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终前后,家人万不可哭。哭有何益?能尽力帮助念佛乃于亡者有实益耳。若必欲哭者,须俟命终八小时后。
顶门温暖之说,虽有所据,然亦不可固执。但能平日信愿真切,临终正念分明者,即可证其往生。
命终之后,念佛已毕,即锁房门。深防他人入内,误触亡者。必须经过八小时后,乃能浴身更衣。(前文已言,今再谆嘱,切记切记。)因八小时内若移动者,亡人虽不能言,亦觉痛苦。
八小时后着衣,若手足关节硬,不能转动者,应以热水淋洗。用布搅热水,围于臂肘膝弯。不久即可活动,有如生人。
殓衣宜用旧物,不用新者。其新衣应布施他人,能令亡者获福。
不宜用好棺木,亦不宜做大坟。此等奢侈事,皆不利于亡人。
第五章 荐亡等事
七七日内,欲延僧众荐亡,以念佛为主。若诵经、拜忏、焰口、水陆等事,虽有不可思议功德,然现今僧众视为具文,敷衍了事,不能如法,罕有实益。印光法师文钞中屡斥诫之,谓其惟属场面,徒作虚套。若专念佛,则人人能念,最为切实,能获莫大之利矣。
如请僧众念佛时,家族亦应随念。但女众宜在自室或布帐之内,免生讥议。
凡念佛等一切功德,皆宜回向普及法界众生,则其功德乃能广大,而亡者所获利益亦更因之增长。
开吊时,宜用素斋,万勿用荤,致杀害生命,大不利于亡人。
出丧仪文,切勿铺张。毋图生者好看,应为亡者惜福也。
七七以后,亦应常行追荐,以尽孝思。莲池大师谓年中常须追荐先亡。不得谓已得解脱,遂不举行耳。
第六章 劝请发起临终助念会
此事最为切要。应于城乡各地,多多设立。《饬终津梁》中有详细章程,宜检阅之。
第七章 结语
残年将尽,不久即是腊月三十日,为一年最后。若未将钱财预备稳妥,则债主纷来,如何抵挡。吾人临命终时,乃是一生之腊月三十日,为人生最后。若未将往生资粮预备稳妥,必致手忙脚乱呼爷叫娘,多生恶业一齐现前,如何摆脱。临终虽恃他人助念,诸事如法。但自己亦须平日修持,乃可临终自在。奉劝诸仁者,总要及早预备才好。
□读书人语
李叔同1918午出家后,在浙江、福建一带云游,1932(壬申)年11月,他第3次到闽南,住在厦门万岩寺,12月到妙释寺念佛会讲演《人生之最后》。弘一法师依裾“净土宗”处理人生最后时刻的精神,演说此文,告诉学佛的人们,在“临终前”要把搓好那一段稍纵即逝的时机,应放下一切身外之物,放下父母妻儿,放下悲苦烦恼,只要一心念佛,亲友也来助念,则能往西方之极乐世界。如果侥幸不死,则应归功于精神的力量。人死后,过八小时再办理一切后事。
作为一种宗教,佛家有它速信的一面;但作为精神世界的一种寄托,也有合理的部分。在《人生之最后》中,对于死的态度,也有可供借鉴的地方。例如,临死前要一切听其自然,不可强制什么,以免增加其苦痛。又如,主张丧葬从简,殓用旧衣,不用好棺木,不宜做大坆,在过去,均为开明的见解。弘一法师引古诗云:“我见他人死,我心热如火,不是热他人,看看轮到我。”用以警策听众,启人深思。
出家前,李叔同是位多才多艺、造诣甚深的艺术家,尤精于音律。出家后,成为受人尊敬的高僧,《人生之最后》,表现了他的佛家观念和主张。 【朱金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