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面包车上他有刻意记下那家餐馆的位置,所以想要重新回去并不难。
难得是怎么让警察跟上并且相信他。
沈秋往来时的方向跑,队长不明所以地跟着。
跟了一截,见路上不少人开始围观,觉得有些不妥。
他把沈秋叫住,距离他半米远的地方半蹲下。
“球球,你是不是要带我去什么地方?”
沈秋嗯嗯两声,不停示意他往前走。
队长想了想,让人把车子开过来:“那球球上车好不好?你在车上给我们带路。”
正中沈秋下怀。
熊猫的速度再快那也快不过汽车,真要自己跑着过去,穿山甲们怕早就成了餐桌上的一道菜了。
沈秋利落地爬上副驾驶。
肥肥要跟着,被沈秋推到了后座。
在后面坐着的警察正好是方才看见肥肥报复罪犯的那个,见状“嗖”的挪到另一边,紧贴车门。
看来对方已经充分了解到熊猫的战斗力了。
沈秋自己乐了下,趴在窗口认路。
别的熊猫只能靠着嗅觉嗅闻最多九十米左右的距离,可沈秋还有眼睛和记忆,他能记下方才来时的路上,面包车大概经过了什么比较标志性的建筑。
鼻头频繁的耸动嗅闻着,车子到了第一个红绿灯处,沈秋冲着右边的路线嗯嗯叫。
队长一看,拉响警车警笛,车子畅通无阻驶向大路,有人看见警车副驾驶居然探出一颗熊猫头,顿时纷纷拿出手机照相。
熊猫仔仔皱了下眉,觉得有点不太好。
现在网络太发达了,这些人拍到他的视频传到网上指不定就会被那些人看见。
万一对方警觉,提前将野生动物换地方,那就不好办了。
但不开窗就胡乱指,别人会不会怀疑他成精倒是其次,怀疑方向正不正确可就麻烦了。
所以沈秋只能希望加快速度。
好在警察们都办过不少这种案子,知道时间就是金钱。
只要沈秋没表现出叫停的样子,他们就拉着警笛一路狂奔。
一个小时的路程硬是不到半个小时就赶到了,此时距离穿山甲等野生动物被送进餐馆已经快两个小时,也不知道还来不来得及。
熟悉的味道涌入鼻腔,沈秋冲着对面那条拥挤的街道示意。
那里是一条卖菜街,路口摆着的鱼摊和沈秋之前闻到的腥味一模一样。
再往前面那个垃圾桶,就是厨余味道的来源。
那条街道路狭窄,现在又摆满了菜贩的箩筐三轮车,更是难以通行。
警车一时间是进不去的。
队长左右看了看,找到一件自己的换洗短袖对着沈秋比了比。
确定大熊猫能穿下去后,试探着摸了把熊猫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