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啊!”余浓快活的要跳起来。
“不行,我要买。”
“哎呦干嘛还争这个啊,谁买都一样。”
“可我想买啊。”之前的戒指我是作为保管者,以后的就是完全属于我自己的,代表着幸福和归属。
“要不然这样吧。”余浓说,“咱们谁也别争,第一次先我买,等到咱们五周年或者七周年的时候,再你买,怎么样。”
我还没开口,余浓就像只大狗狗一样在我身上蹭来蹭去,“求求你了宝贝,我都活了三十多年了一次买戒指的机会都没有,好不容易谈恋爱了,你让我做点什么嘛,买戒指这种浪漫的事先交给我行不行,以后再换你。”
我被他弄得痒痒,笑着推他的脑袋,“你怎么这么耍赖,平日做那么多了还不够啊。”
“有吗,我感觉一次正经事还没给你做过。”
“你很黏人。”我叹了口气。
“你不喜欢吗?”他的眼神又可怜巴巴的。
我忍不住在他鼻尖上亲了一口,“没有,很喜欢。”
“哎人家是第一次谈恋爱,不足之处还请储燃同学多多包容。”他一把抱住我,在我脖颈处亲了亲,“就这么说定啦,明天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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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戒指回来之后,我们去逛了超市,余浓说要去吃大餐,但我只想吃他做的麻辣烫。
无名指上多了点缀,余浓总是忍不住的看,好意思说自己三十多岁,像是得了什么新奇的玩具,自己看不够,还打电话给他几个朋友炫耀。
“······哦也没什么,就去买了情侣戒,嗯,要是能结婚就是结婚戒指了,反正意义都差不多······行了,隔着电话都能听到你的嫉妒,也没什么的,我和我们家燃燃走到这一步不是很自然吗,修成正果······”
挂掉电话之后,我真诚的请求他,“余浓,别打了。”
“嘿嘿,行,下回当他们面炫耀炫耀,你拿的什么,给我。”
“就几个香蕉和橘子。”
“给我。”他接过去,连同他手上的一大包,“你什么时候买的水果?”
“在你煲电话粥的时候。”我无奈的摇摇头。
“我可以炫耀的吧。”余浓用眼神在征求我的意见。
我无奈道:“可以,但别太过。”
“这才哪到哪儿,我恨不得拿个大喇叭站天台上宣告呢。”
“会被当成疯子吧。”
“你不嫌弃我就行。”余浓满不在乎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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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我如往常一样在练习室里练琴,一个同学走进来说,“储燃,你有朋友来宿舍找你,他不知道你不住校吗?”
“嗯?”我一头雾水,怎么会有朋友找我。
“是个男孩子,瘦瘦高高的,现在人在宿管那儿呢,宿管大爷叫我来告诉你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