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正非:坚定的硬汉(3)
用一体化的经济体固化与客户的关系,既保证了客户的自然与坦然,又保证了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令那些为了抢到订单而给一线员工和关键客户下达硬性指标的公司难以想象。在本土市场上,这种间接路线战略的熟练运用,使得华为集中了足够的能量去冲击全球市场。1999年,长期专注于电信设备制造的华为第一次在中国推出了自己的数据产品:接入服务器。一年之内,市场进攻性极强的华为就抢到了中国新增接入服务器市场的70%,随后延伸到路由器、以太网等主流数据产品。2002年,华为在中国路由器、交换机市场的占有率直逼思科,成为其最大的竞争对手。或许局部的胜利,给华为团队注入了某种兴奋剂,使他们认为保持一往无前的冲击者姿态,就可以在全球市场上无往而不胜。这个观念给华为带来了麻烦,这就是2003年1月思科发起的知识产权诉讼。
思科诉讼:华为全球化战略转折点
思科对华为的诉讼,是一次改变信息产业格局的大诉讼。此前,人们说“信息产业因为思科而改变”,此后人们说“思科因为华为而改变”。我看实际上被深刻改变了的,正是华为自身。在诉讼过程中,华为的既定战略作了重大调整,一种走间接路线的全球化战略逐渐成形。
华为与思科的直接交锋,始于美国市场。2002年,信心大增的华为大举进攻美国市场。6月,华为美国公司FutureWei成立。在美国初露锋芒的华为,毫不掩饰对思科份额的觊觎,它在美国媒体上刊登的广告具有强烈针对性和暗示意味:“它们唯一的不同是价格。”图案背景是金门大桥,这正是思科公司的标志。在中低端市场,华为提供低于思科价格50%的产品。在美国分析家看来,尽管华为和其他一些低成本的竞争对手目前并没有对思科的地位构成严重威胁,但是它们最终必将影响到思科核心的交换机和路由器业务的利润率。这些产品占据了思科销售额和利润的80%。2003年第一天,路透社的社评发出警告说:“华为将是思科全球性的噩梦。”
隐忍的思科一直在等待着机会,准备给华为致命的一击。2003年1月23日,思科系统在得克萨斯州美国地区法院提出起诉,指控华为抄袭它的路由器代码,甚至连代码中的错误也照抄不误。诉状称,华为甚至给自己的产品编上了与思科产品一样的号码,以便客户能够更容易地转而采用价格较低的华为产品。思科请求法院下令禁止华为出售这些侵权产品,并要求华为给予其经济赔偿。华为迅速做出反应,停止在美国出售被思科系统指控的产品,将这部分产品资料从其美国网站上撤除,回收在美国售出的此类产品。
寻找强援是任正非“反围剿”最漂亮的一招。华为在这场明显不利的对自己的诉讼中,所采用的最有效手段之一是与3的合作。美国人可以看不起华为,但不能忽视3的存在,可以不听华为的申辩,但是不能不拿3的作证不当回事。3正式介入诉讼,要求判决与华为合资生产的产品没有侵权,以保证其与华为的新合资公司产品的顺利销售。经过引入独立第三方进行技术审核,结果令世界瞠目。华为路由器产品的核心源代码与思科截然不同,但是在用户界面、命令接口、产品外观等边缘技术与设计上,却与思科产品完全类似。华为的技术攻关很快奏效,拿出了全新版本的设计交给第三方审核。事实证明,华为完全有技术能力拿出自己的设计,只不过一种跟随策略的惯性,使华为忽视了边缘技术模仿所可能带来的麻烦。2004年7月28日,思科与华为各自发表声明,宣布这场持续一年半的官司以庭外和解的方式结束。
可以说,思科诉讼是华为全球化战略的一个分水岭。
在此之前,外界的普遍认识是:中国公司靠模仿和照搬跻身技术公司行列;在此之后,高强度的竞争已经迫使华为在核心技术层面大力推进的同时,勇敢革除跟随战略,其新推出的高端路由器产品上,型号编号已经与思科的产品完全不同。循着这样的战略意识,官司结束一年多,核心技术与边缘技术并驾齐驱,现在更以日生3项专利技术的速度突飞猛进。华为在美国、印度、俄罗斯等地相继成立研发中心,密切关注跟踪当地客户的最新的需求动向,以开发出最适合的技术和产品。
