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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部分(第1页)

的商人充当领队的业余班子,心血来潮,竟然敢去攀登6000多米高的山峰。

当然,特别让人心酸的,是他的父母那种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哀。那时,我忽然想到了孔夫子的一句话:“父母在,不远游,游必有方”。

但是,那件事过后,在好友华文的撺掇下,我一度迷恋上了自驾游。

确实,生活太枯燥了。每天,面对着千篇一律的人,做着差不多的事,用一成不变的方式,消解着琐碎人生一个又一个问题——仔细想想,很可怕,让人产生逃走的冲动。毕竟,或多或少,生命,有时候必须要浪费到那些美好的事物上去!

自驾游,这种花钱费事的旅行方式,相比参加旅行社的那种旅游,确实自由灵活多了。驾车过程中,自己可以随时调整旅行线路,随心所欲,特别是能到达距离大机场和大城市较远的景点,比如靖边县的赫连勃勃“统万城”;还可以在途中领略“淳朴”的民风(只要不是旅游景点的地方,民风都淳朴),有时候,我们还能欣赏到未遭破坏的自然风光(这需要大能耗的越野车)。与传统旅游相较,既可避免了众人拥挤扎堆的苦恼,也可免却被黑导游牵着鼻子购物时的尴尬。

但是,根据我的亲身经历,我觉得自驾游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随意喝水,随时停车小便。对于可怜的中国旅游者来说,这就可称是快意人生了。

最疯狂的时候,我一年内两次自驾去西安,每次的路程都有5000公里之遥,自始至终都是我一个人开车。开车时间最长的一次,长达16个小时,当我摇摇晃晃从车上下来的时候,整个后背都有要折掉的感觉。 txt小说上传分享

酷驴的噩梦(2)

几年后,我具体总结下来,自驾游的特点,就是花钱、花时间、花费精力,还有,具有特殊的、巨大的风险。中国的高速公路事故频发,根据官方统计数字,高速公路的死亡率是一般公路的两倍,2007年,全国高速公路事故,导致了5925人死亡。

而我,由于性格的原因,特别喜好开快车,属于高速公路事故的高危人群。

在我这么多年开车旅游的途中,最危险的一次,发生在2005年去湖北的路上。当时的情景历历在目,由于旅途疲劳,我把汽车音响开到最高,摇头晃脑,听着迪克牛仔忧伤的歌曲:“外面下着雨,犹如我心血在滴,爱你那么久,其实想想不容易……”车外面,确实在下着雨,而且差点让我大把的鲜血在滴——我的车速高达160公里左右,在距离赤壁20公里处,左前轮忽然爆胎。

刺耳声音响过,滑行过程中,轮胎外层胎面全部磨损掉,只剩下金属的垫带冒着烟。庆幸的是,我的汽车后面没有紧跟的大车,我踩刹车的时候又没有踩死,刚刚好,车安全停靠在紧急停车带上。

生命如此之轻,生命却又如此之重!

无知者无畏。我停车后,没有意识到任何危险,只是气急败坏地看着我冒烟的车轮垫带发呆——我自己从来没有换过轮胎,根本不知道如何把坏的轮胎卸下来,也不知道怎样把备胎装上去。于是,我想起了一个传说,就拿了一张百元大票挥舞,希望哪位过路的司机停车帮我把轮胎换了。天可怜见,大车小车匆匆过,没有一个好心人停下。

沮丧之余,我只能拿出汽车的说明书,仔细查看。找到千斤顶后,却怎么也拧不开这个折叠的配件。最后,还是打电话到深圳的修车厂,才在师傅的教导下弄开了千斤顶……

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换上了备胎,然后把车开到了最近的一个加油站的修车厂——我对自己非常不放心,怕自己装上的轮子会掉下来。

几个修车师傅看着那个已经被磨残的垫带,听着我的叙述,啧啧称奇:“你这种左前轮爆胎的事故率,应该是百分之九十以上,即使人不伤亡,也会造成轿车的忽然甩尾撞到护栏上……”

那时,我才知道害怕。这种带些自恋和孤独的小布尔乔亚情调,差点要了我的老命!

