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漠取了外袍,披在她身上,低头系着带子。离得近了,不但连呼吸,连温度都能感应到。喉中又涌出酸涩,有缘对面不能识,咫尺天涯,说的或许就是此番场景了。
她方才在做什么,几乎要毁了他。那附近明明还有人在监视,只是她先前没察觉罢了。再等等,再等等就好……
系好后,李漠从车内的药箱里取了药,替她上药。胭脂低眸看他,这种事,以前她经常为他做。如今变了模样,少爷伺候人,却觉得他的动作意外轻柔。
李漠上完药,抬眼看她,却见那本来绷得紧的脸,面色已十分平静,眼眸含着秋水柔光,十分……好看。他怔了怔,收了视线,“皇城内有上好的工匠,姑娘若要修,我可以指路。”
“那有劳大人了。”
李漠问道,“腿上怎么这么多伤痕。”
“来皇城时受的伤,也不重,只是伤痕难消些。”
“为何要来皇城。”
胭脂看他一眼,神色淡淡,似乎只是很随意问她,“女子中,嫡出为首,庶出为次,养女最下,而我算是个养女,许配的公子过世了,舅母就要我嫁给个大户做妾侍,我便逃了出来。”
见他拳头微收,面上神情也硬生了,胭脂虽然觉得不应该,但心底还是忍不住有笑。闷着吧闷着吧,让她难过了快一年,也该让他气气了。这么一想,她又道,“那大户人家倒也有钱,长得……”
李漠插话道,“既然如此,嫁给大户人家不好么,为何守着个过世的人?”
胭脂飞快看了他一眼,咬了咬唇,“那我待会就收拾包袱回去嫁人。”
李漠也看了看她,这语气……赌气得很,却意外的觉得心情好起来了,淡声道,“男子多薄幸,姑娘可要看准了人家。”
胭脂摇摇头,“不是多薄幸,是皆薄幸。”
一时车内无声,只剩下外头马夫扬鞭赶马的声音。
胭脂忽然想起,方才他替自己上药时,掌上偶触,却并不似之前那般粗糙。若人不受刺晒,肤色会转白也不奇怪。但那在校场上提枪练剑的茧子却不是能很快除去的。除非……除非是生生剜掉,等新肉长出来,再用极好的药膏化了那伤痕。
这些日子她有意无意让人打探他的事,这“李漠”一直游学外头,近几月才回来,为人儒雅,才识又高,得圣上赏识,赐了侍郎一职,与“其父”同朝为官。
可连枭是二月便“死”在战场上的,也就是说,期间有四五个月他人间蒸发,怕做的,就是让自己真正变成那个游遍五国的李漠。若是儒雅学子手上有那么粗厚的茧子,又有谁信。
他所受的苦……并不比她的少。
想的出神,外头马夫已说道,“大人,姑娘,鸳鸯楼到了。”
胭脂一顿,抬头看着他,车帘和窗帘子因无风摆动,已停歇下来,将车内遮得严实。胭脂心口颤得厉害,她告诫自己要忍,可是这或许是两人难得一起的机会。她方才为何要斗气,多说说话倒也好。
李漠也看她,“姑娘,你……”
话未说完,已被两瓣红唇贴住,极轻的一吻,却能感觉到她的身体在微微颤抖。只是瞬间,她便回了身,拨开帘子离去了。
短暂的相吻,唇间其实未留任何温度,可是却还是能感觉到,那股情意从唇间,传至心底。他那温润的面具在帘子垂下时,散了片刻,面上又是往日那惯有的竣冷,眼底却有了柔色,嘴角抿着一丝极难察觉的弧度。
不愧是……他看中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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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李府,李漠便直接去了李尚书的书房。
下人在外头听见两人说了会话,不一会声音渐轻,再后来便没了声。往那缝隙看去,正背了身在看书,便继续在外头扫地。
那坐在椅子上的两人,不过是身段与他们相似的人罢了。真正的李尚书和李漠,已进了书房密室内。
刚进了里头,李尚书便觉这男子与往日不同,那肃杀之气,慑得他心惊。才跪身要问安,便被他一脚踹在心口,疼得弯身,却不敢动弹,“将军饶命……”
那在门外还是名唤李漠的温润青年,如今已又变成那叱咤沙场的年轻将军,眸子里光泽残酷,活似要将眼前的人剜心,声音沉而冰冷,“我在此处四个月,可曾这般待过你?”
李尚书忍痛应声,“将军礼遇下属,从未有将军姿态。”
连枭负手而立,冷盯着他,“那你说,我为何今日如此待你?”
李尚书额上冒着豆大冷汗,抖声道,“下官不知。”
连枭冷笑,“你不说,就以为我不知道么?今日去刺杀那姑娘的人,身上可有着白家死士的图腾。白盛在这里想要调查个人,早被那些多疑之人发现了,他自然不敢让自己的人去查。唯有寻你去,才能查得清楚又不惹人怀疑。他如此想掩人耳目的杀她,倒不纯粹是因为是故人吧?”
李尚书惊得话也说不出,却仍不敢动,他若动了,只会受更多苦痛。这男子,只是那煞气,便让人惊惧。
连枭俯身拍拍他的肩头,“说出来,对大家都有好处。同为祁桑国人,我也不想为难你。”
李尚书思量一番,权衡利弊,才道,“白老将军说……此女子早该杀了,却不料她先逃了。如今碰见,正好……杀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