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露声色,接着往下听。
“——他也姓林,叫林听,听见的听。”
“他比我小一岁,我大二他大一,开学第一天,我对他一见钟情。”
“我母亲从小就教育我,想得到什么,不能等着别人施舍,要主动去争、去抢。我想得到林听,自然就要采取主动。”
“但我没想到,他竟然那么难追,我长那么大,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败的滋味。偏偏我是越挫越勇的那种人,他拒绝得越狠,就越让我亢奋。”
“既然他油盐不进,我只好采取一些非常手段。我记得那天是中秋节的前一天,我雇了两个人,把林听带到了郊区的空置别墅,用手铐把他绑在了床上。”
梵音:“……”
这不就是小说里常见的强制爱情节吗?
不过通常都是男主对女主强制爱,宋竹反其道而行之,似乎更刺激了呢。
“细节我就不赘述了,反正结果就是,我用天时间,让林听乖乖就范,答应做我的男朋友。”
“既然成了恋人,自然就要做恋人爱做的事。”宋竹的话音里染上了几分怀念的意味,“或许他的心不爱我,但他的身躰绝对爱惨了我的身躰。我们几乎每天都会疯狂地做愛,图书馆里的洗手间,深夜无人的教室或者田径场,还有林听在校外租的房子。”
“林听有个室友打呼特别严重,吵得他整夜失眠,于是在学校附近租了个小单间睡觉。那是个既狭小又简陋的出租屋,小得只能放下一张床垫和一张桌子,唯一的优点是有个两平米的卫生间,可以洗澡。”
“那是我有生以来第一次踏进那么破的房子,林听以为我会嫌弃,连我自己都那么以为,可是当我和林听在那张散发着陈旧气息的二手床垫上翻云-覆雨的时候,我却感受到了从未体验过的绝顶的快乐。从那以后,那间出租屋就成了我和林听的做愛圣地,我们不分昼夜地沉溺在慾海里,像两只发-情的动物,就算把对方弄坏也无所谓。”
“后来我在某本书上读到一句话,非常贴切地解释了我对那间破旧出租屋的病态迷恋。原句我不记得了,大致意思是,带血的肉最好吃,情慾越下等越快乐——我就是那种过上等生活、享受下等情慾的女人。1”
说到这里,宋竹忽然停下来,她眉眼弯弯地看着梵音,突兀地问:“你有喜欢的男人吗?”
杨淮安的俊脸浮现在梵音的脑海中,她说:“有。”
“你和他做过吗?”宋竹又问。
“没有。”梵音说,“他感染了艾滋病,就算我愿意,他也不会碰我的。”
“是吗?”宋竹笑得意味不明,“那太遗憾了,你现在的年纪,正应该是享受性愛的好时候。”
梵音心想,宋竹应该是对“就算我愿意,他也不会碰我的”持怀疑态度,她可能不相信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精神之爱可以战胜肉躰之慾。
宋竹喝了口茶,继续讲述她和初恋的故事。
“大多数女人都有一个致命缺点,那就是不能把性和爱完全分开,所以才有人说,要想占领一个女人的心,就要先占领她的陰道。我自以为我是‘众人皆醉我独醒’的少数,可事实证明,我是庸俗的大多数。我对林听,一开始是见色起意,然后是胜负欲作祟,再然后是沉湎慾望,到最后,我真心实意地爱上了他。”
“但我不能让他知道我爱他,因为那会让我低他一等,除非他也爱我。可是,他到死都没对我说过一个爱字。”
梵音并不觉得意外。
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里,总少不了生离死别的参与,悲剧往往比喜剧更深刻。
“那是我和林听在一起后的第一个情人节,我们约好一起吃晚饭,在去见我的路上,林听出了非常严重的车祸,但他没死,而是变成了植物人。”
“我等了他两年,他始终没有醒过来。”
“于是我做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我要复制一个新的林听出来。”
梵音目瞪口呆。
谜底已经昭然若揭。
这个复制出来的“林听”,大概率就是裴予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