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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锡小说网>论北大毕业生卖猪肉议论文250字 > 第10部分(第1页)

第10部分(第1页)

“开明专制”的现代化模式里,是根本拒绝公民(即他所说的“阿斗”)的政治参与的;他也直言不讳:“独裁政治的要点在于长期专政,在于不让那绝大多数阿斗来画诺投票。”《答丁在君先生论民主与独裁》,《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530。曾有一位学生在读了胡适的《爱国运动与求学》的文章后,给《现代评论》写信,对胡适的观点作了一个概括:“民族解放的命运应完全取决于政府之手;人民做到民气的表现,就算尽了天职,其余都可以不问而惟从事于个人的修养了。”应该说,这一概括是相当准确并且抓住了胡适的要害的;但胡适在写信回应时,却有意无意地回避了。参看刘治熙:《〈爱国运动与求学〉》及胡适“附言”,载《现代评论》2卷42期(1925年9月26日)。胡适的“附言”收《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题为《刘(漏一“治”字)熙关于〈爱国运动与求学〉的来信附言》。在胡适这样的有着强烈的精英意识的知识分子眼里,民众与民众运动总是非理性的,他们有着几乎出于本能的防备与疑惧;在他们看来,民众运动如果有意义的话,不过是表达一种可供利用的“民气”,最后还是要靠自己这样的“负有指导之责者”。而这,其实也正是一切独裁的统治者的逻辑:国家大事由他们来掌管,老百姓只要做好本职工作,“救出你自己”(这是胡适《爱国与求学》里的话)就行了。这就暴露了一位研究者所说的自称五四“科学”与“民主”精神代表的胡适“潜在的反民主的倾向”,构成了他的内在矛盾。格里德:《胡适与中国的文艺复兴——中国革命中的自由主义(1917—1950)》,鲁奇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页206、249。

北京大学教授的不同选择(20)

而更使胡适陷于尴尬的,是他无法回避的现实:不管他怎样鼓吹“好政府主义”,提倡“专家政治”,在他所生活的时代,他所面对的中国政府,无论是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北洋政府,还是之后的国民党政府,都是他自己所说的“领袖的独裁”、“一党的专政”政权。《再论建国与专制》,《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375。按胡适的理想,知识分子对政府的责任是“监督,指导与支持”;但独裁政权是根本不允许“监督”,更谈不上“指导”的,于是,就只剩下了“支持”。二十世纪三十年代,胡适在与宋庆龄等在“保障人权”问题上发生争议时,胡适就提出了这样的原则:“一个政府要存在,自然不能不制裁一切推翻政府或反抗政府的行为,向政府要求革命的自由权,岂不是与虎谋皮?”《民权的保障》,《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295。这样,国民党的独裁政权对反抗力量的“制裁”、镇压,在胡适这里就具有了合法性;胡适也就走向了为一切“事实上的统治政权”辩护的立场。在1920年代,胡适在最初提出“好政府主义”时,还曾坚持“政府坏了,可改一个好政府”这样的“浅显的革命原理”,甚至表示:“(政府)太坏了,不能改良的,或是恶势力偏不容纳这种一点一滴的改良的,那就有取革命的手段的必要了”;《好政府主义》,《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718—719。而到了1930年代,他竟转而为“独裁政府镇压反抗”的合法性辩护,这正是表明了胡适政治上的日趋保守,某种程度上,也是他的“好政府主义”逻辑发展的必然结果。

胡适的“好政府主义”的另一个不可解的矛盾是,他的“专家政治”、“知识分子参政,并指导国家、政府”的主张,在专制体制下,始终是一个一厢情愿的梦想。在胡适等人在《我们的政治主张》中提出了“好政府主义”以后不久,签名者中的王宠惠、罗文干、汤尔和等人在吴佩孚的支持下就获得了一次组阁的机会,胡适们也确实兴奋了一阵子,组织了不定期的茶话会,经常在一起议论政治。但很快王宠惠内阁就因一事无成而倒台,罗文干本人还被诬陷而入狱。据胡适说,汤尔和在王内阁下台以后,曾对他说:“从前我读了你们的时评,也未尝不觉得有点道理;及至我大家到了政府里面去看看,原来全不是那么一回事!你们说的话,几乎没有一句搔着痒处的。你们说的是一个世界,我们走的又另是一个世界,所以我劝你还是不谈政治了罢。”《这一周·63解嘲》,《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465。不仅是政治(政治家)与学术(学者)有着完全不同的思维与行为逻辑,更重要的是,大权掌握在军阀手里,这些被视为“好人”的学者参政,事实上是不可能起任何作用的,相反,却会有被利用的可能。胡适对此似乎有所警觉,他转而赞同蔡元培的“不合作主义”,特别是他对“有奶便是娘”的“助纣为虐”的“胥吏式机械式的学者”的批判,支持他“至少要有不再替政府帮忙的决心”的号召。《这一周·55》,《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455。胡适显然看到了在专制体制下知识分子的参政有成为独裁政治“帮忙”的危险,因而对拟想的位置作了一个调整:议政而不参政。其实他在此之前所写的《政论家与政党》里,就已经提出了作“‘超然’的,独立的”,“身在政党之外”,却通过“造舆论”,发挥“调解,评判与监督”作用的“政论家”的设想。《政论家与政党》,《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70、71。现在,胡适更是断然将《努力》停刊,宣布“为盗贼上条陈也不是我们爱干的事情”,“我们今后的事业”在于“直接《新青年》三年前未竟的使命,再下二十年不绝的努力,在思想文艺上给中国政治建筑一个可靠的基础”。《与一涵等四位的信》,《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397、398。但胡适事实上并没有放弃议政以至参政的努力。1930年代,他先是创办《现代评论》,以政论家的身份从事舆论的监督,但同时又几度试图与国民党政府及其领袖对话,以后就始终与国民党政府保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可以看出,直接进入政治权力中心,以发挥对国家的“指导”作用,这一“专家政治”的理想,对于胡适,有着永远的诱惑;但他又时时小心地要维护自己作为知识分子的独立性,这构成了胡适的选择的基本矛盾。他因此多次跃跃欲试地准备参政(入阁、组阁),但到关键时刻,又总是抽身而出,最后还是保持了自己的相对独立性。这样,在现代中国的政治结构中,胡适最终扮演的角色,或者说他的最后定位,是充当国家的“诤臣”与掌权者的“诤友”。在1935年所写的《为学生运动进一言》中,胡适明确地提出,“我们这个国家今日所缺少的,不是顺民,而是有力量的诤臣义士”。见《胡适文集》卷11《胡适时论集》,页660。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北京大学教授的不同选择(21)

