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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第1页)

清晨,城市北边较为中心的一个十字路口。  红灯灭,绿灯亮,由东向西的车辆和人群开始哗哗的过马路。  正是上班高峰期,因此无论是车辆,还是人群,都是密密麻麻,车辆的喇叭声是此起彼伏,就像是催命咒语一样,催促着前面的车跑快点。  而人群则是千姿百态,有人抱着文件包飞奔过马路,很显然,他们快迟到了。  有人则是一边狂奔,一边还在吃早餐,都是在验证着城市生活忙碌的一面。  当然,也有人是慢悠悠晃荡,高跟鞋叮叮作响,超短裙包裹的小屁股扭动的很有节奏。  可就在绿灯灭,红灯重新亮起,车海人潮换个方向流动的时候,一个矫健的身影冲到了马路中央。  当即引来惊呼声一片,很多人刚刚早起,忙着去上班,连眼睛都还没睁开呢,这下全睁开了,大清早的就看到“惨案”,能不心惊肉跳吗?  接踵而来的便是刹车声一片,伴着司机们的漫骂声。  “小子,你tm找死啊?”  “找死去跳楼好不好?我们tmd都是上有老下有小,伤不起的!”  无论司机们如何咆哮,那人都是充耳不闻,仍是快步向北,走的很直很稳健,一点害怕的样子都没有。  这不禁让四周之人惊讶之余,也是迷惑。  待看清之后,他们方才发现,那人是一个少年,看上去也就十五六岁的样子,生的倒是白白净净,只是身上的衣服很是奇怪。  现在这个年纪的孩子,在这个季节,都是t恤加牛仔裤和运动鞋的,而他却是一身雪白色的长袍,腰间系着龙纹腰带,右边还挂着一块精致的玉佩。  衣衫虽是破旧,很多地方都有窟窿,但却是一尘不染。  而且他还留着长发,随风飘飘,乍一看,还以为这家伙是从古装戏的片场偷溜出来的。  最主要的是,围观的人都被吓出了一身冷汗,可作为当事人的他,却是如同闲庭信步一样行走在车潮之中。  令人称奇的是,尽管很多车都是摇摆不定,可竟然没有一辆车伤到他。  混乱很短暂,因为少年行走的速度很快,只花了几秒的时间就穿过了路口。  没出什么事,而大家又都比较忙,因此不等交警过来,路口的秩序就恢复了。  “啊,越来越近了,馥郁芳香,甜味略大于涩味,这是珍藏了二十多年的女儿红啊!”唯有那个少年在穿过路口之后,停了一下,然后转身朝一旁的巷子里钻去。  他之所以横穿马路,倒不是因为他不懂现代社会的规矩,而是酒瘾上来了。  他叫丰清扬,以前江湖上的人称他为酒剑仙,这可不是浪得虚名,酒瘾上来的时候,别说是四周之人的目光了,就算是一柄飞剑斩过来,他也是先喝上一口再说。  酒剑仙嘛,酒剑双绝,剑法排第二,酒才是第一。  但成名已久的他,早已有了酒品,并非是那种嗜酒如命的恶徒,这次会这么失态,全因他已经上百年没有喝酒了。  都怪那个死鬼师父,非要他为他守灵百年。  见过死人要守灵的,没见过飞升成仙了还要守灵的,这就是他师父,天机子,那个死不讲理的家伙。  守灵就守灵吧,还有三个破规矩,说是如果他做不到的话,那便是枉费他们师徒一场。  说到那三个规矩,丰清扬就不禁火大,只因那三个规矩实在是太变态了。  第一点便是钻研老鬼留下来的《百世丹经》,也便是炼丹术的研究,丰清扬既是酒剑仙,除了酒之外,自然就是最喜欢练剑了,至于炼丹术嘛,兴趣不大。  可是师父非让他学,好,那就学吧,谁让是那老鬼把他从小养大的呢!  第二点是修炼《神禹九重天》,此乃道门内功心法,修炼到极致,可令人返老还童。  这便是丰清扬活了一百多年了,现在还是一副孩子模样的原因。  