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花三月,草长莺飞,确实正是踏春的好时节。
也不知道少卿将春猎的事宜准备得怎么样了。宋氏望了一眼窗外的天色,已是傍晚,他怎的还没回来。
清晨他出门时,还言笑晏晏同她讲春猎时的盛况,诚然,她没见过,听他讲讲,她就能想象到她心爱的郎君意气风奔驰在猎场上的样子。
宋氏低头悄悄地笑了,她放下手里的针线,起身摸过火折子点了油灯,挑了挑灯芯,豆大的灯火跳动照得更为亮了些。
桌上规规矩矩摆着两碟小菜,已经冷掉了。她还在等他回来。
她拢了一件外衣,披在肩膀上,又回到窗边落座,将针线篮子放怀里,拿起还差几个针脚的男靴细致地缝补了起来。她的手同硕大的男靴对比起来,显得小巧玲珑,手背上的肌肤莹白如玉,或许是做粗活多了,手掌有薄茧子,也有很多细密的糙纹,想来是冬天开裂留下的。
一针一线,那么的专注。她想在温郎出远门时,穿上一双鞋底厚实耐磨的靴子。
国破家亡之时,跟着一群无家可归的人流浪,途中婆婆生重病,没有银两,医馆大夫不肯救治,那时候本已是身无分文走投无路,这教她一个十六岁的小丫头去哪里弄那么多银两,情急之下,她便卖身大户人家温府为婢,将所得的银两给老婆婆看病。
老婆婆病好以后,对她千恩万谢,同那群流浪的人走了,她留在了温府。
所幸的是她遇见了温郎。温郎说他很爱她,给她取了一个好听的名字,叫宋晚秋。阿母曾经说过,女人这一辈子,最难得的是有情郎,宋氏觉得,眼前这一切,她足矣。
“嘶。”
一不留神,被针尖扎了一下食指,豆大的血冒了出来。
宋氏浑不在意,将手指放进嘴里,轻轻含着吮了。垂眉认真地把最后的那个针脚结了扣,埋头用牙齿轻轻咬断针线,拿起篮子里的剪刀修了修鞋边的线绒。
“好了。”她喃喃,眼神亮亮的。一手提一只靴子,举到半空,左右仔细瞧,看看还有没有什么错乱的针线。
靴面儿的料子用的是织锦缎子,鞋边镶绣着精致的祥云滚边,管房老妈妈平素里好像不怎么理会她,即便前几****说要给温官人做鞋,老妈妈也不肯给她一尺半尺的锦缎布匹。
无奈之下,她只好将绸缎被褥罩子拆下来,洗干了拿来做靴面,用自己那点微薄的月钱去布庄买了一些做鞋的棉麻材料。
温少卿常去宋氏这里留宿,大约是怕少爷怪罪,管房老妈妈这才不情不肯地给她换了一床新被褥罩子。
一灯如豆。
她坐在灯旁盯着靴子呆呆瞧了半晌。看样子,温郎穿着肯定好看。
宋氏低眉浅笑,将男靴小心翼翼平放在地上,生怕弄脏了鞋面,撩起层层裙角,自己脱了鞋袜,露出莹白小巧玲珑的脚,穿进硕大的男靴里,起身走了两步。
靴子对于她的脚来说,实在是太大了。
鞋垫子平滑不磨脚。嗯,就这样吧。
她脱了鞋,仔细收进柜子里。抬眼便看见温少卿笑吟吟地推门进来。
温少卿皮相生得很是俊俏,唇红齿白,一双桃花眼如同三月的春水,冠上的白玉晶莹圆润,抹额缀着一颗东珠,流转光彩,一袭靛蓝色直襟锦缎长衫更衬得他玉树临风。
宋氏眼前一亮:“温郎。”
温少卿连连答应,扣上门,一把揽她入怀,鼻子埋进她乌黑的里深吸了一口,两指夹起她小巧的下巴,细细看她的脸,道:“想我了没,美人儿?”
宋氏脸猛然一红,低头。虽然相处有些时日了,她还是很害羞,唯唯诺诺道:“没……没……”
温少卿手指使了一点巧力,强迫她抬头,爱恋地抚过她漂亮乖巧的眉眼,得寸进尺地凑在她耳边问道:“真的没有?嗯?”
温热的湿气喷在她耳垂上,宋氏别开他的手,头低得更深了:“……饭菜凉了……我……我去热热。”
说着要推开他。
却不曾想,被温少卿一把捉住手:“哈哈,我吃过了,逗你开心的,美人儿。我今日心情大好,事情都准备妥当了,周少答应约裴将军的曾外孙白寇生一起去春猎。走这一遭,还是值得的。”
宋氏抬眼欣喜道:“真的么。温郎好好把握,结交些世子,日后官途也昌顺些。”
“美人儿你啊,懂得还真多。书画棋字,国运仕途,样样都明了,倒也是个贤内助。只可惜了……”
宋氏望着他:“可惜了什么?”
温少卿面上一窘迫,知道自己说漏嘴了。忙哈哈大笑掩饰道:“可惜是个女儿身。还是个漂亮的美人儿。”
宋氏不在意笑了笑:“从前达达让我识字读书,只是为了让我认得女德。阿母说女儿家三从四德,才是本分。”
温少卿笑容瞬间冷了下来:“跟你说了很多次了,不能再叫达达,要叫爹。阿母要改口叫娘,不要在跟我说你们的元蒙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