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那晚在酒吧,我们应该是第一回碰面。……可就算上东山镇这些日子的相处,我们也顶多算得上熟人,朋友都没有够到。”
“你不了解我,我也不了解你,这种情况下,谈什么喜欢不喜欢呢?”
他的爱情是文火熬煮出来的茶。
……初见时的淡淡心动,日常琐碎的逐渐累加,慢慢到达临界点之后,借着一个偶然的事件,迎来一次突然的爆发。
这里头的每一个要素,都不可或缺。
初见时的心动令他有了了解对方、接近对方的意愿。
琐碎的日常令他有了了解对方,认识对方的机会。
……他们有感动的瞬间,有琐碎的争执,有欢喜,也有怨怼。这些非完全正面的情感逐渐为他塑造出一个愈发立体、愈发真实而不是仅有空壳的人。
这个人有缺点,也有优点。优点盖过缺点的时候,他爱对方爱得心尖打颤,缺点盖过优点的时候,他恨对方很得牙根痒痒。
他不是说爱情只有这一个模式。
他也不是在质疑陈谦之的感情。
他是真的想不明白,陈谦之的深情到底自何而来?
是什么促使他一次又一次地向自己示好?
是什么促使他,不顾自己的安危,跳去水里去救自己的性命?
是什么促使他,不顾同僚情谊,只为给自己讨回公道?
……
他不明白这些,所以他要较真。
他认真地看着陈谦之,耐心地等一个认真的回答。
陈谦之好像没有料到他会这样直接一般。游刃有余的笑容凝固在了脸上。
他为什么对奚星海好?
他为什么喜欢奚星海?
原因其实没那么复杂。
简单来说,就是刚刚好。……合适的年纪遇到合适的人。
他在想要安定下来过日子的年纪遇见了奚星海,而他看得出来,奚星海看似单纯的外表下,有着一颗成熟而通透的心。
他不会被过眼的浮云迷住眼睛,不会轻易迷失方向。……他的生活是有锚点的,也有为了这个锚点付出努力的坚定的心。他心智坚定,目标明确,他拥有一切陈谦之欣赏并喜爱的特质。
更巧得是,他的长相也是能够让陈谦之怦然心动的类型,干净、纯粹、通透、自然。
更别提他们型号契合,聊天的话题也意外地投契了。
而东山镇的相遇,……陈谦之来东山镇执行公务,奚星海来东山镇玩,隔着几百公里的距离,他们再次相遇。这种近乎于神谕一般的二次邂逅,让陈谦之更加笃定,奚星海就是他想要找的那个人。
这种情况下,他有什么理由不去争取,有什么理由不去展开猛烈的追求呢?
“很难理解吗?”陈谦之淡淡地说:“当然因为你值得。”
奚星海理解不了,他拧起眉毛。陈谦之朝他笑笑,认真地道:“你很好,非常好,我喜欢你是因为你值得被喜欢。你聪明,努力,上进,值得所有褒义的词汇,也值得被所有人喜欢,我只是非常幸运地成为喜欢你的那么多人之中的一个罢了。”
“不好意思,我不是吓到你了?”
“我可能太着急了,怕你被人抢走。”
自嘲地笑了笑,“你慢慢想,不着急,我的假期快要结束了,过几天就回S市,到时候……”
话没说完,他们的身后传来一阵尖锐的声响。奚星海下意识捂着耳朵,回过头,就见他们身后的晒场上不知何时,竟然多出来几台体型巨大的音响设备。
……闫飞航拿着话筒站在那些音响设备的正前方。
许是这晚的风分外柔和的关系,许是月光中夹杂了不少水汽的关系,这一晚的闫飞航看起来竟有一种异样的柔和。
虽然他的身形却还是一如既往地高大。虽然他的眉眼还是一如既往地凶煞。
他穿着超市一百块三件买来的T恤和短裤,面朝奚星海站着。
他先是对着话筒喂喂了两声,然后他用一种温柔到近乎诡异的声音对奚星海道:“星星,你旁边的气球里,有一个颜色特别红的,形状是爱心的,劳驾你动动腿,把它拿给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