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在这里。”
“好啊,留下什么?”
林阳从衣兜里掏出一把钥匙,然后拉起我的手跑到后面银杏树下去,两个人傻子似地蹲在银杏树边,我说,“你要干嘛。”
“刻字。你想留下什么字?”
我想了想,说,“写杨小唯林阳永远在一起。”
林阳戳我脑门儿,“好俗气。”
“不,我就要这个,你赶紧刻下来。”
“那好吧,你得亲我一下。”林阳把脸凑近我,指了指脸颊说,“这儿。”
我犹豫了下。然后在他脸上快速啄了一口,“好了!”
然后林阳就开始刻字了,我问他为什么要刻在下面一点,而不是上面,他说树是往上长的,要是刻太上面了,以后我们就看不到了。刻下面,长大了就能看得见。
聪明人就是不一样。
那天晚上,林阳用钥匙,一点一点刻下了那一行字:杨小唯林阳永远在一起。
那时候,我天真的以为,所有愿望都会实现。
因为太年轻,愿望都很美丽。
“林阳,我们会永远在一起吧?”
“你说呢?”
“肯定会的。”
“傻瓜。”
日子就这样,一点一点,匆匆走过。我们都来不及回首,来不及缅怀,来不及珍惜。
五月中旬,学校最盛大的比赛该属于篮球联赛,林阳带着我们班男生一举杀进了决赛,篮球队和最后的三个班级争夺冠亚季军。那段时间我忙着准备数学竞赛的事儿,一天到晚扎根在书山题海里,吃饭都懒得去,总是林阳给我带面包。他不允许我吃泡面,说不健康,小萝卜头以后长不高。
然而,带面包给我也是有条件的,那便是:他的每一场比赛我都必须在边上看着。
所以我经常半夜三更加班加点的学习,一般比赛都放在周五的自习课,我腾出时间来,准备好毛巾和矿泉水蹲在篮球场上像个疯狂的小粉丝一样摇旗呐喊“林阳加油!二班加油!”
他三分球投的特别准,每次都会引起一帮小女生的尖叫欢呼,但人群中,他只会看我,我永远站在固定的位置,抓着一瓶矿泉水,脖子上挂着一条毛巾,看到他进球了,我会高兴,会跳起来大喊“yes!”,会鼓掌,会心跳加速。
那时候还没有迷妹这个词语。若是有,那时候,我应该是林阳的头号迷妹。
不过,他的迷妹可不止我一个人。
和五班打第二场的那天,我拉着刘思涵早早站在球场蹲点,上半场下来,我们班没领先几分,而五班的男的大多数比我们班男生壮实,体力上,我们班的欠缺些,中场休息,林阳顾不上理我,顾不上喝水,一群男生围在一起商量策略,我就安安静静站在一边,听他和同学商量怎么布场,怎么进攻防守,五班的人莽撞而没有策略,我们不能蛮干,只能智取。
等商量好了,我的水还没递递上去,裁判就吹哨子了,下半场开始。我焦灼地站砸边上,看他跑起来的时候汗水飞扬,真的,一点都不夸张,那汗水都飞起来了。
临近傍晚的阳光里,他沸腾的身影,他运筹帷幄的姿势,他的扣篮。他的三分,五一不让我惊讶欢呼。因为策略得当,五班的人很快尝到厉害,开始着急了,林阳指挥大家稳住,稳中求中,我像个狂热的女粉丝,为他的每一步而欢呼雀跃,而担心焦虑。
以前他没投进去一个球,都会回头看我一眼,给我一个飞快略过的眼神,一个傲娇的笑容。但这半场,他打得认认真真,丝毫不能分心,我的目光紧随他的身影,跳跃,前进,转身——————
口哨吹响的前几秒,他超越围攻的人群,在助攻的帮助下,抱着篮球往左边一闪,把敌人引到左边时,忽地往右边去,随后抱着球,纵身一跃,快准狠地将篮球投向篮筐。
那一刻,时间好像静止了。
所有人的目光都跟随那颗飞跃的篮球飞向篮筐,丢出一条漂亮的抛物线,最终完美地落下,哐当一声,进球了!
而后操场上是欢呼声,拉拉队的姑娘们挑起舞来,我抱着毛巾和矿泉水,嘴角不自觉地上扬,为他而骄傲。
赢了这一场,只需要和八班决战争夺冠军,篮球联赛就完美落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