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昼渐渐短了,树木也失去了精神。尽管太阳落山一天比一天早,但还未到冬至。没有白雪,没有冻雨,也没有呼啸的寒风。它们迟迟未来,给人一种不祥的预兆。人们笼罩在一种褐色的寂静之中。
昨天,我一直步行至喜庆桥。有人说那座桥已经锈蚀了,出现了结构上的问题;有人说要推倒重建。米拉说,有个不知名的无耻的开发商要把分套公寓建在该桥旁边——这是块黄金宝地,因为景观好。这年头,景观可比土豆值钱,尽管那块地从来没长过土豆。有谣传说,在幕后已有一大笔来历不明的脏钱花在这次交易上。我认为该桥初建时肯定也有这样的事发生,表面上说是为维多利亚女王争光。一些承包商想必花钱买通了女王陛下钦定的代表,以获得大桥的建造权。这个城镇的人仍然恪守老的信条:要不择手段地赚钱。这些事就出于老的信条。
想来奇怪,那些身穿褶裥裙的淑女曾经在桥上漫步,倚着雕工精美的桥栏,饱览如今弥足珍贵的景观:桥下喧闹的流水、西边如画的石灰岩峭壁,以及边上的多家工厂。这些工厂每天开足十四个小时,点着像赌场里那样昏暗的煤气灯,里面挤满了辛勤劳作的老实巴交的乡下人。
我站在桥上,注视着河流的上游;那儿水面平静,黑暗而沉寂,潜伏着危险。河的另一边有小瀑布,下面是浪花飞溅的漩涡,发出隆隆的水声。不过,这离我站的地方还是有一段距离的。我开始担心我的心脏,并且有点头晕气喘,好像被什么淹没了。是什么呢?不是水;是比水更稠的东西。那是时光:昔日的时光、昔日的悲伤,仿佛沉淀在池塘里的层层淤泥。
诸如:
六十四年前,我和理查德在大西洋彼岸走下“贝伦加丽娅”号的舷梯。他喜滋滋地歪戴着帽子,我则戴着白纱手套,一只手轻轻搭在他的胳膊上——好一对欢度蜜月的新婚夫妇。
为什么把它叫做蜜月呢?用蜜做成的月亮——仿佛月亮不是一个冰冷、无空气、寸草不生、坑坑洼洼的岩石球体,而是一颗软软的、香甜的金色蜜饯李子——化在嘴里,勾起你的欲望,甜得让你牙齿发酸。它又好似一个温暖的、浮动的光团,不是在天上,而是在你自己的体内。
我对此深有体会,记忆犹新。不过,这种感觉不是来自我的蜜月。
我记得很清楚,那八九个星期的蜜月给我的感觉无非就是忧虑。我担心,理查德会对我们的婚姻生活同我一样感到失望——我指的那部分属于隐私,难以启齿。不过,表面上并非如此。至少在公开场合,理查德开头对我是十分殷勤的。我尽可能地掩饰我内心的这种忧虑,于是不停地洗澡;我感觉自己的头脑糊里糊涂,就像一枚鸡蛋。
在南安普敦下船后,我和理查德就乘火车去了伦敦,住在布朗饭店。我们在套房里用早餐,这时我会穿上威妮弗蕾德为我挑的晨袍。她一共为我挑了三件:一件是白玫瑰色的;一件是骨色的,带鸽灰的花边;还有一件是淡紫色的,镶着海蓝宝石。那种淡雅、柔和的颜色跟早上醒来时的脸色很相配。每件晨袍都配有一双缎面的拖鞋,鞋边上镶着彩色毛皮或天鹅绒。我想,这一定就是成熟的女人早晨穿的行头。我曾经看到过这样的场景(但从哪儿看来的呢?或许是从广告上,某种咖啡品牌的广告?)——一个穿西服、打领带的男人头发往后梳得溜光,一个刚刚梳妆完毕的女人身穿晨袍,一只手端着个弯嘴银咖啡壶;两个人面带微笑,目光越过盛黄油的碟子,痴痴地望着对方。
劳拉对这样的行头一定会嗤之以鼻。当初她看见我把这些行头打进箱子的时候,已经在嗤笑我了。不过,那还算不上是嗤笑,因为她还不会。她缺乏必要的残忍。(必要的残忍是故意的。她的残忍则是偶然的——那是她脑袋里闪过的高尚意念的副产品。)她的反应更像是吃惊,更像是难以置信。她用微微颤抖的手抚摸着那些缎面的行头;我自己也用指头摸过那冰凉柔滑的料子,感觉就像蜥蜴皮一样。“你真要穿这样的东西吗?”她问道。
在伦敦的那些夏日的早晨,为了遮挡刺眼的阳光,我们会拉上一半窗帘吃早餐。理查德总是吃两个煮鸡蛋、两大块熏肉、一只烤番茄,还有涂橘子酱的面包片。面包片烤得脆脆的,搁在烤架上凉着,而我只要半只柚子。我们喝的茶又浓又苦,像沼泽里的水。理查德说,这是正宗的英国式早餐。
早餐时我们俩讲话很少,不外乎那两句义务性的问候:“亲爱的,睡得好吗?”
