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迅速完成对日抗战之一切准备工作;
(五)改善人民的生活。
如贵党三中全会果能毅然决然确定此国策,则本党为着表示团结御侮之诚意,愿给贵党三中全会以如下之保证:
(一)在全国范围内停止推翻国民政府之武装暴动方针;
(二)工农政府改名为中华民国特区政府,红军改名为国民革命军,直接受南京中央政府与军事委员会之指导;
(三)在特区政府区域内,实施普选的彻底民主制度;
(四)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之政策,坚决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之共同纲领。”'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0,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85年版,第135页。'
这是中共中央正式公开向国民党中央提出的两党合作的基本条件,得到了全国人民和国民党大多数党员的赞同,有利于国民党内部抗日派反对亲日派的斗争,成为第二次国共合作正式谈判的政治基础。
二、国民党召开五届三中全会,转变其内外政策
西安事变谈判时,蒋介石、宋子文允诺先召开国民党中央全会,解决准备抗战及开放政权等问题。1937年2月15日至22日,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在南京召开。会上,抗日派与亲日派之间的斗争非常激烈。
国民党左派宋庆龄是从1927年7月以后第一次出席国民党的中央全会。
她在会上发表演说,批评国民党的反共政策,她说:“令人万分遗憾的是,直到今天,政府中仍有个别人士不了解救国必先结束内战的道理。在今天居然还可以听到‘抗日必先剿共’的老调,这是多么荒谬!我们要先打断一只手臂之后再去抗日吗?我们已经有了十年的内战经验,在这期间,国力都耗费在内争上面,日本军阀将我们的土地一块块地割去,使我们的国家受到蹂躏。每一个中国爱国志士现在都庆幸政府在这些痛苦经验之后己开始了解,救国必须停止内争,而且必须运用包括共产党在内的全部力量,以保卫中国国家的完整。”'《宋庆龄选集》,中华书局印行,第101页。'
在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上,宋庆龄、何香凝、冯玉祥、孙科、石敬亭、李烈钧、经亨颐等14人向全会提出恢复孙中山先生制订的联俄联共扶助农工三大政策的提案,指出:“总理于民国十三年改组本党确立联俄联共与扶助农工三大政策后,革命阵容为之一新,革命进展一日千里。不幸十六年以后,内争突起,阵容分崩;三大政策,摧毁无遗。革命旋归失败,外侮接踵而来。尤其最近五年间,失地几及六省,亡国迫于眉睫。”'《救国时报》1937年4月15日。'
提案接着指出:“近半年来迭次接中国共产党致我党中央委员会书函通电,屡次提议国共合作,联合抗日,足证团结御侮已成国人一致之要求。……我党更应乘此机会恢复总理三大政策以救党国于危亡,以竟革命之功业。”'《救国时报》1937年4月15日。'
杨虎城、于学忠提出关于西安方面的8项主张的提案,李宗仁等9人提出关于迅速组织民众、训练民众、武装民众以为抗战动员之基础的提案。冯玉祥等16人提出促进救国大计案。汪精卫则提出一项“剿共”政治决议草案,受到全会许多国民党元老的抨击,他们批评汪的主张不但使外侮日甚,内忧日亟,而且将使国民党本身在全国人民面前信用扫地,为党为国,均系有害。因此,除少数亲日派分子为汪精卫辩护外,全会许多代表均表示反对,结果,该决议案未获通过。
会议经过激烈争论,虽然没有确定的抗日方针,没有批评过去的错误政策,没有根本放弃反共立场,但是在对内对外政策上都作了某些调整和改变,实际上接受了中国共产党关于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条件。会议通过的《根绝赤祸之决议案》中的四条,“这个东西是双关的,因为红军改了名称,也可以说是取消红军,但红军还存在;苏区改了名称,也可以说是取消苏区,但苏区还存在。所谓停止阶级斗争,停止赤化宣传,就是不许我们在国民党统治区有政治活动。”'《周恩来选集》上卷,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194页。'
在对内政策上,承认“整个民族之利害,终将超出一切个人一切团体利害之上”,“和平统一”,“为全国共守之信条”,'《国闻周报》第14卷第8朋。'将原来对共产党采取的武装“围剿”方针改为“和平统一”的方针,因此,基本上确定了停止内战和国共合作的原则。
22日,蒋介石在大会上发言,承认在一定的条件下开放言论自由,释放政治犯,集中人才。会后,蒋介石密令所属,以后不再使用“赤匪”和“共匪”等字样。在对外政策上表示:“如果让步超过了限度,只有出于抗战之一途。”'《国闻周报》第14卷第8朋。'
正如毛泽东指出:“国民党的三中全会,由于其内部有亲日派的存在,没有表示它的政策的明确和彻底的转变,没有具体地解决问题。然而由于人民的逼迫和国民党内部的变动,国民党不能不开始转变它过去十年的错误政策,这即是由内战、独裁和对日不抵抗的政策,向着和平、民主和抗日的方向转变,而开始接受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毛泽东选集》合订一卷本,人民出版社,1966年版,第235页。'
在日本帝国主义和亲日派竭力挑拨内战与分裂,力图阻挠和破坏中国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形成的时候,由于中国共产党的促进和各方爱国人士与全国人民的努力,国共合作、一致抗日的新局面终于初步形成,使中国走上全国性武装抗战过渡时期的新阶段,这对得寸进尺的日本侵略者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打击!
