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车是走了,却留下一屁股硝烟,姜晚清拿脖子上搭着的毛巾掩住口鼻,皱着眉,在原地等着面前的漫天黄沙散去后再继续往前走,路过单元栋的时候她状似无意看一眼大早晨搬家的始作俑者,却不想这一眼很难挪开。
那是姜晚清活了二十余年,第一次身临其境地感受到“惊艳”。同时,也是她第一次如此想要感谢命运,因为此时此刻那个漂亮而纤弱的女人正对着一个实木方桌发愁。
天赐良机,于是女警察上前两步,自然地搭话:“需不需要帮忙?”
“可以吗?”女人犹犹豫豫打量她,嗓音如泉水清透,“我们一人抬一边?”
姜晚清睨她一眼。
最后姜晚清当然没让她帮忙,这么一个单人用的方桌,虽然是实木的,但胜在小,掂量掂量才七八十斤,还没有她平时负重训练一背背几公里的假人重,这女人虽然租的层数高,但这都什么年代了,这桌子又不是塞不进电梯,所以将桌子从一楼变到客厅,姜晚清很快就完成了,也并没觉得有多难。
“谢谢,”女主人邀请她坐一会儿,恰到好处地露出一丝赞赏的神情,语气温柔轻快:“蛮轻松的嘛。”
姜晚清讷讷地坐下,只觉耳根发热,于是拿起脖子上的毛巾欲盖弥彰般擦了擦脸侧。
“不好意思,暂时还只有这个。”话语间她从厨房拿来一瓶矿泉水。
姜晚清接过来,昂头灌了几口,一片清凉压下心里的那份躁动:“你……刚搬过来?我住在这儿两年了,就在后面那栋,这小区还挺好的,物业挺负责。”
女主人低头略一思索,答:“确实负责。”
姜晚清顿时觉得说错了话,好像在称赞方才把她搬家公司赶走的保安一般,她立刻慌张起来,对面的人却轻而易举就替她解围:
“还好今天遇到你了。”
“啊,嗯!”姜晚清愣了一会儿,忽然就自报家门,“我叫姜晚清,清朝末期那个晚清。”
此话一出,她差点儿咬到自己的舌头,这是那些局里的损友给她想的词,谁知现在一紧张竟被她当成对好感对象的自我介绍。
果不其然,精致的眉毛一扬,而后女租客微微笑起来:“可能不作凉风计,护得幽香到晚清?很好的名字。”
羞赧又一次被她化解,这给了姜晚清一些勇气,于是她问:“你呢?”
“我姓杜,”薄唇轻启,顿了一下,她继续说,“杜若瑶。”
姜晚清从大学就读军校,后来参军又进编当了刑警,她的生命里全是热血的汉子,鲜少结识杜若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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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都不知道自己的名字还可以扯上那么一句诗,”姜晚清回忆着,“上次遇见能够随口就咏出一句生僻诗来的,好像还是高中语文老师。”
娄夏斜靠在床头:“她教英语。”
姜晚清:“我说的是在她之前……”
“我知道,”娄夏打断她,摆摆手,“别管我。”
姜晚清和杜若瑶所租住的楼栋就隔了一个路口,老师和警察的生活起居都很有规律,摸准了节骨眼,要偶遇并不难。姜晚清以前都是走路或骑自行车去上班,但为了能凑杜若瑶的时间,她不惜早晨晚出发五分钟,为此她还长租了局里的一台摩托车通勤,每次遇见杜若瑶,情窦初开的女警察都会觉得一整天的阳光都灿烂了,但她没什么喜欢别人的经验,更何况在性别相同的情况下,作业本就难抄,于是她也就只能安慰自己:顺其自然。
一天又一天过去,姜晚清正苦苦找不到关系的突破口,在一个周五,局里她的下属钢铁直男小陈突然就开始头疼关于鲜花的话题,他拿着一杯咖啡晃悠到附近,嘴里絮絮叨叨说着什么花可以更好地代表爱情。姜晚清问了一句怎么突然开始操心那些花里胡哨的,小陈看一眼姜晚清,说原来真的有不爱花的女人,老大,七夕要到了呀!
哦,七夕到了。姜晚清继续低头去看卷宗,心里却飘飘然地想着,机会这不就来了?
小陈还在一边叨叨如何挑选花束的话题,姜晚清眼睛在卷宗上,耳朵就一句话都没落下,书页许久没被翻动,待到小陈总算喝完了那杯咖啡,准备转悠回工位,姜晚清合上了卷宗,问道,真的所有女人都喜欢花吗?
得到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所以隔天姜晚清才会花了一大笔冤枉钱买了束玫瑰藏在摩托车的后备箱,大晚上地在杜若瑶楼下守株待兔。却不想遇上杜若瑶与另一位男士一前一后拉拉扯扯走到楼下,男人西装革履,手里捧了比摩托车后备箱大出很多的红玫瑰花束:
“瑶瑶,我不是那个意思,你收下这花,好不容易带过来就是为了你,别的我们都可以再商量……”
杜若瑶却面色淡漠:“不好意思,我不喜欢花。”
她说这话时转了头,漂亮的眸中带着极为凌冽的烦躁与不耐,恰好落在不远处倚坐在摩托车上的姜晚清眼中。
“有朋友来找我有事,涂先生您请先回吧。”
姜晚清短发齐耳,身形高挑结实,长相偏中性,那位男士看见她俩站在一起,表情霎时就怪异起来:
“你、你们——”
姜晚清一愣,她下意识去看杜若瑶,后者往她身边靠了靠:
“关你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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