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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第一部分

晚上,夜深人寂。秋香睡了。徐善和李易在小客厅里吹着冷冷的旧空调,自己掌勺做了几道可口的新鲜小菜,就一瓶接一瓶地喝啤酒。这两个学友,在大学的时候就是很好的酒友,虽然那时不像现在这么豪华,吹空调,吃炒菜,那时只是一包花生,两瓶珠啤,可是照样喝得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中年英雄

小说是个累人的活物

文千夫长

这本小说我写得很累。

2003年1月《红马》出版时就已预告,计划当年8月出版,但是我却写到现在,今年的8月才出版。

想写这本书时我挺狂妄,想用春秋笔法为我生活了近二十年的广州写一部发展简史。每天坐在电脑前,我虔诚地净手焚香,但是,西汉那个写《史记》的司马迁苍老的灵魂就是不附我体,我揣度那苦灵魂早已转世投胎。任凭写作背景海阔天空,在我电脑屏幕上晃动表演的,始终是和我一起打拼伴随广州共同成长的那群朋友,这让我的写作变成一种宿命,我要为那群由青年长成中年的朋友树碑立传。城市像被子一样成为我的小说背景,我要展示的是被窝里的人。

我和胡野秋在《人马情未了》的对话中说过,不要把我误解成只写蒙古草原的作家,《中年英雄》和我的草原之间连一片草叶的联系都没有,是纯粹的都市生活。可是现在,呈现在面前的这本书,不但有联系,而且,小说的结尾竟然又走回草原,不用读者问,我都要问自己,老兄你这是搞的啥子名堂?

小说是有生命的,我一边写作,小说就一边长大,儿大不由爷,我也没话说。我所说的小说是有生命的,不是老生常谈的写书是什么千古事,像《论语》、《易经》那些古书什么的多少年、多少代都可以流传,我现在不奢望这个。我所说的意思就是小说本身是有生命的,是一个活物。而且这个活物是有精神气质的,就像我在广州生活了近二十年,陌生人一眼就会看穿我身上所洋溢的蒙古草原的气质。大概是因为这本书是我写的缘故吧,从DNA密码上我对这个生命有垂直遗传,尽管写的是广州这个大都市的生活,但是这本小说绝对无法逃避蒙古草原的精神气质,小说也是有种的。

写作是一种逃避和掩饰的艺术,写作是对现实和梦境残缺部分的圆饰。这两句话虽然拗口,却很经典。我找不到出处了,但是肯定不是我自己说的,我从来没讲过这么概括的话。关于能产生这种话语的读本,我只有两个免费读物的来源,一是评论家谢有顺的著作,二是编辑家林建法主编的杂志《当代作家评论》。谢有顺的书填补上了我在广州由于经商所断下的这十几年的文学史,让我看清了在文学这行当里哪个仁兄还混得不错;林建法的杂志很纯粹,让我感觉到文学虽然是一个吃苦受累的活儿,但是会有好的报应。

小说不是说出来的,而是写作作出来的。

有的写作者极度厌恶看到或者在某些场合听到关于小说作法的那些文字或话语,就像厌恶有人跟他讲怎样做人。我倒显得厚道一些,不那么极端,作小说无定法,写作的人可以无法无天;做人却有律法,你在人群里写人,总会有旁观者对你好言相劝,精神上你可以天马行空、我行我素,但是行为上总该谦虚地听一听关注你的声音,就像建法先生的杂志,总会给我一些作文做人的建议方法。话说回来,那两句话也讲得确实到位,我的写作和我的现实之间,没有我书里那么精彩,也没有那么糟糕。但是,参照我的人生历程,我确实在这本书里逃避和掩饰了一些东西,也圆饰了一些残缺的现实。

写这部小说比我经商的实战过程还要心累。

我是个亲历亲为的人,作为小说作者我觉得自己不能在小说现场缺席。我总是喜欢情不自禁地走进小说现场,对正在发生的事情指手画脚进行讨论,我喜欢讨论,对故事里的人物说三道四,或者和读者讨论。我不是在凭空想象捏造故事,有些活得一帆风顺的文学孩子,推崇博尔赫斯的书斋狂想,那是一种文学娱乐。而我在述说我的人生体验,你会读到我真实的性情、成败、恩怨、得失、鲜血和泪花。

我就这样写作能不累吗?

