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黑色大鸟遮天蔽日的飞了过来,落在不远处的空地上,为首的就是余岁欢的便宜义父,金嘴大王了。
“义父,义父!可想煞孩儿我了!”
余岁欢终于看到了救星,也不顾脚下的泥水,提着裤子就跑了过去。
艾玛,这干爹再不来,她万一忽悠不下去,保不定就成大老虎的盘中餐了。
“金睛大王,贤弟,你怎么也在这里?”
金嘴大王看到大老虎,先是一愣,随后哈哈大笑起来。
“贤弟,来来来,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本王的崽,已经修炼成人,怎么样,是不是很羡慕!”
金嘴大王的大翅膀轻轻抚摸过余岁欢的头顶,一副得意洋洋的模样。
那炫耀的意味它闭着眼都能看出来,
金睛大王呆愣愣的点了点头。
羡慕它倒是没用,差点震碎它的三观!
糊弄谁呢,你都没修炼成人,你的崽咋这么能,比你都能修炼,就算是打娘胎开始练,她也练不成。
指不定谁给它戴了绿帽子,硬说这人类是它的崽,也就它傻不拉叽相信。
还说什么义父,扯这个晃头干嘛,当谁还不明白了,当它金睛大王这几十年白活了。
也说不定是这个人类狡猾,忽悠这傻大鹰的也说不定。
金嘴大王才不管谁怎么想,招呼着二毛,三毛递给余岁欢金闪闪的两大包东西。
“我儿,这是为父捡来的所有东西全都交给你。接连两天一直下暴雨,这山中也要有天灾发生了,实在是不宜居住下去,所以我带领它们准备换个山头生活。”
“我儿,你也要赶紧搬走才是,这山下也并不安全。到时候山洪暴发,有性命之忧。”
余岁欢接过东西重重的点了点头,看来它们这些鸟类对于天灾是有感知能力的。
“我知道,义父,你们这是要搬去哪里?”
“我带它们准备搬去东洲的蓬莱仙山,那里数十年前我曾经过,仙气缭绕最适合居住。”
余岁欢眼神一亮。
“那这正好义父,我也准备搬到东洲去。咱们正好能一路,不过我要跟着人类的大部队一起走。反正义父你们都是用飞的,咱们一路上可以相互照应。”
这下她就放心了,本以为要失去这便宜义父,没想到大家居然是一个目的地,缘分啊!
“贤弟,你这是要前往哪里?”
金嘴大王转头去看金睛大王。
“大哥,我这也是要前往东洲的蓬莱仙山,我表哥正好在那边,我准备投奔它去。”
金睛大王的目光再一次望向余岁欢,本以为临走之前可以吃顿饱饭,谁知道还泡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