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
琼斯现在的心情,就好像走在钢丝上一样,感觉自己只要一个不小心就会摔个粉身碎骨。
想想,十一万零八百金币的债务,别说琼斯自己,就是把他们全家当了都没这么多钱。如果他还不上……嗯,银行会寄信给格雷。然而格雷也没钱,所以“巫妖王之子欠下巨款连夜潜逃”,极可能就是第二天报纸的头版头条了。
就这大标题,你会把琼斯跟“艰难创业不幸失败的创业者”联系起来吗?
不,不会的,人们会觉得巫妖王一定超级有钱,而巫妖王之子也一定就是个不务正业的富二代。之所以会欠债潜逃,一定是因为赌博,众叛亲离了,所以巫妖王也不肯帮他还钱。根本不会有人同情他,人们只会嘲笑他,并且拿来作为茶余饭后的谈资。
想想每个角落都有血族在谈论自己,谈完还一个个幸灾乐祸叹了口气的样子。
身败名裂呀……
“到时候,我的名声就彻底毁了。会连表妹都娶不到,回咸鱼港也会被嘲笑到待不下去。会有很多小报记者来挖我的材料,到时候他们还会发现我曾经给九头蛇当过仆人……”
当然,还有另一种情况。那就是亚岱尔把事情摆平了,琼斯没有因为欠钱而登上报纸头条。这是好事吗?
不,这更糟。
作为回报,亚岱尔一定会要求琼斯以巫妖王养子的名义让格雷介入萨姆博家族的财产纠纷。格雷会愿意介入吗?格雷肯定不会。于是,琼斯最终会因为这件事跟格雷闹翻。
“养子堕入黑暗,巫妖王父子反目”,这标题,听上去又是一段豪门的恩怨情仇、腥风血雨。琼斯已经能想象无数的小报记者追着他挖材料了,最终他们还是会挖出琼斯曾经给九头蛇当仆人的过往……
为什么绕来绕去又回九头蛇身上了?因为那么大一坨,就放在那里,打又打不过,搬又搬不走,藏都没法藏!
总之,依旧是身败名裂……
也可能亚岱尔帮琼斯摆平之后琼斯没有摆平格雷,也没跟格雷闹翻,后来跟亚岱尔闹翻了。那样的话,上头条的依旧是“巫妖王之子欠下巨款连夜潜逃”。
反正只要失败,就是身败名裂。
到时候,人类世界待不下去了,血族的地盘混不下去了,琼斯只能远走他乡,过着孤苦无依、风餐露宿的生活。也许还会被反过来当成奴隶卖给矮人当矿工。
嗯,说起来,血族好像比矮人更适合当矿工。毕竟坑道里不会有阳光,用血族挖矿的话连火把都省了。还可以用魔法挖矿。
也许矮人还会给他配个吸血鬼新娘,然后说:“有两个血族,这样我就可以收获一窝小吸血鬼拿去卖了!当初你用矮人奴隶矿工的时候不就这么想的吗?”
关键那个吸血鬼新娘可能依旧是琼斯的小表妹,天知道她是怎么落魄到跟自己一样被卖了当奴隶的呢?
狗血小说都是这么写的,总之光想想都是一场噩梦。
也许还会因此而被一百八十个巫妖追杀。
别问为什么是一百八十个,因为琼斯当晚梦到了一百八十个。是的,他做梦的时候还数了。一个个光秃秃的头盖骨挨个数,越数越害怕,最后被吓醒了。在棺材里狠狠地打了个冷颤。
此时此刻,琼斯的精神压力可以说大到了极点。
“无论如何,我必须要成功!不惜一切代价!等我有了孩子,我一定要告诉他身为父亲的我,究竟经受了多少的苦难!然后让那个莫尔卡也帮我写一本小说,就叫《吸血鬼王》!”
起了“床”,琼斯打好领结,又是默默地出发了。颇有种大决战之前的架势。
他决定亲自盯着,事无巨细,不能容许一丝一毫的意外。
首先第一件事,就是运送。
地精商人给琼斯安排了一百个血族。是的,足足一百个,浩浩荡荡的。琼斯还没看到过这么多血族同时站在一起过。
“每四个血族提着一个笼子,我们分两次把矮人和必要的勘探工具送过去。”
“僵尸呢?”
“僵尸和挖矿工具明天才到,我们可以用飞艇运过去。这个比较简单。毕竟,矮人们到了之后,也需要先勘探矿脉,不会那么早用到矮人的。当然,您也可以要求今天就全部送到,那样的话得加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