根据美国学者福塞尔(Fussell)的观点,阶级地位越高,车速应该越慢!喜好开快车的是两种人,第一就是想给坐在自己旁边座位上出身与自己相当的女孩留下深刻印象的上层贫民家的子弟,另一种就是没有安全感、对自己的阶级地位忧心忡忡的中产阶级,他们明显地受那些与赛车有关的电影的影响,可能认为开快车具有浪漫情怀,*而且刺激。

分析一下我自己,我以上的两种都不算。有时候,我也会迷惘:我到底属于小资阶层还是中产阶级呢?

在网上,对小资是这样定义的:多数为受过高等教育的白领或自由职业者,爱看村上春树、张爱玲的小说,听最新流行的歌,常去诸如丽江、阳朔一类的地方旅游,号称不屑看电视,去电脑城买盗版的外国文艺片回家看,特别迷信名牌,遇到大商场打折时狂热地购物……

而中产阶级呢,则是这个样子:有一定的“事业”,开车的时候听音乐,只看专业报纸或者财经杂志,喜好自驾游,也爱去国外旅游(譬如日本、新西兰啥的),不看电视、电影,穿大牌的衣服(阿曼尼、BOSS啥的),拥有整套高尔夫球具(有可能是买的赝品,不一定去打)……

我,到底属于哪一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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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看到的“行为艺术”(1)

曾经想学画画,通过我们公司一个搞CI设计的哥们,认识了一些“艺术家”,并曾经亲历过一次“行为艺术”,骇人听闻,所以至今记忆犹新。

我记得,那是一个地处龙华的“乡间”住宅,就是农民房了——在一个大客厅里,或站或坐或躺或歪七八个人,个个直挺脖斜瞪眼,或长发披腰,或头顶锃亮,还有四个女的,用浅粉红色和明黄的颜色把头发染得像鸡毛掸子——都是艺术家朋友啊。

我注意到,靠冰箱还站着一个粗胖横肥的外国男记者,正肩扛着一个摄像机给这帮家伙拍摄。他身边还有一个亚麻色头发手持照相机的外国女人。

哦,这就是中国的达达主义者。80年都过去了,这种冷饭还要炒。看到此情此景,我心里有些不屑。

一个浑身上下衣服浸满红色血渍的脏乎乎中年人,慷慨激昂,讲述他刚刚从一头生剖的活牛肚子里钻出来的“行为艺术”的中心思想。

而后,一个小胡子的“艺术家”,骑马蹲裆势地倒坐在一把椅子上,手持扩音器做主持人状。“Ladies and gentlemen,下面给我们表演的是野村先生的行为艺术,《作品第88号:野村的印刷世界》。”

“哟,欢迎新同学,我们正在彩排,你也看看,提提意见。”

小胡子看见我,嘴也不离开扩音器就和我大打招呼,惹得一屋子“艺术家”全都扭头朝我看。我赶紧坐在客厅夹角的一个小凳子上作观赏状。那个外国女人举起相机就冲我拍了一张,我赶忙挡住脸。真怕她弄到什么Newsweek、Times、或是Panthouse、Playboy上面登所谓“中国艺术家”的集体照,果真那样,我一世英名可真毁于一旦了。

名叫野村的行为艺术家并非日本人。他的样子很像演“贫嘴张大民”电视剧的男主角,脖子上一圈肥肉,肚子一圈肥肉,脸蛋子还耷拉下两块肥肉。

只见他不紧不慢地开始*服。一身白绸罩衣,疙瘩袢有30多个,一个一个在那里紧拧,害得众人像看艳舞一样等他剥光。脱完上身的衣服开始脱下身,这哥们连*也没穿,裤子一褪到地就露出那玩意儿。

气定神闲,他练把式一样走了一圈场子,然后一个犀牛望月斜摆手,后弹前跳了两回,拎出一盆红墨水,然后端着墨水凑近他那玩意儿,使之浸泡其中。闭眼良久,他凝神屏气,做气功大师状,然后睁开双眼,二眸子烁烁放光,用小胖手拎着那玩意儿开始在一堆雪白的宣纸上开始“印刷”。

啪啪啪,那玩意儿一甩一甩的很吸引人。看见周遭的艺术家个个表情严肃,聚精会神,我也没敢笑出声来。心里也生出一丝感叹,其实这种暴露狂,是从儿童时代起每个人心中都藏着的意念。用那玩意儿“印刷”,我小时候四五岁时好像还亲自干过,但真长成一身肉坯的大老爷们,还能这样“童真未泯”并能把这种行为提升为“艺术”,那我可想都没想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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