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歇根湖的湖岸沿线已经结冰,方才的一场暴风雪使得湖面的冰块参差不齐,看起来危险而美丽。西尔斯大厦最上面的几层被低垂在城市上方的灰色云团吞噬,已无法看见。当我沿着史蒂文森高速公路驶进芝加哥时,一路上看到的就是这幅图景。现在已近中午,我猜测在天黑之前还有一场大雪。我原以为丹佛已经够冷了,在芝加哥中途国际机场降落时这一想法改变了。
我最近一次来芝加哥已经是三年前了。除了严寒外,我还是挺想念这个地方。八十年代初期,我就读于这儿的西北大学麦迪尔新闻学院,从此深深爱上了这座城市。毕业后,我很希望留在这儿,想在某家报社找份工作,但《芝加哥论坛报》和《芝加哥太阳报》都没有录取我,面试我的编辑叫我先在外面找份差事,积累些经验,然后拿着发表了自己报道的剪报回来应聘。我当时失望到了极点,不是因为没被录取,而是因为不得不离开芝加哥。当然,我可以留在芝加哥的城市新闻通讯社,我上学时曾在那儿打工,但这份工作并不是报社编辑希望看到的经验,而且我也不喜欢为这家通讯社卖力气,因为他们支付薪酬时简直把你当成只看发表数量而不计较工资的学生。于是我回到家乡,在《落基山新闻》谋了份差事,一干就是这么多年。最开始,我一年至少跑两趟芝加哥,跟朋友聚聚,逛逛喜欢的酒吧,但一年年过去,我来得越来越少。上一回我来这儿已经是三年前了。那时我的朋友拉里·伯纳,按照面试编辑告诉他的在外面找了份差事,积累了经验,再回来应聘,终于成功加入《芝加哥论坛报》。我来看望他,那之后就再没回来过。我觉得自己也已经攒了足够多的剪报,完全可以去应聘像《芝加哥论坛报》之类的报纸,但是一直没有想好要不要把材料寄过去。
出租车把我送到了凯悦酒店,河对岸就是《芝加哥论坛报》的总部。现在还不到下午三点,我预订的房间还不能入住,于是我把包交给酒店服务员,出去找了个拨打付费电话的地方。翻了会儿电话簿之后,我拨通了芝加哥警察局第三区分局暴力犯罪调查处的号码,找劳伦斯·华盛顿警探。他刚接过电话,我就挂断了。我只想确定他在局里。以记者的身份跟警察打交道,我的经验就是永远不要预约。如果预约了,实际上就是提供了明确的时间地点,让他们可以避开。大多数警察不愿意跟记者谈话,甚至连让人见到他们跟记者在一起都不乐意;而少数那些愿意谈的,反倒得小心警惕。所以,我必须偷偷靠近他们——这就是一场博弈。
挂了电话,我看看表,差不多到中午了。我还剩二十个小时,预订的班机明天一早八点飞往杜勒斯。
我在酒店外拦了辆出租车,告诉司机调高暖风,从林肯公园取道去贝尔蒙特大街和西大街。走这条路,我就能经过那个叫斯马瑟斯的男孩的尸体被发现的地方。从发现他的尸体到现在,差不多正好一年。我想,要是我能找到那个地方,它的模样大概跟发现尸体那天一模一样。
我打开背包拿出电脑,调出昨天晚上从《落基山新闻》资料室里下载的《芝加哥论坛报》剪报。屏幕向下滚动,我浏览着斯马瑟斯一案的报道,直到找到描写发现男孩尸体的那一段。发现者是一名动物园讲解员,当时他刚离开女朋友的公寓,从林肯公园穿行而过,男孩的尸体就在一片积雪覆盖的空地上——正是那年夏天室外地滚球联赛美国对阵意大利的比赛场地。报道中说,那片球场就在克拉克大街尽头靠近威斯康星大街的地方,在那儿能看到位于动物园的红谷仓——那是芝加哥市粮仓系统的组成部分。
路上还算畅通,不到十分钟我们便抵达了公园。我让司机拐进克拉克大街,在进入威斯康星大街的路口靠边停车。
地上积着厚厚的新雪,只有几行脚印横跨而过。人行道的长椅上也积了大约三英寸高的雪。公园里的这片地方看起来就像完全荒废了。我下了出租车,进入球场,知道其实现在已经看不到什么了,但又暗暗有些期待。我不知道具体在期待什么,也许是某种现场氛围吧。刚走到一半,雪地上出现一串脚印,从左向右地截断了我的路线。我跨了过去,继续往前走,又一串脚印从右向左地拦下了我的路,看起来是有一帮人来参加聚会,聚会结束后又沿原路回去了。应该是些小孩子,我想。也许是要去动物园,如果现在还开放的话。我望向那座红谷仓,就在这时,我注意到离我约二十码的一株高大橡树下放着花束。
我朝那棵树走去,凭直觉猜到了我看到的是什么:一周年纪念,以花祭奠。我走到树下,发现这束花——鲜艳的红玫瑰,就像溅在雪地上的鲜血——是假的,用木头刨花制成。有人在树干的第一个分杈上放了一张在照相馆拍摄的照片,一个男孩双肘支在桌子上,两手托腮,冲着镜头露出笑容。他穿着红夹克、白衬衫,还系着一个很小的蓝领结。我猜是他的家人放在这儿的。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去孩子的墓前寄托哀思。
