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百年前一样年轻、俊美,不曾被岁月染指
第一幕:他的故事
目标正在移动。
他犹如一块磐石,一动不动趴在房顶。伦敦三月的夜风并不柔和,凛冽中夹杂着浓重的工业废料颗粒,十分呛人。
他不为所动,眯起左眼,一根手指搭在扳机上,微调狙击枪口的方位,寻找最佳角度。
现在的他,宛如失控的猛兽,唯有不断的猎杀,才能稍稍缓解心中压抑的剧痛与无边的空虚。
今夜的目标,是一个有虐待儿童癖好的贵族。因为是侯爵,又是女王的亲信,没人敢指控。
这和以前又有什么区别?面对真正有权势的人,不还是要靠以恶制恶?
可那些家伙为什么不懂呢?
他咬住牙,虚起目光。目标正举着香槟踱步到窗口,等他举杯仰脖时,就是枪膛里那颗他亲自擦拭过的银色子弹送他见上帝的时候。
被誉为“欧陆第一神枪手”的他,即便在雾气浓重的夜晚,也可以做到弹无虚发。
只要是他锁定的目标,650码距离内,必死无疑。
这还是在裸眼的情况下。他不喜欢用新时兴的那种宛如放大镜一般的瞄准器,在他的观念里,真正的好射手,是不需要借助外力的,否则还有什么乐趣可言?
目标将酒杯凑近唇边,他屏住呼吸,手指轻轻压住扳机。一秒、两秒、三秒——
砰!
子弹出膛,因为要隔着玻璃狙击,且距离将近630码,他特意选择了重弹。因此后坐力不小,强壮如他,也感到肩膀上传来一阵短促的钝痛。
痛感传来的瞬间,玻璃也碎裂开来,目标太阳穴中弹,脑子开了花。
他冷哼一声,迅速收起,从房顶滑落。
他沿着岑寂的街道快速奔跑,却在转弯处,赫然撞见本应该死在自己枪下的那个男人。
他停下奔跑,一方面是出于极度的震惊,一方面则是因为侯爵身后密密麻麻站了一排雇佣兵打扮的帮手,拦住了去路。
“果然是你。”侯爵背着手,嘲讽地卷起嘴角,“一周前就有人警告我要小心你。哼哼,很遗憾,你杀掉的只是一个可怜的演员。我付给他一笔钱,让他扮演我,当我的替死鬼,哈哈哈,你失算了!”
他握紧拳头,羞愧与愤怒同时翻卷上来,令他想野蛮地、像野兽那样冲上去,撕咬这个混蛋。
但理智同时告诉他,不要被情绪左右判断,当务之急是立刻逃走,以后想办法补救。
“那个孩子演技其实不错呢,就是脑子不太灵光。啧啧,为了区区二十英镑,演得那样卖力,真是个蠢货。愚昧的下等人。”侯爵仍在拱火。
他怒不可遏,瞬间失去了理智。
风衣的口袋里还有一把左轮手枪,他拿左手拎着的长条箱做幌子,朝左边猛扔过去,短暂地牵住所有人的视线。
右手迅速伸进大衣,以及快的速度掏出枪,在其他人还没反应过来时,子弹便已射入侯爵的左胸。
他不仅狙击技术无人能及,出枪速度也是一流的。
然而,目标虽已解决,他雇佣的那些手下却不想白领工资,纷纷举起枪,朝他射击。
都是些杂兵。他不屑地卧倒在地上,两个利落的翻滚,在枪林弹雨中,毫发无伤地闪进了旁边的小巷。
迅速起身,飞快地向着码头的方向逃跑。他身材高大,步伐飞快,但也因此容易被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