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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第1页)

我等了很久,直到灯都黑了,人渐渐少了,他们回家吃饭了,可是她没有再出现。

我站起来,面对灰色的雾气,我想起我们有约今晚在Blueberry Hill喝一杯,可我忽然发现在这个城市里,我已经找不到那家熟悉的酒吧了。

一个阴霾的下午,我在床上睁开眼睛,回忆这个清晰如老电影的梦,说不清心里的感觉。

我是二十二岁到圣路易斯的,在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的“艺术和科学学院”读我的博士学位,二十七岁离开那里。整整五年半,我生活在冬季的加拿大冷气团和夏季的墨西哥湾热气团之中。

那曾是一座大城,美国第三大,号称“西进之门”。在大拓荒的年代,满载着拓荒者的汽轮船从这里出发,沿着密苏里和和密西西比河,西进,西进,西进。那是圣路易斯的黄金时代,高速公路网和喷气式飞机还未成为美国交通的主流,水量充沛的两条大河是天然的道路,随着那些新式的汽轮船,资源向着这里汇集,勇敢的汽轮船船长、魁梧的搬运工、来自欧洲的商人、火辣的酒吧女郎、烟草、油脂、长绒棉、火枪……

乔治·马丁有一部名叫《热夜之梦》的吸血鬼小说,里面描绘了当时的密西西比河畔。在那个属于圣路易斯的时代,汽轮船此起彼伏的笛声如同一支进行曲,热火朝天的码头上,男人女人的体温体味蒸腾在一起,男人的牛皮靴子闪闪发亮,女人耳边的坠饰也闪闪发亮,隐藏着长牙的吸血鬼在人群中无声地露出笑容。

真是华丽的时代。

百年之后,我到达圣路易斯,那个时代已经远去了。我站在空无一人的河边,于沙鸥起落中眺望,夕阳中孤零零的最后一条汽轮船。

生活在那里的时候,我并不喜欢圣路易斯。离开之后,我也很少怀念它。

用我一个越南学生Koi的话说,这座城市非常boring。无聊的意思。

圣路易斯没有什么高楼大厦,规模很有限的downtown在入夜之后荒无人烟,白天人流穿梭的大楼到了晚上如一块块漆黑的巨石站在夜幕里,没有一个窗口有灯光,路上没有车,车灯照出去一片荒凉,偶尔路边乞丐的牙齿反射着森然的白光。我曾经在夜里开车去过downtown那座早已废弃、却在美国历史上意义重大的火车站,黑色的钢铁建筑腾空而起,仿佛铁蛇在空中交错。在夜幕里看去,他们张是来自古老文明或者另一个星球。以那个火车站为蓝本,我写了《蝴蝶风暴》的番外篇《燃烧的天国》。

多达几十个小镇和downtown连接,比如圣查尔斯,比如若科斯,这些镇子多数由一个购物中心、几个社区、几个餐馆和一条商业街组成,合起来加上downtown,我们就叫它大圣路易斯(The Grest ST。Louis)。但占地面积如此之大、如此Great的大圣路易斯却只有两百万人口,相比之下,北京天通苑那片小小的土地上就生活着近百万人。

圣路易斯是一座已经老去的城市,一望无际的山林、树木掩盖下的红砖小别墅、空旷寂寥的河景,这些都是很美的,但我都不喜欢。

我喜欢纽约,喜欢人多的地方,即便安静也要安静在人多的地方,否则会觉得不安。

我就读的哪所Washington University in St。Louis,华盛顿大学,是一所真正意义上的私立贵族大学,它拥有一个像霍格华兹那样的校园,出过二十多位诺贝尔奖得主。但因为规模很小,专业上也很偏科,优势集中在医学院、Olin商学院和建筑设计方面,所以在中国反而没有名字接近但是排名较弱的那家University of Washington来得有名。

多年后我回到中国,改弦易辙做了文化产业,个人简介中始终挂着毕业去华盛顿大学,

师从Michael L。Gross博士。有一次我的某个同事来找我开会,蛮好奇地说老板我查了你上的哪所美国大学,居然是所名校哦,出过二十多位诺贝尔获得者呢。我愣了一下,心说难道你以前以为我跟方鸿渐一样,手持一张克莱登大学的文凭么?

不过想想也是吧,我曾经就读于那么一座有名甚至奢华的大学,专业也那么光鲜——我的导师是化学和医学院联合项目的导师,而医学院是华盛顿大学各专业中的王牌——却在离开那里之后和那里的一切断了联系,好像圣路易斯的五年半从未出现在我的人生里,未免太让人觉得可疑,觉得那几年留学只是我营造的梦幻泡影,连带着华盛顿大学的声誉也被怀疑。

可能是因为我在学术上做的不够好,那几年让我觉得生活不够精彩,于是在跟朋友神吹海侃的时候总是有意无意地把那段混迹于华盛顿大学,在人群中寂寞不明显的日子略过。

但一天天数着日子度过的时光是终究无法抹去的,正如那天下午,我无意中梦回圣路易斯,竟然觉得那是遥远在远方的另一个故乡,有种苍头白发分回到故乡,却举目无亲的悲伤。

所以才会冲动的拥抱梦中的那个女孩吧,心里说,好歹你还在这里。

时光过去了这么多年再去怀念圣路易斯,怀念当初自己不喜欢的城市,并没有什么意义。

想起来,是太早就去了一个很安静的地方,那时候内心里满是不安、冲动和年少轻狂。

套用《东邪西毒》中张曼玉的话,“人是会变的”其实,我心里,知道梦里那个女孩是谁。

完成《六城记》中最难写、却可能是最重要的写一篇时,听的歌是那英的《相见不如怀念》,就算是这个系列的一个特色吧:相见不如怀念就算你不了解  我那冷漠的眼

你为何视而不 见

别再挂念那一些

谎言或者是诺言

被你拥抱的感觉

开始像个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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