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还是在白天,烈日当空的时候,难怪冷晨说这丛林里意外太多,这里简直就是一个到处都可以藏身埋伏的场所,悉悉索索的声音突然从侧面的一个低矮灌木丛发出,精神紧绷的冷卓立刻扭过头,望向声音传来的方向,抬手就是一枪。
冰弹飞快的射入灌木丛内,一只疾风兔飞快的从灌木丛内跑出,三蹦两蹦得没了影子,娘的,居然是只兔子。
“少爷,你不用那么紧张,其实这附近并没有什么强大魔兽的,就算是肉食性的野兽也没多少,就算有,也差不多被猎杀光了,有的只有那些繁殖速度比较快的魔兔,草鸡之类的,再说还有我在你身边保护你,你不用怕!”黎雅儿说着挺着饱满的胸脯,道。
冷卓很无语,难道老子一辈子都要被女人罩,什么时候老子也能王八之气大振,雄起一回。
一行人快速的穿梭在丛林中,冷晨等人显然对这片林子很熟悉,所以行动速度很快,反而是冷卓有点拖后腿,不过这些日子跟着赵云锻炼,身体倒也强了许多,倒也勉强跟的上,不知道行进了多少里,总之冷卓感觉有点晕,因为从出来到现在,四周除了是树还是树,这树林里可没有安什么路牌提供方向,也不知道冷晨等人是怎么辨别方向的。
“气味在这里变的很浓,应该就在这前面!”钱二狗突然停了下来,说道。
冷卓气喘吁吁的喘着气,听到钱二狗的话,本来还很疲惫的身体也多出一股力量来,扒开前方的草丛,朝着前方望去:“什么都看不到啊!”
“应该还有一段距离,鹰眼,侦查四周,看看附近有没有野蛮人的暗哨!”
“知道了,侍卫长!”
被叫做鹰眼的人也是高级通灵师,本名周庆,通灵兽是一只火眼精晶隼,拥有洞查风吹草动的能力,周庆的双眼渐渐显露出火红色,眼部的通灵兽变,那火红色的眼睛中似乎能看穿四周一切的隐藏,良久,周庆这才闭上双眼,道:“没有任何发现,对方的部落好像也没有人!”
“哦,小心前进,这群野蛮人最擅长制造各种陷阱了,别中招了!”
冷晨的话犹在耳边,队伍才走出不到两三十米,一道劲风就从侧面传来,是一块被藤蔓捆绑的巨木,如果被撞上就算不死也得内伤,冷晨扭过头看着这飞来的巨木,双手之上,一双血红色的狼爪飞快的伸出,对着那巨木就是两爪,血狼破空爪。
血狼冷晨这一爪威力不俗,不过这巨木也同样够粗够大,虽然这两爪飞快的射入巨木中,好像两把快刀切过,但却并没有将巨木给切碎,冷晨这个地灵士虽有地灵级别,但修炼的法诀却是普通,冷家唯一拿的出手的就是杀气诀,但却又不是谁都可学的,而其他功法却只有那么两三本,甚至连三流都算不上,这就是一个新晋的贵族之家跟那些老牌贵族的差距了,底蕴太差。
砰,巨木突然碎裂成数段,并向地面上砸去,李元霸扬起满是木屑的巨锤,好像做了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一样,当然李元霸能将那巨木给砸碎裂开来,也跟之前冷晨那一击有关。
“继续前进,都小心脚下!”
又躲避过几个陷阱,一行人进入了一块空地,也是这丛林中唯一一块有阳光射入的空地,地面上还有不少兽骨,火堆,以及零散的破兽皮,木架等等。
“少爷,侍卫长,看来那群野蛮人已经转移了!”
“能否继续追踪!”
“不好说,这附近是野蛮人的活动地,气味太多,我只能尽力!”
“其他人也到四周查看,看能否找到什么蛛丝马迹来!”冷晨说着扭过头,对着冷卓道:“少爷,你且休息一下,看来这个部落应该不是很强,否则不会在损失了一百多人后就转移部落。”
“恩!”冷卓点了点头,黎雅从腰间解下一个水壶,递给冷卓道:“少爷喝水!”
“找到了,应该是这个方向,这里还有不少的足迹,应该是从这个方向转移的!”
“好,继续追!”一行人顺着那足迹的方向,并利用气味继续追踪,也不知道追出多远,耳边似乎能听得到水声。
周庆再次利用鹰眼查看四周,这一回周庆带给众人一个不错的消息:“在前方有一个部落,还隐隐有火光,如果没错的话,应该就是我们要找的那个部落!”
“算算时间,现在已经差不多快要天黑了,我们得速战速决了,一会一起杀进去!千万别离开队伍!”冷晨道,眼下的这群人都是泣血谷最顶尖的力量了,损失一个对伯爵府来说都是重要的损失。
冷卓微微皱眉,显然对冷晨的命令不以为然,如果一起冲杀进去,那肯定会有不少人逃开,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不能一起冲,对方不是扎营在河边么,分成三路围过去,万勿走了一人,胆敢反抗的杀,不过也要留些活口,尤其是女人跟孩子!”
“少爷,我们这里只有二十几人,那个部落就算没了一百多个青壮,但肯定也还剩下一些,而且野蛮人的女子也颇具战力,分散开的话,我们会有损伤!”
“冷大哥,相信我一回,而且就算有人受伤也没关系,有草锥在,何况过于爱惜属下,可是很难锤炼出一支精兵的!”冷卓道,冷晨咬了咬牙,点了点头。
“赵云,李元霸你们两人各领一路,冷大哥你带一路,其他人平均分下去,秦良玉跟草锥跟着我,记住出手不要留情,胆敢反抗就杀!”冷卓吩咐道:“如果没问题,就行动吧!”
第一卷 百将图 第八十八章 没钱途的野蛮人
夕阳黄昏挥洒的余晖照射在那条流动的河中,粼粼的波光好似一条金色的鲤鱼,而在河岸旁的一片空地上,野蛮人部落的蛮女正用锋利的匕首切开那一条足有一米多长的鱼腹,匕首在那双略显粗糙的手中来回的翻飞,只是片刻的功夫就已经一条大蛇鲑鱼就被清理干净,用一根荆棘刺从鱼嘴中穿过,然后架上身旁的篝火上。
蛮族的女子并没有想象中的粗蛮,肌肉发达,皮肤粗糙的跟树皮一样,恰恰相反,蛮族的女子的皮肤很白皙,这可能跟常年在没有多少阳光照射的丛林有关,除了经常使用武器而让手掌显得粗糙外,蛮族的女子甚至不比那些穿着宫裙的贵族小姐的容貌逊色,甚至在她们的身上有一股桀骜难驯的野性,一种男人看了,就会激发男人最原始的征服本能的独特气质。
这是一个从大型的野蛮人部落分离出来的小部落,蛮荒丛林虽然丰饶,但是不出产任何粮食,只靠大自然恩赐的野蛮人部落来说,人数过多只会导致部落的出现饥荒,让很多人饿肚子,而顺应自然法则的野蛮部落,通常会采用不断分出小部落的方式来平衡人口过多造成的生态不平衡。
但是对于很多分离出来的部落来说,找到一处适合居住,部落发展的迁徙地并不简单,蛮荒丛林里充满了危险,就算是丛林宠儿的他们也不得不小心翼翼,而很多适合居住的地方都被大大小小的野蛮人部落占据,所以他们只能朝着丛林外围走,丛林外围对于野蛮人同样危险,因为那里有很多自称龙族的人,他们占据着大片的平原,会生产那种可以煮食的粮食,没有什么比这更有吸引力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