“嗯——你呢?”这时候,总会有人给理查德送报纸和电报来,而且远远不止一份。他会浏览报纸,接着拆开电报来读,再重新仔细叠好,塞进衣袋。要么他就把电报撕成碎片。他从来不把它们揉成一团扔进废纸篓。当时即使他这么做,我也不会拾起来看的;我那个年龄还不懂这么做。
我想,所有的电报都是发给理查德的:我从来没给别人发过电报,自然也没理由指望别人发给我。
白天,理查德总有各式各样的约会,想必都是生意上的往来。他为我雇了一辆车和一名司机,让司机带我去他认为值得一看的地方观光。我参观的大多是建筑物和公园。当然也包括在建筑物外面或公园内立的塑像:昂首挺胸的政治家,前腿弓起,手握卷着的文件;还有马背上的军人。有立在纪念柱上的英国海军统帅纳尔逊;有坐在宝座上的艾伯特亲王,脚下有四个异国美女卖弄风情,口中喷出水果和麦子。这四个美女代表四大洲殖民地。尽管艾伯特亲王已死,他仍然主宰着他的“四大洲”,但他并不在意;他坐在金碧辉煌的穹顶下,目光严厉,默默地凝望着远方,似乎他心里有更远大的目标。
晚饭时,理查德会问:“今天你看了哪些地方?”我就会像背书似的一一例举所到之处:伦敦塔、白金汉宫、肯辛顿宫、西敏寺、议会大厦。他不主张我去一般的博物馆,但可以去自然史博物馆。现在我常想,为什么他认为去看这个馆里众多的大动物标本对我的教育有利?很明显,他为我安排的所有这些参观活动目的都在教育我。然而,这些动物的标本对我好在哪里呢?在他看来,这些东西比一屋子的油画更有教育意义。我认为,我了解他的用意,但也许我错了。或许充满动物标本的博物馆多少像个动物园——那是大人带小孩去玩的地方。
不过,我还是去了国家美术馆。这是在我已经无处可去时,饭店的门卫推荐的。这次游览让我筋疲力尽——里面人头济济,琳琅满目,好像进了百货商店,但同时我又非常兴奋。我从来没有在一个地方看到过那么多的裸体女人。那儿也有裸体的男人,但他们不全裸。除此之外,还有不少奇装异服。或许这就是原始的分类:女人裸体,男人穿衣服。噢,上帝就是这么想的。(劳拉小时候曾经问过:上帝穿什么?)
每到一个参观地点,送我的车和司机都会在外面等着,而我则轻快地走进门去。我尽量装作是专程来的,尽量不让人看出我的寂寞和空虚。所以,我目不转睛地看了又看,好让自己回去后能说出点名堂来。然而,我对眼前的东西实在一窍不通。建筑不过是建筑而已。除非你懂建筑学,或者知道历史上那里曾发生过什么,否则就看不出什么名堂来。我就没看出什么来。我也缺少概观的天赋。我的眼光似乎只盯住那些我该看的东西,而离开后只剩下对材料的印象:粗糙的砖石、光滑的打蜡木栏杆、硬邦邦的肮脏毛皮。还有那些带条纹的牛角、泛着暖光的象牙,以及玻璃眼睛。
除了这些教育性的游览,理查德还鼓励我去购物。我觉得商店售货员有些气势汹汹,于是买得很少。有的时候,我还去做头发。理查德不希望我剪头发或烫头发,所以我没有剪烫。他说,简单的发型最适合我,因为我年轻。
有时我会去散步,或者坐在公园的长椅上,等到该回家的时候回去。有时候,会有一个男人过来坐在我身边,试图跟我搭话,然后我就会离开。
我为穿衣服翻花样费了不少时间。一会儿是束皮带的,一会儿又是带搭扣的;一会儿斜戴帽子,一会儿又穿棱线袜。我总是担心衣着合不合时宜。没有人帮我扣领口,也没有人告诉我从背后看我的样子如何,衬衫下摆是否全塞进了裙腰。以前是瑞妮或劳拉在帮我,而如今她们已不在我身边。我很想念她们,竭力克制着自己。
我还需修指甲、泡脚、拔掉或剃掉身上的毛。皮肤有必要保持光洁柔顺。我要像团湿泥,别人摸上去的感觉该是滑溜溜的。
蜜月本可以让新婚夫妇进一步相互了解。然而,一天天过去,我感到对理查德的了解却越来越少。他在刻意淡化自己的形象,这是不是一种自我隐蔽?其目的是让自己退居有利的地位。然而,我自己在按他的期望被塑造成型。每次照镜子,我都发觉自己增加了一点色彩。
离开伦敦后,我们又去了巴黎——先是乘船过海峡,然后再乘火车。我们在巴黎的生活和伦敦差不多,只是早餐不同:面包圈、草莓酱、加热奶的咖啡。午餐和晚餐总是很丰盛;理查德对此十分讲究,对葡萄酒特别挑剔。他一再说,这不是在多伦多。对我来说,这个事实不言自明。
我去看了埃菲尔铁塔;由于我不喜欢登高,所以没有上去。我还参观了先贤祠和拿破仑墓。我没去巴黎圣母院,因为理查德不喜欢教堂,至少不喜欢天主教堂。他认为教堂会让人失去活力,尤其是那里面的香气会令人变得迟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