我环视四周。谷仓附近的几个池塘都结冰了,有几个人正在上面溜冰嬉戏,此外看不到其他人。我又望向克拉克大街,出租车还在那儿等着,街道对面矗立着一栋高大的楼阁式砖塔。我看到雨篷前竖着“海明威故居”的标牌。那名动物园讲解员就是从那栋楼里出来,之后发现了男孩的尸体。
我回头再次望向树杈上的照片,毫不犹豫地伸手取了下来。照片像驾驶执照一样过了塑,以免受风雪的侵蚀。照片的背面只有孩子的名字,其他什么都没写。我把照片放进大衣口袋,觉得也许有一天,我的报道里会用到它。
出租车里温暖而舒适,感觉像身处壁炉里生着火的起居室。驶向第三区分局时,我一路上都在翻阅《芝加哥论坛报》的相关报道。
斯马瑟斯案的惊悚程度与洛夫顿的案子不相上下。那个男孩是在迪威臣街一所小学的活动中心被诱拐的,那个中心还装有护栏。但是斯马瑟斯和另外两个孩子为了滚雪球,走出了护栏的保护范围。老师注意到园区里少了几个孩子,便出去四下寻找,这个时候斯马瑟斯已经不见了。两个十二岁的证人无法向警察说清楚当时发生了什么。据他们说斯马瑟斯是突然不见的,当他们滚好雪球抬起头,没有看到斯马瑟斯,他们还以为他躲了起来,准备突然跳出来给他们一记雪球袭击,所以也没去找他。
一天后,斯马瑟斯的尸体在林肯公园那个地滚球场附近的雪堤上被发现。约翰·布鲁克斯警探带领调查人员,花了好几周全天候调查这个案子,却仍然没有得到比那两个十二岁男孩的说法更确切的结论:那一天,斯马瑟斯就那么突然在学校里消失了。
我重读这些报道,试图从中找出与洛夫顿案的相似之处,但并没有什么收获。她是一个成年白人女子,而他是个黑人小男孩。从选择猎物的标准来看,二者差异相当大,但两人都在失踪超过二十四小时以后才被人发现,而且被肢解的尸体都出现在市区公园中。另外,两名受害者生前最后一天都待在孩童非常集中的场所——男孩在自己的学校,女子则是在兼职的托儿所。我不知道这些相似之处到底有什么意义,但至少我找着它们了,它们就是我掌握的全部信息。
第三区分局总部是一座橘红色的砖砌堡垒,这栋两层楼的庞大建筑同样也是库克县第一地方法院的办公地点,所以那扇烟色的玻璃大门总是有市民进进出出。我推开门走进大厅,脚下的地板已经被人们带进来的积雪弄得湿漉漉的。前台的接待台由与建筑外观相同的红砖砌成。就算有人开着车撞坏玻璃大门冲进来,也伤不到接待台后边的警察。当然,站在接待台前的市民就说不好了。
我望向右手边的楼梯,我记得这段楼梯通向警探所在的办公室。有那么一瞬,我想着不如不理会那些接待程序直接上去,但最后还是压下了这个念头。一旦不遵守警察定好的规矩,哪怕只是最寻常的规矩,都会让他们觉得被冒犯了。我走向接待台后的警察,他的视线扫向我挎在肩上的电脑包。
“你这是打算加入我们?”
“不,这里面只有一台电脑。”我说,“我来找劳伦斯·华盛顿警探,有话想跟他谈谈。”
“你是谁?”
“我叫杰克·麦克沃伊,但他不认识我。”
“你有预约吗?”
“没有。我来是为了斯马瑟斯的案子,你可以这样告诉他。”
这个警察的眉毛上扬了有一英寸,都快到额头了。“这样吧,我替你打个电话。你打开包,我们得查查你的电脑。”
我按他说的办了,像在机场过安检那样打开电脑。我先开了机,再关机,然后收起来。这个警察拿起电话,跟电话那边的人说着什么——我猜可能是秘书之类的人。这一过程中他一直注视着我开关电脑的动作。我就知道,只要我提起斯马瑟斯,至少能通过第一回合。
“这儿有个市民,为那孩子的事情找‘短腿拉里’。”他听电话那头说了一会儿,然后挂上电话,“去二楼。上楼梯左拐,沿着大厅一直走,最后一扇门,门上挂着‘凶杀案调查组’的牌子,里面那个黑人就是他。”
“谢谢。”
走向楼梯时,我在心里揣摩着那个警察说的话。他轻易地用“那孩子”指代了斯马瑟斯,而且电话那头的人也完全明白他说的是谁,这一点透露出很多信息,是那些报纸不会涉及的内容。警察办案时,都会尽最大努力抽离自己的感情,这一点倒是跟那些连环杀手有些相似。如果受害者在你心里不再是一个曾跟你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呼吸、有血有肉的人,他的悲惨遭遇就不会像梦魇一样缠绕着你。把一个受害者称呼为“那孩子”,却与这一惯例截然相反。他这句话告诉我,即便在一年后,这个案子仍然对整个第三区分局有着强大的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