而鲁迅却作出了另外一种选择,并且对胡适的选择提出了自己的质疑。

鲁迅首先质疑的,是他的精英意识,“导师”情结。在一篇题为《导师》的文章里,鲁迅这样说道——

要前进的青年们大抵想寻求一个导师。然而我敢说,他们将永远寻不到。寻不到倒是运气;自知的谢不敏,自许的果真识路么?凡自以为识路者,总过了“而立”之年,灰色可掬了,老态可掬了,圆稳而已,自己却误以为识路。假如真识路,自己就早进向他的目标,何至于还在做导师。……

但是我并非敢将这些人一切抹杀;和他们随便谈谈,是可以的。说话的也不过能说话,弄笔的也不过能弄笔;别人如果希望他打拳,则是自己错。他如果能打拳,早已打拳了,但那时,别人大概又要希望他翻筋斗。《导师》,《鲁迅全集》卷3,页58。

这正是鲁迅一贯的观点:知识分子必须有一种自我限制,弄清楚自己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不要轻易“越界”。在鲁迅看来,文人学者不过是“能说话”,“能弄笔”而已,像胡适们那样,想做“导师”,乃至“国师”,对青年以至国家起“指导”作用,那就真是缺乏“自知”之明了。

这里,也包含着鲁迅的自我审视与痛切体验:他在很多文章中都反复谈到,“自己也正站在歧路上”,“政治上的事,我其实不很了然”,“如果盲人瞎马,引入危途,我就该得谋杀许多人命的罪孽”;《北京通信》,《鲁迅全集》卷3,页54;《可惨与可笑》,《鲁迅全集》卷3,页286。“我觉得我若专讲宇宙人生的大话,专刺旧社会给新青年看,希图在若干人们中保存那由误解而来的‘信仰’,倒是‘欺读者’,而于我是苦痛的”。《咬嚼之余》,《鲁迅全集》卷7,页62。——这样一种唯恐“谋杀”年青人的“生命”,唯恐“欺(骗)读者”的“罪孽”感与“痛苦”,是典型的鲁迅心理,却积淀着极其深刻的中国历史的惨痛经验。因此,鲁迅说“或者还是知道自己之不甚可靠者,倒较为可靠罢”《导师》,《鲁迅全集》卷3,页59。,是内含着一种历史责任感的。

因此,他对胡适这样的自以为“可靠”,自命为“导师”、“领袖”、“先觉者”的文人学者,就提出了极为尖锐的质问:你们真的就这么“可靠”吗?在一篇题为《碎话》的文章里,鲁迅以胡适为例,指出,当年你们高谈“干,干,干”的“名言”,高喊“炸弹,炸弹!”的口号(见胡适《四烈士冢上的没字碑歌》);如果真有青年听了你们的话,“傻子”般地去买了手枪,你们却又改变了观点,号召青年“救国先必求学”,“进研究室”去了;但一旦“傻子”似的青年又真的按照你们的教导,先钻进研究室,待发现了“一颗新彗星”(这也是胡适的话:“发明一个字的古义,与发现一颗恒星,都是一大功绩”)以后,又准备“跳出来救国”时,恐怕你们这些“先觉者”又“杳如黄鹤”,不知跑到哪里去了。鲁迅说,“如果只有自己,那是都可以的:今日之我与昨日之我战也好,今日这么说明日那么说也好”,但如果“以‘领袖’‘正人君子’自居”,要去指导年青一代,那就“难免有多少老实人遭殃”,成为一种欺骗了。鲁迅尖锐地指出,如果进而鼓吹文人学者本来就有变来变去的“特权”,“庸人”、“常人”即普通老百姓则有“给天才做一点牺牲”的“义务”,这不过是“天才,或者是天才的奴才的崇论宏议”。《碎话》,《鲁迅全集》卷3,页171、170。

