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士乡搬家,大家具有搬家公司,各种老物件和小玩意儿,早早的就有自家人送去了芳草地那边的房子。
李乐过来,最大的作用就是收拾鸽子、金鱼和过冬的鸣虫。
从早上六点还黑着,一直折腾到夜里。
老头儿老太太肯定不成,只能坐在一旁指挥,偶尔搭把手递个剪子胶带绳精子。
饶是李乐身体好,这一天下来,也是腿酸腰别扭。
一群王士乡,袁诠悠的亲学生,干学生,还有忘年交的朋友,收拾完,大队人马准备去吃饭。
“听说你开车来了?”老头拉着李乐问道。
“昂。”
“手艺不潮?”
李乐伸着巴掌,“四个字,平稳,安全。”
“那就行,我俩坐你的车。”
“好咧,正不想喝酒。”
“你不贪嘴,也没人灌你。”
都知道老头节俭,挑的吃饭的地儿就是个老熟人的小馆子。
见李乐搀着王士乡和袁诠悠进来,认识的习以为常,不认识的都在暗自嘀咕,这孙子是谁?
老两口年纪大,也忙了一天,吃酒也比不过这群酒蒙子,席面开到半截,就露了乏相。
李乐瞅见,紧往嘴里塞了两口四喜丸子,嘟囔着问旁边王士乡的儿子,“大爷,要不我带老爷子先撤?”
“成,你也累一天了,一身的鸽子味儿,赶紧回去洗洗。”
赔了个不是,老两口跟着李乐上车回家。
进门歇了歇,王士乡招呼李乐,“走,带你看个顶好顶好的物件儿。”
“啥?宣统的枕头还是光绪的夜壶?”
老头儿推推眼镜,白了一眼,“比那早多了。”
进了里间一个单收拾出来的房间,李乐瞅见中间的琴案,心里不由一阵激动。
“也不知道是你和它缘分浅,还是时候不对,要么被人借去展出,要么拿去修缮保养,你是一次都没见到。”
“嘿嘿,这不就缘到了?”李乐笑笑。
王士乡点点头,从靠墙长几上的一个红木长盒里,小心翼翼的捧出一床古琴来,又仔细的把琴放置到琴案上。
李乐这才凑过去,指着琴,问道,“这就是那个。。。。。。”
老头颔首,说道,“这就是那把唐琴,大圣遗音!”
面对灯光下,隐约泛着光晕的古琴,李乐瞬间有了心悸的感觉。
长舒几口气,稍稍平复了心境,这才慢慢俯下身,趴在案前,仔细观看起来。
和以前在老头这里见到的那床明代“金声”不同,“大圣遗音”琴体呈现出一种栗壳色,七徽以下的弦路渐变成了黑色,琴身遍体蛇腹断,中间密布着细断纹,琴额上面一条条的冰纹断,个别地方还有着细密的牛毛纹断。
朱漆修补。胎质为鹿角灰胎。微微靠近,就能闻到一股淡淡的漆器和木器的香味。
小心屏着呼吸,李乐弯着腰足足看了十多分钟,这才慢慢起身。
“我能摸摸?”
“洗手了么?”
“洗了,刚洗了,两遍肥皂呢。”
“摸吧!”
“诶!”
慢慢抬手,轻抚琴身,那种如指穿流水,但又带着沧桑的触感,从指尖一下直透脊背,浑身汗毛瞬间竖起,李乐一时愣住,身体仿佛穿过千年的屏障,光阴在脑海中泛起涟漪。
站在那,感受着这种玄之又玄,奇妙的感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