另外一个累的原因就是我生活在城市里。其实进城十几年,我已经很喜欢城市了。广东电视台的朋友谢英拉我去从化的哈瓦那买别墅,在楼盘现场,看到那个立体村庄,色彩斑斓,他们激动得红光满面,我却兴致寡淡。那兄问我何故?我说,我用了近二十年的岁月千万里从内蒙古乡下草原个人艰难奋斗,好不容易融进了南方广州这大城市的生活,现在你又让我花钱到农村去住,岂不害我,我不接受。

际我生活在城里很累,小说不幸写了这个很累的城市;城市原本是一个活物,小说也就成了一个累人的活物。

我被这厮活活累了一年。

《中年英雄》第1章(1)

短信息:解放前一个地下党给国民党抓住了。拷打他,第一天,给他坐老虎凳,他不说,他说因为老子是共产党员;第二天,给他灌辣椒水,他还是不说,他说因为老子是四川人;第三天,给他施美人计,他说了,他说因为老子是男人;第四天,他还想说,结果他妈解放了。

手机里的这个短信息,曾经让徐善的内心疼痛有过舒缓。

徐善三十岁的时候,就当上了市政府最年轻的副处长,又娶了秋香当老婆,秋香的美丽,秋香的学历,都让他非常满意。但是我们这个春风荡漾的徐处,却从内心里得意不起来。秋香毕竟曾经是自己最好的朋友李易的女朋友。像很多老套的故事一样,从中山大学毕业后,徐善帮助好友李易照顾他的女朋友,最后又监守自盗,将其变成了自己的老婆。不管科学怎么发达,不管经济怎么落后,只要有男女群居的地方,这个老套的故事,就会永远不停地翻版、复制。

这个短信息,别人在笑的时候,徐善的内心却充满了感动。他对自己说,把秋香从李易那里抢来,横刀夺爱,就是因为自己是男人。他惭愧自责多年,终于为自己找到了答案。这个答案其实他也是为李易找到的。李易在后来的故事里又勾引回秋香,因为李易也是一个男人。

1992年的时候,当上了市政府副处长的徐善,又娶上了美丽的新娘秋香。在盘福路周家巷里分到了一房一厅的市府旧宿舍。从新郎新娘入洞房的那天晚上开始,他们狭窄的小客厅里,就多了一个他们爱情的副产品……好朋友李易。李易从河南赶来参加他们的婚礼,婚礼结束就不想再回河南了。社会这个洗牌机就是这样设置人生,在中山大学里,同学徐善和同学李易,无论是红桃三,还是方片五,没啥区别,到了社会进入了这台叫做命运的洗牌机重新洗牌,春风得意的徐善以年轻的市政府副处长的身份,作为房主,拥美丽的新娘秋香睡在纸醉金迷的洞房里,而徐善的同学李易,新娘的前任男友,却睡在客厅里,寄人篱下,成了一个游手好闲的人,如果让公安局给他下治安条例的定义,他就是一个三无人员。

当然,这是我写书人给这个故事道的旁白,我也是他们1962年出生的属虎人。我这本书里两个主人公素质都比较高,他们不同意我的看法。徐善不这样认为,李易也不这样认为。他们当时年轻气盛,内心坚强,不容易受挫。

晚上,夜深人寂。秋香睡了。徐善和李易在小客厅里吹着冷冷的旧空调,自己掌勺做了几道可口的新鲜小菜,就一瓶接一瓶地喝啤酒。这两个学友,在大学的时候就是很好的酒友,虽然那时不像现在这么豪华,吹空调,吃炒菜,那时只是一包花生,两瓶珠啤,可是照样喝得指点江山,激扬文字。

他们现在还是喝珠啤,珠江啤酒是他们在广州每天的兴奋点。

这两个老友,今晚喝酒,不再回首从前。旧日记翻阅太多,容易让人的心情懒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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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开始分析李易目前面临的形势和走向。

这是1992年一个不同寻常的春天,用具有历史意义的官话说北京的那位政治老人开始到南方视察工作,在深圳留下了生机勃勃的脚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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