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雾弥漫的废墟里有响动。
废墟正在变化,里面仿佛长出了一块绿色的地毯,紧接着,一棵橡树破土而出,伸展枝干,像一束炸开的绿色烟火。没等迅速老化的树梢停止颤动,它四周已经涌出一片年深日久的灌木丛。一棵山毛榉像蘑菇一般钻出来,迅速生长、腐烂,然后轰然倒下,砸起一片尘埃,而它的后代已经在尘埃中破土而出。庙宇本身则早已变成一堆半埋在青苔中的石头。
时间,曾为了保命而一走了之,如今回来尽职尽责。衰落的魔法与逐渐提高的时间墒量相撞击,锋面扑下小山,赶上飞奔的马和上面的人。本身就是时间产物的人和马什么都没感觉到。但是,冲击波扑进魔法树林,用凝聚数百年光阴的长鞭抽打着这片树林。
“扣人心弦!是不是?”马儿在朽木和落叶中缓步前进,一个声音在灵思风的膝盖下面赞叹道。
这声音有一种奇异的金属质感。灵思风看着那把叫“克灵”
的剑。剑柄的圆头上镶着两枚红宝石,他觉得它们正盯着他看呢。
在树林边缘向的沼泽地里,他们停了下来,远远地瞧着树木与时间的战斗,结局只可能有一种。当然,停下来的主要目的不是观战,而是消费那头不小心误入赫伦弓箭射程之内的熊的相当大的一部分。欣赏表演只是吃饭的余兴节目。
灵思风隔着一大块油乎乎的肉望着赫伦。他发现了一件事:流浪在外、经营自己的勇士事业的赫伦,偶尔出现在安科-莫波克城里酗酒闹事的赫伦,这二者相当不同。
现在的他像猫一般谨慎,像豹一般敏捷,身在野外,却像在他真正的家里一样。
还有,我竟然没被贝尔·杉哈洛斯弄死,灵思风提醒自己,这简直太棒了!
双花正帮勇士将从庙里偷来的宝物分门别类。多数都是银器,镶嵌着令人不安的紫色石头。还有许多雕像,有蜘蛛、八爪鱼,还有中轴荒原特有的一种住在树上的八头跗猴。
灵思风堵住耳朵,不想听身后发出的刺耳的摩擦声。但完全没用。
“……之后,我就属于丽都拉的高官,在大奈夫战役中发挥了极大的作用。也就是在这场战役中,我留下了这道伤痕。您也许已经注意到了,就在我的刃三分之二长度的地方。”躺在草丛里的克灵侃侃而谈,“战场上的那些异教徒戴着第八元素的项圈,这种做法非常不合规矩。不过,我那时候自然比现在锋利多了,我的主人曾经用我裁丝绸手绢,就在空中那么一划……哦,我让您厌烦了吗?”
“啊?哦,没,没有,一点都不烦。多有意思的经历啊。”
灵思风说,目光仍然放在赫伦身上——他值得信赖吗?现在可是荒郊野外,巨怪出没……
“我看得出来,您是个文化人。”克灵接着说,“我已经很久没能遇上有意思的人了,至少没能跟这种人盘桓一阵子。我特别希望自己能挂在一座漂亮的壁炉台上,四周安安静静的。我还曾在湖底待过几百年……”
“肯定很好玩。”灵思风心不在焉地说。
“不是那么好玩。”克灵说。
“哦,那就不好玩吧。”
“我最最希望的,就是成为一把犁头!我也不知道那到底是什么东西,但听上去应该有个尖儿。”
双花匆匆地朝灵思风这边跑过来。
“我有个好主意!”他兴奋地说。
“是的,”灵思风懒懒地说,“让赫伦陪咱们去车尔姆好不好?”
双花一脸惊奇,“你怎么知道的?”他说。
“我一猜你就是这么想的。”灵思风说。
赫伦正把银器往马鞍上的袋子里塞,这会儿停住了,鼓励似的冲他们咧嘴笑了笑。然后,他的目光飘到行李箱子上。
“要是他能跟咱们一块儿走,谁敢碰咱们?”双花说。
灵思风挠挠下巴。“赫伦?”他考虑着。
“在庙里的时候,咱们救了他的命啊!”
“如果你说的‘碰’指的是‘杀’的话,”灵思风说,“我想他不会做那种事。他不是那类人。
我想他最多就是把东西抢走,然后把咱俩捆起来扔下,留着喂狼。”
“哦,别这么想!”
“喂,这就是现实!”灵思风厉声道,“我是说,你看看你,带着一大箱金子到处跑。任何一个有头脑的正常人都会一跃而起,抓住头一个机会把它夺走。”除了我——灵思风心里又补了一句——因为我见过这箱子怎么把小偷的手指头夹下来。
突然,他有主意了。他的目光从赫伦身上转移到画画儿匣子上。画画儿的小鬼儿正用一个小盆子洗衣服,笼子里的火蜥蜴在呼呼大睡。
“我有主意了!”他说,“你说勇士们最喜欢什么?”
“金子?”双花说。
“不。我是说,他们最最最喜欢的?”
双花皱起眉头。“我不太明白。”他说。灵思风拾起画画儿匣子。
“赫伦!”他叫道,“能过来一下吗?”
之后的几天平安无事,只有桥洞底下一个连的巨怪想灭了他们,还有一伙土匪在夜里打了他们一个措手不及(幸亏他们犯了严重的错误:没杀睡觉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