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帝七年,十月。
随着淳国败于离国,勤王联军的势力暂时的衰弱了。而年幼的敖之润无法主理政务,眀昌侯梁秋颂以“监国”的名义取得了毕止的全部权力。淳国名将,有”丑虎“之称的华烨带着三万风虎精骑屯兵当阳谷耕种田地,和驻扎在帝都的离国五万赤旅一万雷骑形成对垒之势。梁秋颂派遣使者,奉玉剑玉斧入帝都朝拜皇帝,在诸侯们眼里,这是决心誓死勤王的象征。诸侯们在各自的宫中期待着新的决战,以驱逐霸占帝都的南蛮子。
这一年宛州渔业丰收,西瀛海有渔民说不小心误入深海,曾经看见风鸟唳天,九转盘旋而舞,之后飞向了西北方向。风鸟是传说中飞鸟的帝王,它飞向的西北方,则是淳国所在的方向。朝野上下隐隐有风声说要恢复东陆帝朝的繁华,还是得倚仗兵马强悍的淳国。又有人上表皇帝,说理应加封梁秋颂,为诸侯树立忠臣的楷模。皇帝和淳国对于这些消息都保持着缄默。
又一年眼看就要过去。
南淮城。
东宫最高的“爱晴楼”上,吕归尘扳着栏杆探出半个身子,眺望着空中盘旋的鸟儿。
夕阳半落在凤凰池上,放眼一片水光粼粼,像是撒了一层碎金,整个南淮城朦胧在雾气一样的夕照中,隐隐的可以听见远处高台上敲击云板的苍苍声。
南淮夕照是宛州的胜景,士族喜欢唱咏的。不过吕归尘却并不那么喜欢,这里的屋子总是那么高,走到哪里都是看不尽的亭台楼阁,把远处的草木还有天际的浮云都给挡住了,他尤其不喜欢高耸的宫墙,走在墙下感觉那墙就沉甸甸的压在自己的胸口上,叫呼吸不由自主的沉重起来。
他很怀念草原,怀念站在马背上一眼可以看到天地尽头的感觉,那里的天空是无边无际的一片碧蓝,常常腾起白色翼梢的大鹰,飞得高傲而孤独。
他到达南淮已经是第四个月。九王回返北陆,铁颜和铁叶又不能跟进宫来,这里只剩他一个人。他知道这种生活只是刚刚开始,却没有结束的期限。
“呵呵,终于找到尘少主了,就猜到少主又在爱晴楼看雀儿了,”一个带着笑意的声音在他背后响起。
吕归尘转过身来,看见方山细白的脸,上面两条短平的眉毛压着一对带笑的小眼睛。
“方都尉好,”吕归尘微微欠身,“这里开阔,可以看得很远。我刚才吹笛子,看见了雁。那是雁,不是雀儿。”
“呵,雁也是雀儿啊,少主是逗方山开心呢。”
吕归尘摇摇头:“雁和雀儿是不一样的。我们蛮族的牧人说,雀儿飞百尺,吃虫子,雁儿飞千尺,吃鱼虾,大鹰飞万里,吃牛羊。雁和雀儿不一样的,能飞很远,飞过大海。也许,是从北方飞来的。”
“北方?”方山笑,“尘少主这是想家了。其实北陆有什么好啊,听人说过,除了草还是草。也是方山这几天疏忽了,明天从东宫里面找几个伶俐的下人带尘少主上街走走。南淮城里面,好玩的东西可多着呢,斗狗斗蟋蟀猜枚叶子牌,最有趣的是坐在酒肆里听人说演义,尘少主不是喜欢英雄么?说的可都是英雄的事情。”
吕归尘还是摇头:“北陆也不都是草,还有牛羊,有大鹰,有镜子一样的湖泊,还有牦牛群和野马群……我认识的人都在那里,有我阿爸阿妈,有大合萨和苏玛……方都尉,要是你最亲的人都听不到你的消息了,当英雄还有什么意思呢?”
他略略回头,方山的目光和他对了一下,随即错了开去。方山想这个孩子就是太认真了,分明只是个孩子,偏要想大人的事。
“尘少主,膳房催了。用完晚膳,路夫子还要给您和煜少主开一堂晚课,今天可是得考上次的诗文了,尘少主可都还记得?”
“我……”
方山摆了摆手:“路夫子也是个死脑筋,尘少主将来领袖北陆,草原上几十万大军一挥,说灭了谁,就灭了谁,不服的人,自然有刀枪去伺候。学文字有什么用?还怕找不着一个文笔好的写战书?不过这事情是国主吩咐,也要对大君有个交代,尘少主,我看我们还是先去赶晚膳。煜少主候着您呢,您不到,可不敢开席。”
吕归尘被他拉下楼梯的前一刻,扭头看了看那只雁。它飞进了半轮夕阳里,像是被那片暖暖的颜色融化了。他摸了摸胳膊,觉得天有些凉了。
“圣人者,于万难之际,守衷不改,不以褒贬而易志,不以得失而悲喜,不以成败而俯仰,此俗子所不能。夫天地之大,道贵一也,圣人得其理,是谓圣也。”
路夫子抑扬顿挫的声音在书房中回荡,回音朗朗。
东宫的书房,两首各置了一张书桌,东首是年少的下唐储君,西首则是蛮族世子。两人穿着同样的素锦长袍,相对而坐,吕归尘有些笨拙的捏着毛笔,目光低垂,对面的百里煜斜眼瞥着他的动静,一手托腮,手指有节奏的敲打着脸蛋。
“生死之间,存亡之夕,此人生不可不断之时。圣人者,不惊,不惧,不急,不缓,乃胸中自有丘山,步深渊如行广道,纵油鼎在前刀剑在侧,亦信步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