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刚,去厨房帮我择个菜呗。”
苏文艳替高思悦把羽绒服挂好了之后,轻轻拽了下邵刚的衣袂。
邵刚立马会意,笑着说道,“好嘞,远子,你陪思悦先坐会儿。”
走到厨房门口,他转头发现潘大海还在沙发那大马金刀地坐着嗑瓜子,暗暗吐槽道,这电灯泡当的,还整天吹自己个儿有眼力见呢。
他忍不住招招手,喊道:“大海,你坐那干啥?”
潘大海乐道:“这是你家,我不坐这,我能坐哪儿去?总不能进你和文艳卧室里坐着吧?”
“死胖子,臭贫什么?赶紧进来帮忙!”
苏文艳十指沾着水地从厨房里走出来,叉着腰,气势汹汹。
潘大海哪里会看不懂邵刚两口子的意思,不就是让自己不要当陆远和高思悦的电灯泡吗?想想也是悲催,都是一对儿一对儿的,就自己是孤家寡人,今天这顿饭注定吃着没啥味儿。
我为啥要来呢?
胖子对自己发出了灵魂拷问。
随后,屁颠屁颠地进了厨房,把客厅单独留给了陆远和高思悦。
客厅里。
陆远和高思悦静静地坐着,一时无话。
不过他们俩倒是不觉得尴尬。
已经习惯了。
以前大学读书那会儿,陆远经常和马佐治他们在网吧打一宿的游戏,高思悦也是这么静静地坐着。即便,她一点也不觉得无聊,相反,她享受跟陆远单独在一块儿的时光。
因为她真的很喜欢眼前这个男生。
在她眼中,陆远阳光开朗,聪明向上,有的时候会有点小坏,但每次自己需要帮忙的时候,他总会第一时间站在自己身旁。
大一新生军训那次,她来例假,陆远为自己打抱不平,跟教官互怼,最后被教官罚跑了二十圈。自从那一次,她就慢慢开始关注起这个开朗性格中透着点匪气的男生,渐渐地,他俩成为了无话不说的好朋友。虽然大学后面那几年,他俩彼此都把对方都成了好哥们好兄弟,一开始高思悦也是这样想的。
可从大四开始在外面单位实习之后,他们就不能再像学校里那样的每周都混在一块儿了,那一刻开始,高思悦才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这份哥们感情,在她自己心里,已经变成了喜欢。
大四快毕业的时候,有一天大家聚会,她趁着喝了点酒,正式向陆远表白。
结果却是陆远嘻嘻哈哈地来了句:“别闹,好兄弟,不搞基!”
变相地,她的告白被拒绝了!
一气之下,她带着对陆远的怨恨,托福去了英国读研。
但对一个喜欢的人来说,怨恨终究是短暂的,始终敌不过日思与夜想。
所以,和陆远断了半年联系的她,再次通过qq和陆远取得了联系。
远隔重洋,她还是想听听陆远的声音,看看陆远的样子。
即便他还是不喜欢她。
……
沙发上。
陆远低头玩着手机里的贪吃蛇。
高思悦就坐在一旁,静静地看着他玩贪吃蛇。
过了大概有十几分钟。
突然,高思悦一把夺过陆远手里的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