鲁迅质疑的另一方面,是胡适们与权力者的关系。

当胡适从批评国民党政府违反人权转而鼓吹“任何一个政府都应当有保护自己而镇压那些危害自己的运动的权利”(详见前文分析)时,在瞿秋白执笔、用鲁迅的笔名发表的《王道诗话》里,当即一针见血地指出,这正是“人权抛却说王权”。《王道诗话》,《鲁迅全集》卷5,页51。

当蒋介石召见胡适等,“对大局有所垂询”,胡适也写文章鼓吹“专家政治”,希望国民党政府“充分请教专家”(详见前文分析)时,鲁迅又撰文指出,这不过是皇帝“做倒霉的时候”,“病笃乱投医”,和“文人学士扳一下子相好”;文人学士这一边,却想以“牺牲掉政治的意见”作为代价来参政,这又将是怎样的“政府”呢?《知难行难》,《鲁迅全集》卷4,页347、348。

北京大学教授的不同选择(22)

鲁迅早就打过这样一个比方:“耶稣说,见车要翻了,扶他一下。Nietzsche说,见车要翻了,推他一下。我自然是赞成耶稣的话;但以为倘若不愿你扶,便不必硬扶,听他罢了。”《渡河与引路》,《鲁迅全集》卷7,页38。对于一个腐败到了不能自拔地步的政府(例如北洋政府,国民党政府),鲁迅作为一个远离权力中心的民间批判者,他的态度是听其自行垮掉,不必硬扶;而作为接近权力中心的“诤臣”、“诤友”,胡适的态度则是“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必须维护既成的政府的权威,政府有弊病可以批评,但无论怎样也要扶起来。这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的区别吧。

这背后有着他们对于知识分子与权力、有权力者的关系的不同理解与追求。1922年胡适写有《我的歧路》,1927年鲁迅又写有《文艺与政治的歧途》,将这两篇文章对照着看,应该是很有意思的。胡适说他的歧路在“谈政治”还是“谈思想文学”这样一个选择上的困惑,这涉及胡适(以及知识分子)自我定位的问题:是把自己的作用限于思想文艺的范围,还是要扩大到政治的领域。在胡适看来,“没有不在政治史上发生影响的文化;如果把政治划出文化之外,那就又成了躲懒的,出世的,非人生的文化了”,因此他是更“注意政治”的;但他又说他的“精神不能贯注在政治上”,因为“哲学是我的职业,文学是我的娱乐”。更重要的是,胡适认为,他的思想文艺活动与政治活动是统一的:都是在“实行我的实验主义”。《我的歧路》,《胡适文集》卷3《胡适文存》2集,页363—366。也就是说,在胡适这里,看重与强调的是政治与思想文艺的统一性。而鲁迅则注重政治与文艺本身的“歧途”:在他看来,“政治是要维持现状,自然和不安于现状的文艺处在不同的方向”,“政治想维系现状使它统一,文艺催促社会进化使它渐渐分离;文艺虽使社会分裂,但是社会这样才进步起来”。《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卷7,页115、116。在写于同一时期的《关于知识阶级》里,鲁迅更明确地指出,“知识和强有力是冲突的,不能并立的;强有力不许人民有自由思想,因为这能使能力分散”,“各个人思想发达了,各人的思想不一,民族的思想就不能统一,于是命令不行,团体的力量减小,而渐趋灭亡”。《关于知识阶级》,《鲁迅全集》卷8,页225。这其实是无意中说出了胡适的内在矛盾的:他的思想文艺观是强调自由的,而他的政治观,如前所说,是强调“强有力”的,而要“强有力”就必然要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个人自由。这里存在着强调“分离”与“自由”的思想的逻辑,与强调“统一”与“强有力”的政治权力的逻辑之间的根本区别。在鲁迅看来,这二者是不能兼得的,而他认为,真的知识分子必须坚持思想文化上的“革命”的批判的立场,一旦“颂扬有权力者”就不再是知识分子。他自己就是自觉地选择了永远“不安于现状”,因而具有永远的批判精神的独立、自由的知识分子的立场,因此自觉地将自己放逐于权力体制之外,并且准备承受被掌握权力的政治家视为“眼中钉”,因而不断被排挤、迫害,以至逃亡的命运。《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卷7,页120。胡适则企图兼有二者,在现代中国的专制体制下,既渴望政治权力又追求思想自由,从而使自己陷入了矛盾与尴尬之中。

最后,回到本讲的题目上来:五四之后,胡适与鲁迅终于作出了不同的选择,而走上了不同的道路,这本身即意味着发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北京大学教授的分化。

于是,研究者注意到了1925年胡适与鲁迅的不同走向——

2月1日,胡适参加段祺瑞政府组织的“善后会议”。

2月13日,北京各界国民会议促成会来函,请胡适任国民会议组织法研究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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