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义仁也没办法,憋着一肚子的话最后也只能咽回去了。
黎熙风风火火地和景云天又赶去了飞船停靠港,林志带着人过来接收了货物,蜜香白萝卜确实不符合他们餐厅的定位,但是偶尔也是有人会想吃一回的,是以,林志每个月也要准备个五百斤在餐厅里备着,要是食材吃不完,他会带回家去和家人一起品尝。
不得不说,蜜香白萝卜确实味道很好,不然他也不会介绍给自己的姐夫了。
黎熙和林志碰头后,黎熙有些事情想和林志讨教一下。
黎熙心中还是有些担心会和林志的姐夫有代沟的,毕竟年纪的差距摆在那里,于是询问道:“林先生,我想了解一下,你姐夫这人好不好相处?”
林志有些疑惑道:“我姐夫?他联系你了?”
黎熙点头道:“是啊,我看他挺严肃正经的,也不知道好不好相处。”谭信意的头发看起来大概是个九十多岁的人了吧,按照星际普通人的平均寿命一百八十来看,大概就是地球时期的年过半百了。
林志只以为他是怕会受到刁难,安慰道:“你不用担心,我姐夫也就比我大上几岁,为人也没什么架子,你就当是在和我相处就行。”
黎熙倒吸一口凉气,他看了眼林志茂密的黑发!怎么也不敢相信他和谭信意是差不多的岁数,于是他含糊问道:“冒昧问一下,林先生您几岁啊?”
“我?我今年四十三岁。”林志淡然回答。
黎熙:“……”这四十三岁要大几岁,差不多也就五十岁。看来谭先生真是不得了了,四十多岁就长了一颗智慧的脑袋啊!
作者有话要说: 荐一下两个小伙伴的文,有兴趣的朋友可以看一下
《穿成男主他哥的心尖宠[穿书]》by笑谈间
元熙暴打老总逃跑意外落水,醒来之后抱着自己的身体瑟瑟发抖。
从十八线变成透明小炮灰,还是个最后腿瘸眼瞎,死无葬身之地的小炮灰。
为了改变自己原本死无葬身之地的命运,元熙决定捞点精神补偿费就跑。
然而……
元熙看着挡在自己身前的男人,拉了拉身上的小包袱。
“大哥,打个商量,放我走成不?”
某人低头看着准备逃跑的小家伙:“不成。”
刚刚回家的男主:“哥,这人心思狡诈、阴险毒辣,你别信他的任何话!”
男主哥笑眯眯得看了一眼自家弟弟:“乖,叫嫂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