呢?你看群聊没,杨哥说他那个综艺要换嘉宾,新嘉宾资料已经发过去了,让他趁放假赶紧背。”
“哟,怎么这儿还有只狗啊?”李知行一低头,看见脚边那只还没自己膝盖高的哈士奇,“别说,钟儿就是会挑,这狗跟他的气质怪般配。”
哈士奇一偏头,隔着裤子上来给了他一口。
“钟悦没在房间。”慕鹤轩道,“手机也没带,不知道又跑哪去了。”
说这话时,他视线落在一直跟着自己的哈士奇身上,大概李知行刚刚那句话也叫他觉得有点亲切,以至于他整个清早都紧皱的眉头终于松开了一瞬,弯腰将狗捞起来,放在自己肩膀上:“我去给队长打个电话吧,说不定在他那儿。”
队长?电话?
钟悦敏锐地捕捉到关键词,他刚好也必须得见季恕一面,毕竟这事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他思来想去,好像也就只有他队长和他有相似的经历,能给他提点建设性意见。
刚刚他还在为怎么到季恕那边而发愁,真是瞌睡就有人给递枕头,于是连带着看慕鹤轩也愈发顺眼;他安静地蹲在对方肩膀上,没一会儿,季恕的电话就被拨通了,那边大约也刚醒,声音睡意朦胧:“喂?怎么了老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