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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梦游者(第1页)

I

那一年6月的人生经历,是我这辈子仅有的一次。每天结束时,我都早早上床睡觉,用几分钟回想一下自己的见闻与感觉。很不巧,我连毕业典礼都没参加就前往夏威夷了,距离我与塔伦特会合的时间还有两个礼拜。我待在剑桥镇的最后一晚(甚至在离开前,我就已经忘记当晚发生了哪些事,就像盐巴溶于热水,很快便忘得一干二净了),欧文从纽黑文北上来看我。他的言行有些唐突,隐约可以感觉到他在生我的气。不过,虽然在这种令人不悦的情况下说再见,但他仍同意帮我保管一些旅途上用不到的东西(包括书籍、论文和我那件重得像尸体的大衣)。我们答应要给对方写信,但是从他脸上的表情我可以看出,他跟我一样都很怀疑我们是否做得到。直到我们俩握过手,他带着装满我的东西的行李箱搭上最后一班火车后,我才想到,与欧文天涯两相隔的日子,不知会是怎样的光景?在成长过程中,我们俩的确愈来愈没有话讲(我们会日渐疏远实在是令人费解,但似乎不可避免),但他却是唯一了解我的人,也只有他记得过去我每一年的人生是怎么过的,因为那是我们共享的日子。不过,这种遗憾的感觉转眼即逝,因为我是如此渴望开启自己的新人生——当年,我常常把有生以来的日子,当成一次漫长而乏味的预演活动,几乎让人失去耐性、无以为继:我总以为自己只是在复制别人的经历,毫无真正的人生可言。

我搭火车到加州,接着换船到夏威夷。当年,檀香山仍是一个宁静的偏远殖民地,虽然繁荣,但跟一般的殖民地却没什么两样,当船只停靠港口时,只见码头上有一群又一群愉快的肥胖乐手,拨弹着尤克里里,还有一些带着一半亚洲、一半不明血统的赤足男孩,向登岸的旅客微笑着乞讨铜板。

已经有人帮我安排好当地大学宿舍的床位,但是因为我提早抵达,所以宿舍还是满的,要到隔天晚上才能入住。所以,我把行李寄放在宿舍,第一晚先乘车到了岛上威基基区的海边,沿着沙地朝钻石头山前进,路过了一片又一片海滩。有时,我可以听见远处有酒吧的嘈杂声,许多男人在开怀大笑,音乐声铿铿锵锵作响。每隔一段时间,我会驻足倾听,耳里传来干枯棕榈叶相互摩擦的声音,像是在聊天,而太平洋的海浪声未曾止歇,像在孤寂独语,事后我才知道自己要再过几个月才能听到那些声音。我在月下信步前行,那里的月光似乎比波士顿的更为皎洁,月亮也更圆更亮,而一路走来我屡屡看到树下有暗影,都是在睡觉的人,于是我也一样,走累了就躺在树下酣睡。

隔天我前往市中心时,经过了一栋栋华丽的殖民时期的建筑物。但是我看到最为壮丽的东西并非建筑,甚至不是那位低调矮胖的女王曾经住过、跟她一样低调矮胖的王宫,而是王宫外古老的阿勃勒树。它们的树叶宛如桃色花瓣,形成一道道雪白的温和气旋,把树木包围起来。在唐人街时,我走过许多憔悴的人身边,他们全打着赤脚睡觉,乌黑的脚底布满大大小小的疤痕,最后我才找到一间正在营业的酒吧。这里的唐人街不算是个好地方,建筑物的百叶窗紧闭着,只有毒药般难听的爵士乐从黑暗的室内流泻出来。太阳比我想的还要毒辣,害得我非常干渴。

酒保长了一张塌脸,好像有人拉着他的耳朵往左右两侧扯过似的,他的皮肤则被晒得黑到发亮,光滑无比,就像在奶油中烤得太久的鸡皮。我猜他是中国人,至少是东方人,即使留着一头粗糙的黑色鬈发,却有一对丹凤眼。我点了一杯气泡矿泉水,他看着我大口喝下,最后终于问了一句:“你打哪里来?”

“波士顿。”我说。我注意到他的左手大拇指有一大截不见了,只有一小部分在手掌上动来动去,像是狗摇尾巴那样想要传达某种信息。

他并未留意我的答案,但是酒吧里没有其他人跟他讲话。我那杯水喝完后,他问都没问就把我的杯子倒满。“你来多久了?”他问道。

“不久。”我说。矿泉水下肚后,我才开始注意到整间酒吧,低矮昏暗的室内天花板,墙壁上了油漆,木质吧台因为多年的香烟烟熏、泼洒的酒和煮菜的油烟,给人感觉黏黏的。“我要去乌伊伏岛。”

令我讶异的是,我提到乌伊伏岛的时候他点点头,当我问他知道些什么时,他大笑说:“厉害的猎人,很多野猪。”他又把我的杯子倒满。“可怕。”我不确定他说的是岛民还是野猪。然后他轻声说:“那里的人很暴力啊。”我等着他多说一点,他却哼起了一首幽深哀伤的小调,在丑陋的酒吧里流转。他显然不想再多说什么,于是我喝完杯子里的东西,付了钱,走到了阳光普照的室外。

