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在镜台前,盛夏缓缓除下了真丝吊带的金色睡裙。比睡裙还要丝滑和性感的是她年轻美好的躯体。
她咬了咬唇,眼睛里透着委屈,她在镜子前沉默地审视着自己。这是一具年轻的,却越来越成熟的身体。
是的,她成熟了。
或者说,她从来没有小过。
她从一出生,就已看尽沧桑。所以,她从没有小过,也没有大过。
可是,她爱上了一个男人。
爱了他许久,许久,久到,她几乎忘掉了时间。
但那个男人永远有办法推开她。
她看了眼时间,晚上九点半。
她再低下头来,审视自己的身体。
她想,她的小叔叔太高了呢,她总得一直仰望他,即使自己的个子现在也蹿到一米七了,可还是得仰望他。而他呢,依旧会像过去那样,在逗她时,喊她一声熊孩子。
当然,他的逗,是真正字面以上的逗,就是当她小孩子那样来逗,而不是男女之间的“挑逗”。
当年的那个剪着寸头,雌雄不辨,整天打架生事的熊孩子,现在拥有了一对球状的硕大挺翘的乳房。即使没有胸罩,依旧拒绝地心引力挺翘地立着,傲娇得很。她一直知道,她的身体,乃至思想都要比同龄人成熟。
她换掉睡裙,没有上床休息,而是换了一条低V的红色裙子,裙子窄腰包臀,看着包裹得很精致保守,却在胸前露出深深的沟壑。
她一直知道,自己的身体很美。
她拿起一瓶粉色的迷离液体放进手袋里,走出了家门。
这个家形同虚设,不会有人在乎她,即使是多年前,只有几岁的她被十号风球困在了外面,也没有人过问。
她的父母,倒是巴不得她死掉才好吧?那样,他们就可以去过他们想要的人生。
盛夏自己开车,来到了海边。
那里有一栋被刷成粉红色的小房子。
那里住在她喜欢的男人。
盛夏很精明,她悄悄地将车子停在离粉房子很远很远的地方。
然后踩着七厘米的银色高跟鞋,走向她将要去往的目的地。
她的目的地,是他。是他的身体,也是他的心里。
“噔噔噔”她敲门。
门被打开了,明雪先是看到一双银色的尖头高跟鞋,他认得是周仰杰的牌子。
塞在JimmyChooCouture里的那双脚很美,白得几乎透明,而脚背的弧度又是那么性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