第二编 救亡高潮(1933。1~1937。7。6)
第八章 日本对东北的殖民统治与东北抗日游击战争的发展
第一节 日本在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
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的殖民统治,主要是通过操纵伪满傀儡政权,在政治上实行法西斯统治,在军事上实行残酷镇压,在经济上实行疯狂掠夺,在文化上实行奴化教育,以达到把该地区变成任它奴役和宰割的殖民地的目的。
一、日本关东军司令官是伪满洲国的太上皇
日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地区主要以伪满洲国的名义进行殖民统治。其主要手法是:在形式上给伪满披上“独立国家”的外衣;在内部则实行严格的操纵和控制,使伪满政权成为它在东北实行法西斯专政的工具。日本的这种统治政策,主要由关东军具体实施。
(一)对伪满政权的政策
从关东军到日本政府对如何操纵和控制伪满政权早有主张。1932年3月10日,也就是伪满政权建立后的第二天,关东军司令官就与溥仪签订了一个密约,规定伪满参议府的参议和“中央及地方各官署之官吏”都要任用日本人,而其“保荐”与“解职”均由关东军司令官决定。3月12日,日本内阁作出两项决定:
一为《中国问题处理方针纲要》,规定“为了贯彻帝国关于满蒙的政策,必须迅速设置统治机关”和“治安维持机关”,“尤其要让日本人成为这些机关的领导骨干”;'〔日〕《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494页。'
二为《满蒙新国家成立后对外关系处理纲要》,规定:“为了在外交上和内政上掌握实权,最初应尽可能使之采用少数日本人作官吏或顾问,并逐步地加以充实。”'〔日〕《现代史资料7·满洲事变》,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495页。'
4月11日,日本内阁又作出《关于帝国对满蒙新国家的具体援助和指导问题》的决议,要求伪满必须聘请有权威的日本顾问作为财经问题和一般政治问题的最高指导者。
为了实现对伪满政权的控制,关东军参谋长桥本虎之助于1932年6月拟制了一个所谓《指导满洲国纲要(草案)》,提出了一套统治的政策和办法。
桥本在《纲要》中把“支持满洲国并使之发展成为适应我国国策的独立国家”作为日本的基本指导方针。据此,侨本提出:“为实行帝国对满洲国的国策,不特别设立文治机关,专使关东军担当其任;实施中,努力保持新国家为一独立国的体面,而在满洲国名义下通过日本人系统的官吏,特别是通过总务长官以求实现。”
桥本还提出:“在关东军司令部内设置驻满政治指导机关,由关东军司令官指导满洲国政府”;同时,“由关东军司令官兼任驻满全权大使,使领事等为其下属,掌管外交事务”;“关东军司令官仍然保留关于满洲国日系高级人事的决定权。”'〔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颀,第640~641页。'
关东军的这个方案后来被日本政府所采纳。1933年8月8日,日本内阁正式下达了《满洲国指导方针纲要》。这个《纲要》与桥本方案所不同的只是形式上的改变,即把“适应”日本国策的“独立国家”改为“与大日本帝国有着不可分的关系的独立国家”。这个《纲要》由14个项目组成,明确规定了对伪满洲国的国体、军队、经济、财政等各方面的控制政策,是日本帝国主义控制伪满洲国的纲领。关于控制伪满的体制与机构,《纲要》规定:“对满洲国的指导,在现行体制下,在关东军司令官兼帝国驻满大使的内部统辖下,主要通过日籍官吏实际进行。”“为便于其统制,使之维持以总务厅长为中心的现行体制。”'〔日〕《现代史资料11·满洲事变(续)》,美铃书房,1972年版,第589~590页。'
这些规定从体制上确立了关东军司令官及日本官吏在伪满政权中的主宰地位。1934年12月10日,南次郎彼任命为关东军司令官兼驻伪满大使后,提出了一个《关于对满政策的意见》,进一步从经济、政治、文化诸方面阐述了日本关东军控制伪满政权的基本政策,并特别强调“在实际执行时要以关东军为中枢实行一元化统制”。
1936年9月18日,关东军司令部炮制了一篇题为《满洲国的根本理念和协和会的本质》的文章,把关东军太上皇和伪满傀儡的关系更淋漓尽致地表达出来了。该文第三项专门论述了《天皇、军司令宫和皇帝之间的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