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隔多久,兰梦开车带着沙轩到了一家高档服装店。
这家店装修非常特别,里面全是西服,做工十分考究,沙轩随便看了看吊牌,最便宜的一件也在五位数以上。
店里的小妹着装统一,深蓝色的套裙,颈上系着红色的蝴蝶结。
沙轩和兰梦刚一入店,她们就来了个九十度的鞠躬:“欢迎光临。”
而兰梦比沙轩先一步进店,领头那小妹似乎是店长,极会察颜观色,她的眼神首先就殷勤地缠上了兰梦,对一头凌乱长发的沙轩只是轻描淡写地看了两眼。
也许她们早就看惯了大女人帮小男生买衣服,只一眼就清楚地知道,谁是付钱的主儿。
认清这一点才是最重要的,才知道该重点讨好谁,生意成功率更高。
接下来的事情就不言而喻了,明明这是男装店,明知给沙轩买衣服,但那几个小妹却始终把尊敬的目光投给了兰梦,把假笑着的眼神给了沙轩。
干他哥哥,这些小妹肯定把自己当成小白脸了。沙轩心里冷笑,在这个金钱当道的社会,随处可见狗眼看人低。有奶就是娘,有钱才是妈,老子没钱,只好当爹!
从试衣服到换好衣服,前后只用了半个多小时。
女人帮男人买衣服,时间越短,说明女人对男人的感情越浅。女人总是花大把的时间给自己买衣服,说明她最爱的还是她自己。
想想小妹这么势利,也是为了生活,沙轩虽然经常蛮不讲理,却也没必要和一个手无寸铁的小妹计较,因此,他出门的时候,只是回头用色迷迷的眼神在那个势利的小妹胸部再次大肆侵淫了番。
第三百八十一章 唇枪舌剑
晚餐是兰梦打电话叫餐馆直接送进来的,很快琳琅满目地摆满了一桌。这种古典的烤漆八仙桌时下并不多见,现在的都市人家,似乎都更偏爱西餐桌。
天色渐晚,李斌和甘友明一前一后走进了兰梦家,两人手上都捧着一抱鲜艳的红玫瑰。两人应该不是约好的,最大的可能,便是在门口遇上了。
李斌和两年前比较,胖了不少。似乎在华夏国当了政府官员的男人,通常都会长胖。虽然不能说这是个定律,但当官之人十之七八都长着肥头大耳。几乎可以这样胡乱去认为,很多衣着光鲜的胖男人,非富即贵。
那个叫甘友明的一头平整的寸发,却是个瘦子,不仅瘦,而且很瘦,瘦得像根竹杆,瘦得脸色惨白,嘴唇发黑。普通人或许会以为他营养不良,医生大概会推断他可能有心脏病。
兰梦还没来得及介绍沙轩和他们认识。那李斌眼力不错,一眼就认出了沙轩,立刻热情洋溢扯着笑脸招呼他:“好久不见了,大兄弟,你可是我们莎莎的救命恩人!你怎么很少来看我们莎莎啊?是不是学习任务很紧呢?”
沙轩眉头一皱,这傻鸟,老是把莎莎当成是他的!听他的语气,他似乎经常来?经常光顾一个离婚女人的家,既然能敲门进来,说明应该亲过美人芳泽吧?
“你经常来,我还是很少看见你。”沙轩似笑非笑地望着李斌,学着他的口气补充了句:“老朋友,你可是我们莎莎的李叔叔,欢迎你到我们家来玩。”
沙轩本以为李斌听了,会脸色大变,哪知李斌却笑呵呵地问道:“大兄弟,莎莎拜你为舅舅了吗?”
沙轩怔了怔,这呆头鹅好像把老子当成了兰梦的弟弟。你妈妈的,笑得这样春光明媚,难道你不知道时下流行姐弟恋吗?
旁边的甘友明一听李斌说,沙轩是莎莎的救命恩人兼舅舅,急忙扑上来就去抓沙轩的手。
沙轩身形错开,甘友明扑了个空,他脸上却依旧挂着殷勤的笑容:“兄弟,舅大娘亲,莎莎承蒙你多照顾了。”
兰梦微叹了口气,似乎在说,沙轩衣着再好,终究还是年轻了点,稚嫩了些,哪是这两个老江湖的对手!
沙轩皮笑肉不笑地回道:“应该的,一家人嘛。”
这句话果然没份量,兰梦咬了下嘴唇,瞥着沙轩,你这样说,人家更加肯定你就是莎莎的舅舅了。
李斌和甘友明同时笑了,两人都没把沙轩当情敌。
兰梦忙对沙轩递眼神,意思是,你快表态呀!
沙轩看也不看兰梦,仿佛没有看见她的表情,就大大咧咧招呼李斌和甘友明人走向了餐桌。三个男人心照不宣地把上方留给兰梦,李斌和甘友明毫不客气,一左一右占了旁边两个座位。沙轩淡然一笑,坐在了下方。
兰梦颇有些失望地拉起莎莎也坐了上去。
兰梦吩咐保姆拿来了瓶法国红酒。
李斌抢着去开:“我最近才学会了开红酒。”
兰梦奇怪地问:“以前都是别人帮你开吗?”
甘友明当先发难:“李哥居然还有当酒童的潜质。”
李斌阴阴地看了甘友明一眼,马上换回坦然的笑容:“我们平时到下面检查工作,上桌就先喝这东西开胃,老让下面的人开酒,别人会认为我们有领导作风,所以,偶尔我也出手正正风气,不能给别人留下口实。你说是不是?甘老板。”
他妈的,竟然把腐败说得如此冠冕堂皇!而且不以为羞耻,还拿来当炫耀的资本。沙轩眼里突然闪过一丝鄙夷的神色,马上又恢复了平静。他用筷子夹了颗豆子放在碗里,不露声色地问:“李哥,你们平素检查工作,都喝什么样的红酒呢?”
李斌皱了下眉头,这问题似乎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