我过了几天这样的日子,搭出租车到岛上的不同海滩。令我惊奇的是,这些海滩乍看之下千篇一律,都很美丽,但最后却纷纷显露出了各自的特色:有一片海滩的沙子非常细,我把衬衫与裤子上的沙子都拍掉了,但第二天发现衣服与头发上还有,只得再拍掉;另一片海滩长着一排笨重蓬乱的铁木,沙地上埋了许多看不见的小松球,因此每踏出一步,脚底都觉得有点刺痛;还有一片沙滩上的沙子,无论就颜色还是质地而言,看起来都像潮湿的粗糖,给人一种泥泞黏腻的触感。某天下午,我去了一趟市中心的图书馆,馆员找了一本关于乌伊伏的布面旧书给我。结果那是一本用夏威夷语写成的图文教科书,于1871年由檀香山传教士学院出版,每一页都印有一幅木刻画,还有几行文字。因为内文是夏威夷语,我看不懂,所以只看了那些画作(例如一只眼睛又小又黑的野猪,它的獠牙跟老式的八字胡一样漂亮而卷曲;肥胖的国王脸带微笑,未穿上衣,手里紧握一根长长的东西,看来像是鸡毛掸子;还有一颗长满疙瘩的东西,貌似水雷,但我想应该是甜薯),我并未觉得乌伊伏更真实,反倒更荒诞,像是一个只存在于童话故事中的地方。

最后,终于到了我与塔伦特见面的那天。他曾拍一封电报到我住的大学宿舍,通知我他的抵达时间,并且建议我们在晚上六点见面,地点是宿舍的交谊厅;隔天早上八点我们就要出发了。前往吉尔伯特群岛的航程费时九小时,转机后要再飞三小时才能抵达乌伊伏岛。

与塔伦特之约让我紧张又不安,我不是那种跟别人见面会特别紧张的人,毕竟是他们有求于我,我又是个医生,他的任务少不了我(我是这么告诉自己的)。然而,这种自信实在缺乏根据,因为我非常清楚,只是不愿承认:如果没有塔伦特的允许,我做梦都想不到自己能参与这趟冒险之旅,没有他,我就会被困在波士顿,没有工作,连想要去三流医院当二流实习生都毫无门路。快六点的时候,我已着装完毕(我还带了一套西装,后来成为我最先丢弃的东西之一),下楼到交谊厅去,厅里的地板是凉爽的水泥材质,两张有橘色垫子的竹制沙发被一张脏兮兮的棕榈叶地垫隔开。

已经有人坐在那里低头看书,我走过去时,他才抬起头。

想要描述一个人有多俊美,并没有什么令人满意或新颖的方式,况且我自己也会很尴尬。所以我只会这么说:他的长相俊美,而且我发现自己突然害羞起来,不确定该如何称呼他——保罗?塔伦特?塔伦特教授?(当然不该叫他塔伦特教授!)即便我们认为自己看到任何一种相貌都能不为所动,并为此自豪,但是貌美的人就是能够让我们呆掉,心中满是赞赏、恐惧与喜悦,意识到自己的长相远远不如对方,而且深知那种美貌是不管我们有多聪明、受过多少教育或者有多少钱,都无法夺取、征服或否认的,我为此感到泄气。跟塔伦特在一起的那几个月,他的俊美相貌让我时而感到痛苦,时而感到欣慰,而且我发现自己渐渐接受了这个事实,也喜欢跟他在一起,但有时会用较不愉快的心情去否定他的美貌,只是没有一次办得到,后来我才知道这跟说服自己“糖是酸的”一样没有意义。

我瞠目结舌地看着塔伦特,虽然没有必要,但他还是说了一句:“我是保罗·塔伦特。”我说了一声哈喽,然后和他握了握手。“你安然抵达了。”我嗯了一声。此刻我们站在那张肮脏地垫的边缘,塔伦特大概比我高三五厘米。我看着自己的鞋子。“所以你准备好要出发了。”他接着说。我点点头。“很高兴有你一起参与这趟研究任务。”他说。我注意到他讲话的方式很特别:他不用问句,也不会带着惊叹的语气,但他的声音并不单调,而是充满了抑扬顿挫,相当饱满,让人联想到变化多端的浓密树林,每一棵树看起来都是那么苍翠、庄严与雄伟。那是一种不会透露任何信息的声音,任谁也听不出他是赞同、快乐,还是心怀恐惧或怒气,但却是一种可能让人发疯的神秘声音。我想多听他讲两句话,却也害怕开口问问题,突然间,我变得无话可说。塔伦特显然担心我若是开口也说不了两句,最后终于说:“那明天见了。”

那一刻,我才意识到自己大可跟他说:“你想吃晚餐吗?”但是他当然已经离开了,我只能独自站在那里。

到了飞机上,我才有机会仔细打量塔伦特。(1)我们搭了一架尺寸庞大的军机,在停机棚里面待了好久,简直就像一只不曾飞过的渡渡鸟。飞机里面除了塔伦特和我、我们的行李,还有许多装载补给品的木条箱,但是没有其他乘客。飞机的引擎嘈杂无比,我发现我们根本无法交谈,但这也让我松了一口气,所以他冲我浅浅地微笑了一下之后,就开始用笔记本写东西了,大概一小时后,才闭上眼睛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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