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到了好的地段,小铃铛很高兴,她一高兴就想进山。有银狼开道,沈兰也不担心她,只嘱咐了一句注意安全就去忙自己的了。
小铃铛肩上站着只鸽子,脚边跟着只大公鸡,雄赳赳气昂昂的往山上走去,刚走到村子中间,就看见前面围了一群人。
她年纪小,正是好奇的时候,就跟着凑过去瞧热闹。原来是五丫从山上救了个人下来,那个人身上也不知道是摔得还是怎么弄的,浑身是血。
“哎,这不是正好铃铛在呢,铃铛啊,这有人受伤了,赶紧去叫你娘来给瞧瞧。”
人命关天,铃铛也不含糊,答应一声就赶紧往家跑,因此她也就错过了五丫眼里得意的眼神。
沈兰的医术这几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她跟着闺女去了村里的卫生室,看到已经被清理干净的孩子,楞了一下。这个孩子看着很眼熟,总觉得在哪里见过似的。只是在那里一时她又想不起来。
见沈兰来了,大家都自觉地让开地方,沈兰先是给孩子把把脉,又用听诊器给听了听,在翻翻眼皮看看,检查检查身上是否有内伤。最后说道:“这孩子没啥大的威胁,只要注意别发高烧就行。”
说完她就让开了地方,好奇的问道:“这谁家孩子啊?”
大家都摇摇头,有人指着五丫说道:“看着不像咱们这片的,谁知道谁家的。诺,人是五丫拖回来的。”
五丫眼神闪烁,她说道:“我也不知道是谁家的,我今天在山上无意中捡到的,当时看他受了伤,就给带回来了。”
嘴上这么说,她心里可不这么想。此时她心里正激动的嗷嗷叫,四年了,她重生回来四年了,今天终于让她找到了这个人。
没错,这个躺在床上只有十岁左右的孩子不是别人,正是五丫口中上辈子小铃铛的未婚夫。
五丫记得,上辈子也是在分完土地之后,堂妹进山救了这个人,可惜这个人失忆了只知道自己教安旭,别的什么都不知道。后来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安旭就在陈烈家住了下来,陈烈供他读书识字上学。
这一住就是十一年,十一年之后安旭考上大学,这才得以找到亲生父母。他的亲生父母据说有钱有势,因为感激陈家对儿子的照顾,就准备跟陈家接亲,让安旭娶他女儿。
她记得那时候她爹还不忿,说这么好的人家,陈烈还摆架子,不同意,分明是装相。
五丫今年八岁只比安旭小两岁,她自认为自己跟安旭可比堂妹合适多了。而且她早就打算好了,自己故意不说破安旭的身世,让安旭在她家过上几年,等两人有了感情,安旭对她情根深种的时候,她再带着安旭去找亲人。
到那时候,过上好日子的就是自己了。至于堂妹,呵呵,没了安旭这颗大树,大概也就是一辈子种地的命吧。
可惜五丫并不知道,上辈子不只是陈烈就是沈兰也不同意这门婚事,未婚夫的说法完全就是安旭的父亲自作主张。两人不但没同意还很反感对方,甚至后悔当初救下安旭。
今生安旭被五丫救下,也算是间接的帮助小铃铛解决了一个麻烦。
用了药,安旭没两天就醒了,就像五丫期盼的那样,他除了记得自己叫安旭,别的什么都不记得了。
五丫面上担忧,心里窃喜,她用一个金戒指为代价让她娘松口接安旭回家。不仅如此,她还给她娘描绘了一个美好的前程。
五丫说道:“娘,您看他那个样子就知道了,家世肯定不简单。咱们趁着他不记得的时候对他好点,等他将来记起来回了家,能少得了咱家的好处?到时候咱们就让他给咱在城里买房子,给弟弟找工作娶城里媳妇。这样多好?”
五丫很好的拿捏住了她娘的命脉——弟弟。
一旦涉及到她唯一的儿子,陈翠的智商难免下降。她知道自己没本事,男人又还没出来,紧靠着自己是不能把儿子培养成才的。五丫的话说尽了她心坎儿里。她心想不就是多双筷子的事儿,她陈翠供得起。
隔天陈翠就去县城把五丫给的金戒指卖掉了。金戒指做工不错,又有些年头,人家给的价格很公道,给了三十块钱。这个钱正好攒起来过两年给儿子上学用。
陈翠虽然同意让安旭住下,可是并不同意五丫说的供他读书,因为这事她还打了五丫一巴掌。
安旭看着脸上红肿的五丫,有些不知所措,他应该说没关系我不读书也可以的,可这话他怎么也说不出口。好像他天生就应该读书认字一般。
“还疼吗?你放心等我想起来自己是谁,一定给你报这个仇。”陈家的房屋有限,并没有多余的房间给安旭住。五丫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就说让安旭跟自己一起住。
在农村,自家兄弟姐妹十几岁睡一张床很常见,问题是安旭跟她们可没有血缘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