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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部分(第2页)

我不相信城里真的比乡下好。孙子多次说要把接到城里去耍些日子,我不去受那份洋罪。再说,望古楼去城里打工的,已经提回三个骨灰盒了,还不算七丈的儿子。那三个人,一个被老板打死,一个在煤矿被砸死,还有一个抢银行,被公安追捕,他用枪打死一个公安,公安还手,他的脑袋当场就开了花。现在,又加上一个七丈的儿子被车撞死。

七丈要带光三去,一是相信光三的医术,二是怕花钱。光三的心再黑,也比不上城里医生黑,听我当处长的孙子说,在城里医病,是什么病都还不知道,几百元钱就送出去了。

七丈相信光三的医术,我也相信。城里医生比不上他。邻近村子的两个死人,硬是被光三医活了。当年,如果山坡早请光三给五妹看病,五妹现在还活着……

不要想这事了,这些日子,我总是梦见五妹,她活鲜鲜地朝我走来,喊一声:“妈。”我说:“你不是早死了吗?”她说:“你知道我没死。”就朝我吐唾沫。那些唾沫一出她的口,就变成几寸长的小蛇,密密麻麻的往我身上爬……不想这事了……

五丈也向光三求情,让他陪同七丈一道去,五丈还命令其他几弟兄全都陪七丈一道去。四丈在成谷家帮忙,活路正紧,有了五丈的话,也不敢不去了。但是光三可以不听五丈的,终究没去。幸好他没去,不然,七丈就花冤枉路费了。

他们一到广州,就只剩下盛七丈儿子的骨灰盒。

这之前,他儿子在哪个单位上班不知道,怎么被撞死的也不知道,骨灰盒是放在派出所的,把死人当作城市盲流在处理。走之前,五丈信誓旦旦的,说不管死没死人,都要找老板讨一大笔钱,可谁是那孩子的老板?阎王是老板!而且,五丈刚在广州下火车,就吓得缩成一团,跟派出所领导说话,半天憋不出一个字来,像得了便秘的人拉屎,全不像在望古楼威风八面。他连那孩子是不是被车撞死的也没问清楚!七丈估计根本就不是被撞死的,很有可能是被打死的,被老板打死了,将尸体扔出去,派出所就把他和其他无名尸体一起火化了,一人分一点骨灰。也就是说,那匣子里装的,还不知是谁身上的骨肉呢。可是,派出所是怎么知道他的籍贯的?老板不至于那么马虎,还把他的身份证留在他身上吧?说不清楚,城里的事情,乱七八糟,哪有乡里这么明白;在望古楼,哪条道通到哪块田,哪条道上有几个坎儿,闭着眼睛也数得出来。

这也难怪五丈一下了火车,就吓得打抖。他没见识过,哪能不怕?

但是七丈就怨他大哥了。在家里什么都听你的,出去你也该做个主吧,没想到你这么拙!听说他们两兄弟在回来的火车上就吵架了。他家其他几个都同情七丈,帮七丈说话。看来,五丈再要像以前一样把几兄弟抹干吃净,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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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老婆婆(2)

七丈把儿子的骨灰盒放在自己床上,每天晚上搂着儿子睡。听说他还突然患了梦游的毛病,半夜三更,他提着骨灰盒在堰塘边走来走去。第一天晚上,他女人以为他要投水,扑趴连天追到他身边,一面哭,一面求他想开些,可他还睡着呢,他说:“生姜,你给爸说,是谁把你弄死的?”他嘴里老是这句话,在堰塘边转了数圈,就往家走,到了床边,一倒,就人事不知了。

这时候,七丈在给朱氏弹棉花,“梆梆痛——梆梆痛——梆梆痛——”我听不得这声音,这哪里是弹棉花,是在哭!

七丈的手下得很重,他把自己当成了弹弓,他恨不得把弹弓棰断。

梆梆痛——梆梆痛——梆梆痛——

……

生姜的骨灰盒提回来不过五天,高氏又死了。高氏在村里算二号寿星,今年该上九十五了吧,死的前一个时辰,还跟我嘻哈打笑的,说她要赛过我,我活两百岁,她就活到两百零一岁,没想到后一个时辰,她就是个死人了。她是掉到井里淹死的。那是一口老井,早已荒弃,路上长满了杂草,还有长年落下的皂桷刺,至少十年没人往那里去了,高氏去干什么?除了找死,没有人说得清她去干什么。既然打定主意去死,为啥还要跟我比寿数?这不是咒我吗?