《神禹九重天》每修炼一遍,便可返老还童一次,周而复始,也就可以做到长生不死了。  虽说返老还童之后,只是肉身不死不灭,修为需要从头练起,但长生不死便足可以让所有修道者为这门神通疯狂了。  再说了,修为虽然需要从头练起,但修炼的速度却是一次比一次快。  就拿丰清扬来说,第一次修炼的时候,用了九十多年才练完,这次只用了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第一重天前期的修炼。  此法虽好,可丰清扬是一个随性之人,觉得人到了该死的时候就撒手西寰得了,而且一百多岁人了,还要装小孩子,有失酒剑仙的威名啊!  不过既然死鬼师父坚持,那就学吧,正如死鬼师父说的那样,他就他这么一个徒弟,他若是不学,他老人家的这门神通就要失传了啊!  前两点都可以忍,唯独第三点是令人发指。  那便是守灵期间不准喝酒。  他知道老鬼是为了他好,怕他一喝酒就呼呼大睡上数日,荒废了《神禹九重天》和《百世丹经》的修炼。  可他是那种恨铁不成钢的人嘛,好,就算是吧,一个月喝一次酒总可以吧,哪怕一年也行啊,十年总可以了吧?  一百年啊,他愣是滴酒未沾,因为老鬼跟他玩阴的,说他要是偷偷喝酒的话,他死都不会闭眼。  这把丰清扬给难倒了,死鬼师父虽然整天神神叨叨的,可毕竟是他的师父,不说一日为师终生为父,若非老鬼的搭救,他恐怕在一百多年前就饿死在那个冬天的街头了,不可能活到现在,更不可能成为百年前名动天下的酒剑仙。  一咬牙一跺脚,丰清扬熬过了这苦不堪言的一百年。  眼下终于可以走出清丰山了,他当然要赶紧找一个好点的酒庄,美美的喝上几天几夜了,解解馋。  奈何百年没出山,这天下已经变了样,到处是高楼大厦、车水马轮。  人们的衣着、说话口吻和生活方式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这个并不碍事,当年他也是四处历练的人,适应能力非常强,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他也算是行家里手了。  只是,酒也变了啊!  悄悄摸进几家酒庄,把里面的所谓的好酒都喝了个遍,可那些哪是酒,水都不如。  这把他给气坏了,尽管在山上呆了百年,可他的酒品未变,不会饥不择食。  他就不信,这么大个城市,找不到一坛好酒!  运功动气,他开始在城市里穿梭,找一坛好酒以解馋。  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找了一夜,他总算闻到了一股奇异的酒香,于是就顺着找了过去。  城市中是各种气味堆积,汽车尾气、工厂排放的浓烟、下水道里散发出的恶臭之气和满大街的劣质香水味混在一起。  但这些丝毫影响不了酒剑仙的嗅觉,别人闻不到那股酒香,他不但能闻到,还能闻出它的年份和品质。  顺着青石砖铺就的小巷子一路向里走,繁华街道的喧嚣很快就被抛在了脑后,丰清扬钻进了一个城中村。  较之外面的高楼大厦,这里要简陋很多,都是三四层的民间房,每一层上面的房间都是独门独户,显然都是对外出租的,很多人的门口还晾着衣服,五颜六色的小内内和胸衣随处可见。  “在哪里,在哪里,美酒,老夫来了!”丰清扬一路小跑,《神禹九重天》第一重前期的内力,已经足可以让他健步如飞了。  “窖藏女儿红?酸、甜、苦、涩、辛、鲜,六味俱全,且是完美比配,此乃上等女儿红啊!”越来越近了,丰清扬也便闻出了那酒的门道,先前从远处闻,只是一股淡香,他只能辨别出酒的名字和年份。  