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口袋里摸了摸,摸出了离开寨子时,布峰送我的手工刺绣方巾。
这种爷们根根的东西,不值钱又没用。
我收到礼物时,随手丢进了口袋里。
连着换了好几天的衣服,都没把它从口袋里拿出来。
要不是今天正好穿到这一件。
我还真想不出来它有何用处。
我面不改色道:“我亲手做的,你上课的时候可以拿去用。”
在我这不被临幸的方巾,在沈言书手中获得新生。
上百万的豪车,换了一块价值不足百元的方巾。
沈言书却没有任何嫌弃之情,反而分外重视的叠好,握在手中。
他看了我一眼,饱含情意的眼眸透着无尽的风情,撩拨的人心里麻痒。
“思榆,这是你送我的第一件礼物。”
“是吗?”
我不记得我送什么。
但是要让我承认自己是个抠搜鬼,那是必不可能。
钱要花在刀刃上。
靠着钱才能吸引来的男人,一定是捞根拜金男。
我给男人花钱是为了换更多的好处。
不确定对方有价值之前,花的每一分每一毫,都是不值得的浪费。
我道:“以后我会送你更多礼物的,等我赚钱了,你就可以不用住在这冰冷又没有人情味的房子里了,你到时候可以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好。”
他的态度与语调柔和多情。
仿佛我和他早已是旧友,能够轻易交心畅谈,灵魂相触。
太勾人了。
我看着他过于昳丽的皮相。
望着他红润诱人的唇瓣。
硬生生靠着意志力扛了过去。
沈言书可不是什么单纯小白花。
他要是完全与我的事业剥离开来。
我还能考虑一下,跟他发展点暧昧关系。
现在是我事业上升的关键期,我没有心思浪费在他身上。
我回避了他的眼神,错开话题道:
“我明天要去香水厂做实地考察,你喜欢什么香型?我给你带一瓶回来。”
以物换物,他送我宝马,我回赠香水。
礼轻情意重,莫欺少年穷。
“你送的我都喜欢。”
我往后退了一步,换来的是沈言书失落的眼神。
他总是如此体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