我不怕诅咒。我是不会死的。在这条山脉上,除了我,没有人活过百岁。活过百岁的人是不会死的。我要给望古楼所有的人送终。

想到这一点,我就怜悯还在望古楼活着的人了。一茬接一茬,像麦子一样,扬了花,成了实,就被割倒,剩下断桩,被犁头翻进土里,烂掉了。这实在没有意思。在我眼里,那些刚刚出生的人,就已经变成了老头子或者老太婆,一旦进入老境,病痛就找到他们,然后,他们的儿女就忙着为他们准备寿材,就像有一段时间,山坡的儿子忙着为他准备寿材一样。寿材准备好了,他们的死期就不远了。他们活一辈子,最终就是为了享受那副寿材,这实在没有意思。如果生是可以选择的,知道最终会死,我就不要生。如果死是可以选择的,一旦生下来了,我就不要死。好在生和死都不能选择,才没有人跟我比寿,才有一茬接一茬的人来陪我,才有一茬接一茬的人需要我的眼泪为他们送终。我妈说,我生下来就没洗过澡,活到现在,我也从没洗过澡。眼泪为我洗澡。那些活到一定寿数就死去的人,就是不懂得用眼泪为自己洗澡。这是我长寿的秘诀,我不会告诉任何人的。只有放在我床头的红漆棺材知道我的秘诀,但我不怕它。我知道它恨我,这么多年来,我没让它得逞,没让它发挥作用,它一定恨死我了。恨就恨,这没关系,不要说一年上一次漆,就是上两次,三次,我也要看着它变成朽木!

冬天(1)

我是最有方向感的季节。树叶枯萎了,雪下起来了。树叶和雪花都归于大地,大地就是它们的方向。庄稼归仓了,泥土冻结了,农人回家了,家就是他们的方向。天地之间,再也找不出像我这般稳重的存在了,繁华脱尽,裸露出生活的本质,就是我的使命。教会人类走向理性的使命。大部分人发现听从激情比听从理性更愉悦,但如果以饥饿为代价,他们最终会屈从于理性的指示。我相信,人类许多伟大的思想,都是在冬天产生的;换句话说,要是没有我的存在,人类的进化将缓慢得多。

然而,我并不单独为人类存在,这是显而易见的。我与地球同时诞生。那时候,地球是扁平的,空旷而宁静,我的第一片雪花落地,就会惊醒所有的生物。与此相类,春天的第一朵花开,夏天的第一颗雨点,秋天的第一片落叶,都会引起强烈而持久的关注。天地赋予我神秘的力量,雪藏地球的真面目,以免遭受外界的冲击。生物最真实、最直接、最根本的演化,都是在我的怀抱里完成的。春、夏、秋三季,只是把我演化的成果从色、香、味的角度进行展示。最初的、也就是被人类认定为最低等的生物,都对我抱着热烈的情感。是我提示了它们进化的方向——学会沉思的方向。这就是人的方向。它们在不同的轨道上赛跑,最终获胜的,是人类。

遗憾的是,人类太脆弱,总是希望在历史中获得安慰。他们不承认永恒的真理,习惯于颠来倒去。忽视事实是他们最大的障碍。人类又太狂妄,总是迷恋于单相思一般的设想,企图统治整个宇宙。这种狂妄,并不可怕,却很可悲。他们不知道,任何一个物种,都不要想在地球上永世长存。没有哪一种热情,没有哪一种英雄主义,没有哪一种强烈的思想情感,能超越坟墓而维持一个个体生命。古往今来所有的努力,所有的奉献,所有的灵感,所有如日中天的人类天才,都注定要在太阳系的无涯死亡之中灭绝。而整个人类成就的殿堂,必然无可避免地被埋葬在毁灭中的宇宙碎尘之下。

人类出现之前,我的存在只是一种现象,可是现在,我有实实在在的任务:教会他们节制,教会他们开采有度。很显然,我越来越难以完成这一使命。谁还记得我哪?而今,只有南美印第安部族中瓜拉尼人残存的巫师尊重自然的伟力,知道从月亮和星星里吸取能量,百分之九十以上的人群,都进入了所谓的文明社会。在我看来,人类文明的最重要标志就是对季节的模糊。季节是上帝最美妙的杰作,季节呈现出的不同色彩和温度,使生物的眼睛和皮肤经受磨炼,并丰富他们的心灵。可是现在,只有植物、动物和少量的人群还在享受这一天赐的恩泽。

他们什么时候仰望过星空?仰望星空也是一种伟业,只有很少人这么认识了。

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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