可是现在那酒就在附近了,隔着百步远的样子,以他的酒龄,可以轻松判断出那酒的品质,藏酒的办法有很多,但他独爱窖藏。  既是如此,他肚子里的馋虫也就更加蠢蠢欲动了。  于是他直奔酒香飘来的方向冲了过去,且不管那酒是谁家的,先喝了再说,了不起回头多给酒家一些银子就是了。  越过一个低矮的砖墙,丰清扬如猛虎下山一般,进了一个小院子,里面亮着一些女士衣物,白色的衬衫,黑色的西裤,都还在滴着水,显然是刚晾起来的。  晾衣绳下面还摆着三个花盆,都是自制的花盆,破旧的脸盆、烂掉的泥桶和半截的大可乐瓶,里面都是栽着蝴蝶兰,紫白相间的花儿绽放在晨光下,颇有几分雅致。  丰清扬没有注意到这些,眼下他心中所想,全是那女儿红。  小院里面有一个小铁门,酒香就是从门里传出来的,而且丰清扬敢肯定,酒就在门后面的屋子里。  可令他猴急的是,铁门从里面反锁了,他推了几下都没能推开,尽管他力气不小。  这不是在玩他嘛,好酒就在里面,可他却进不去,就好比是拿着一个香喷喷的大鸡腿在饿了三天三夜的人眼前晃来晃去,但就是不给他吃。  老天又要捉弄他?弄他先人个板板,捉弄他一百年了,还来?  丰清扬脾气上来了,向后退了三步,然后猛地向前冲两步,随即抬起右脚,大力踹了出去。  哐当一声!  别说是铁门了,连门框都飞了!  “啊!”就在丰清扬大步走进去的时候,屋中传出一声女人的尖叫,那是一个长的非常清秀的女人,而且似乎正在换衣裳,因为她身上是半遮半露。ps:新书开拔!每次开新书,心里都很忐忑,所以烦请新老朋友多支持,收藏一下,投几张票,黑马拜谢!

………【第0002章 姑娘,你好有品位!】………

看到惊叫的女人,丰清扬不禁愣了一下。  那女人约莫二十岁的样子,稍显瘦弱,但皮肤却是很好,白里透红,尤其是脸蛋,淡淡的红唇轻咬在贝齿下,让两侧的梨涡显得更深了,好似一汪秋水,还泛着丝丝波澜。  柳眉之下是一双水汪汪的大眼,此刻正透露着害怕的神情,楚楚惹人怜。  不大但却坚挺的胸脯随着她紧张的呼吸,正一上一下的起伏着,白蓝色的衬衫只扣了一小半,因此起伏的模样是被他看的一清二楚。  衬衫很合身,因此下面的风光就挡不住了。  这才是最要命的地方,她似乎还没来得及换裤子,因此下身只有一条雪白色的小内内,护住了核心部位,但却无法遮挡着那双苗条的长腿,和蛮腰之下突然隆起的翘臀。  大概是看到丰清扬的目光正在由上向下游走,女人不禁又是一声尖叫,两条腿左右不停交叉,似乎是想挡住一部分。  但她不知道,这样动起来,不但没能挡住什么,反倒是令她这半遮半露的模样有了几分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感觉。  “换衣服?那你继续,不用管我!”爱酒之人多是性情中人,丰清扬也是如此。  若是以往,看到这般景象,他肯定要霸王硬上弓了。  可是现在不行,酒瘾上来了,再美好的东西放在他跟前,也无法让他动容。  因此他只是稍稍愣了一下,然后长笑一声,便噗通一声钻到对面的床下面,开始嘭嘭嘭的刨着地面。  心中还在乐呵,果然是好酒,连珍藏之法也是延续了古老传承,女儿红最好的保存方法,就是埋在地下。  不过他也有些郁闷,该死的《神禹九重天》,该死的返老还童,让他这个能在千人之外取人首级的高手,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只是力气稍大些的普通人,以至于挖个酒坛子也要呼哧呼哧,真是越想得到的时候,越是很难得到。  若是以前,他都不用亮剑,剑鞘动一动,也能让埋在几十丈地下的酒坛子自己飞上来。  “你是谁啊……”年轻女人叫晴荷,大德珠宝行滨湖路分行的小员工,人很本分,上面又没人罩着,悲催的很,单位的晚班基本都是她在上。  这不,刚刚上完晚班回来,洗了个澡,洗完衣服刚晾好,准备换衣裳出去买菜做饭,吃完睡大觉,得抓紧,否则白天没睡好,晚上上班打瞌睡,又要被那个死胖子经理骂了。  哪知,正在换衣服,就有人霸道的闯了进来。  晴荷本想大声叫的,可是见这家伙闯进来之后,一不劫财,二不劫色,似乎并非是电视里放的那种歹人。  因此她急忙一边穿衣服,一边哆哆嗦嗦的问到。  尽管心中的害怕少了一些,但她仍是不敢大意,穿衣服的时候,手机是紧紧捏在手里,如果这个看上去怪怪的家伙敢乱来的话,她就立马报警。  照理说,在这种情况下她应该立马报警才对。  可她是一个性子比较弱的人,平时与人相处,总会吃亏,只要不是太吃亏,她就不会说什么。  就拿这事来说,她要是直接报警了,不管眼前这人是不是坏人,回头闹开了,她都会成为同事或者邻居们的笑柄,还嫌被他们取笑的不够多吗?  性格软弱,不代表她便是好坏不分,刚刚丰清扬看着她的时候,一双大眼之中并无邪气,这让她心中不禁觉得,这家伙应该不是什么十恶不赦的人。  有可能跟他谈谈,他就会自己走,至于被踹坏的院门,他愿不愿意修都无所谓啦,反正她不是第一次吃亏了,自己花点钱修一下就是了。  “好酒,果然是好酒啊,五谷酿制,蜜香淡雅,外加窖藏多年,又有浓郁幽香,不行,老夫等不及了……”晴荷话还没说出来,就被丰清扬给打断了。  此时,他已经在床下面挖出了一个大坑,然后从里面捧出一个棕色的酒坛子,很大,里面大概有八九斤酒的样子。  要是以前,遇到这种好酒,丰清扬肯定会细细品味一番,畅饮的时候还会配上一些花生或者烤兔什么的。  但是今天他就没这么斯文了,馋了半天了,哪还有那份闲情逸致。  咔嚓一声,他一掌削掉了坛口,然后一昂头,咕噜咕噜的喝了起来。  这不禁让旁边的晴荷又是一惊。  眼前这人应该是一个精神病患者吧?哪有人这么喝酒的,而且小小年纪还自称老夫!  不过她惊讶的重点还是,这女儿红是她家乡的传统啊!  古人酿女儿红,源自家中小女出生之时,酿一坛好酒藏于地下,待到出嫁之时,再取出来与众亲朋同饮之,是为女儿红。  她家乡的习俗也是如此,只是等到出嫁之时取出来,不是和众亲朋同饮之,而是与夫君同饮之。  简言之,这酒藏着,是要等到新婚之夜给老公喝的,若是之前被人喝了,那按照她家乡的习俗,就跟婚前破了身是一个概念了,以后再也没脸回家乡了。  被人喝了象征着操守的女儿红,她本该奋起反抗的,毕竟虽然活在现代都市,但家乡是一个很传统的地方,这事传回去了,爹妈还怎么做人?  可她不敢,眼前这个自称老夫的家伙一掌就削掉了坛口,吓的她腿都软了,她哪还敢上去理论啊!  “啊,爽……都这个年头了,居然还有人窖藏女儿红,姑娘,你好有品位!”顷刻间,一坛子酒已是一滴不剩,丰清扬吧唧吧唧嘴,然后笑着对晴荷说到,“这酒值多少银子,你尽管说,老夫喝酒向来都是分文不欠!”  “银子……这酒不是卖的!”晴荷低着头,弱弱的说到,“我不要你的钱,你赶紧走吧!”  “那不行,老夫一不欠人银子,二不欠女人银子!嗯?你刚刚说,这酒不是卖的?”丰清扬爽气一笑,少许,他发现不对了。  他对女儿红这么了解,自然也便知晓,女儿红有两种,一种是酒楼酿制,供于买卖,还有一种是自家酿制,是女孩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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