思科诉讼,使华为直接体会到了结盟战略的意义。在进入陌生市场时,华为与当地公司成立合资企业,因为对方更了解本地市场。任正非把这个问题提到了一个高度。他说: “我们要韬光养晦,要向拉宾学习,以土地换和平,宁愿放弃一些市场、一些利益,也要与友商合作,成为伙伴,共同创造良好的生存空间,共享价值链的利益。我们已在很多领域与友商合作,经过五六年的努力,大家已经接受我们。现在国际大公司认为我们越来越趋向于是朋友。如果都认为我们是敌人的话,我们的处境将会很困难。”
以土地换和平,以市场换友商,以利益换伙伴,以价值链共荣!这是血的代价换回的认识。可是,结盟有时也会成为障碍。尤其是对快速成长中的华为来说,竞争格局每时每刻都在迅速地改变着。局部的胜利,常常会挑战原有的结盟关系。
价值尺度的变化
“精神对物质的比例是三比一。”任正非认可拿破仑的这句格言,历来看重精神的作用。在诸多资源的排列组合中,他特别强调文化工程。任正非创风气之先,厘定了《华为基本法》。华为独特的语言方式和习惯,曾经一度风靡中国,不少企业纷纷模仿,甚至国家领导人也曾褒奖这样一个再塑企业价值的壮举。可是,当《华为基本法》在中国声名鹊起的时候,任正非却已决定抛弃这个成型的东西。这个转变的过程颇为耐人寻味。
任正非:坚定的硬汉(4)
《华为基本法》的生成与变异
“土狼时代”通常指华为集中在跨国公司一统天下的国内市场打拼的时段。任正非曾经对土狼时代的华为精神作过经典概括。他说:“发展中的企业犹如一只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的意识。企业要扩张,必须要具备狼的这三个特性。”那时,任正非宏大的理想与煽动性的语录口号、运动式的内部交流方式,成为艰难环境中华为这个土狼群体拓展生存空间最有效的方式。
然而,单纯靠一次次会议或是一个个偶然事件,不可能提升团队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反而增加了团队的迷茫、迟疑和不安全感。企业需要有统一的价值尺度和标准,于是任正非发起了制订《华为基本法》的工程。任正非期待通过《华为基本法》,把一个与时俱进的价值罗盘置于每位员工的心里,从而使老板与员工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有一个共同的始发点,达成一定的心理默契。
许多时候就是这样,想象之中,无限的美好,因为这时只有那些积极的层面进入你的视野。而一旦想象的东西成型,在现实中同样多的否定的理由和因素就会活跃起来。当《华为基本法》一旦确定无疑地摆在那里时,任正非迅即意识到它的软弱和无用。无法在流程中体现的、无法评价和进行奖励的价值尺度,注定是短命的和软弱的。
这个转变,与华为1996年开始的全球化征程有关。在与国际一流跨国公司如美国休斯公司、IBM公司、贝尔实验室和惠普公司等接触的过程中,任正非意识到,基本法独特的语言模式,无法与全球化的大公司形成很好的对话。企业承担着为客户创造价值的使命。为此,有必要遵守通行商业价值观和一系列标准流程和制度以保证企业使命的实现。华为选择了间接路线的联盟策略,反过来联盟者又在改变甚至重塑着华为。巨头们关心你的业务流程、财务管理、人力资源、员工福利、劳工待遇等等各个方面,考察你是不是具有长期发展的潜力,而且还要对你进行一系列严格的资质认证。
1998年《华为基本法》正式诞生,任正非则正式聘请IBM为IPD(集成产品开发)提供咨询,打破了华为以部门为结构的管理模式,转向以业务流程为核心的管理模式。仅此一项,华为付给IBM的咨询费就达数千万美元。投资显现价值。
回归商业自然: 强化流程与制度建设
管理西化,是华为在全球化进程中不得不过的一道门槛。你可以有很好的广告、很前卫的展示、很好的个人交流,但是国际厂商更重视你的内功。2005年,华为终于挤进BT(英国电信) 21世纪网络供货商短名单,看上去好像比试的是技术和产品的性价比,而实际上考量的却是质量保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