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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第1页)

冬去春来。

春天的景海医科大学格外美丽,校园里姹紫嫣红,春风徐来,花海波涛微漾,花香扑鼻。而鲜花虽美,却比不过年轻学子们的朝气蓬勃。他们的容颜未经精心修饰,衣裳也不新潮,甚至有些敝旧,可他们的眼神清澈干净,笑容温暖纯真,全身上下散发出无限的青春活力。年轻真好。

日已偏西。萧山盟和锦书在景海医科大学的校园里逛了大半天,要回去了。锦书陪他走到公交车站,仍依依不舍。萧山盟一直犹豫着要不要和锦书说一件事,现在终于下定决心:“下周六我妈要在庆宾楼办酒席,正式收章百合做干女儿。一共请了十几个人,都是家里的亲戚朋友,百合的父母也会来。我妈希望你能出席。”

锦书愕然:“不是几个月前就已经认下这门干亲了吗?当时已经摆过酒了。”

萧山盟挺尴尬,硬着头皮说:“上次酒席的规模小,而且百合的父母没来,我妈说不够正规。其实这次摆酒的主要目的是和她父母见个面,以后两家就当亲戚走动。”

锦书想了想,说:“这是你家的大事,李阿姨又请我去,不到场怎么也说不过去。按计划下周六有学生会的活动,不过我不是重要角色,就推了它,喝你家的喜酒去。”

萧山盟原来心里惴惴不安,怕锦书使性子不肯去,又担心她勉强去了,到时候感觉不自在,场面尴尬。没想到锦书十分大度,稍显惊讶后就恢复常态,一口答应下来,而且语气平和,没有丝毫勉强,似乎并不觉得那是一个让她难堪的局面。萧山盟暗暗舒口气,甚至有些感激,想自己有这样明事理的女朋友,几乎从没跟他使过小性子,是他的福气。

车来了,他轻轻抱一抱她,力量很轻,爱很重。

锦书目送公交车融汇在城市的车流中。

周六下午。锦书穿一条白底碎花的裙子,裙摆很长,垂到小腿上,外面罩一件齐腰的牛仔夹克,乌黑柔顺的长发披到肩头,青春恣意飞扬。她仿佛是春天的一部分,和春风春雨春华春意完美地融合在一起。

这是锦书最喜欢的一套搭配。她的零花钱不多,不够她买许多漂亮衣服。可她又爱美,每当换季时,就给自己添一件新衣服的“配额”。衣服的颜色、款式和搭配效果,都先在脑海里勾画好,然后按“图”索骥,去批发市场淘货,每次都满意而归。所以她在买衣服上从不花冤枉钱,搭配出来的效果却往往让人眼前一亮,美人衣服,相得益彰。

到了庆宾楼,萧山盟正在门口等她,牵着她的手走进二楼的一间包房。有十来个人已经到了,围着硕大的圆桌团团坐着。萧逸和李曼面对门口坐在主人位上,见她走进来,都热情地招呼:

“锦书,大老远地跑过来,看你头上都见汗了,快坐下歇歇。”

锦书见人都到齐了,有点窘,说:“周六,车不好等,在车站傻站了半个多小时。”

萧逸忙说:“不碍事,反正大家聚在一起就是说说话,都是家里人,早点晚点都不碍事。”

章百合拉开她身边的一张椅子,亲热地扯着锦书的胳膊坐下来,略带夸张地尖起嗓子说:“你今天真漂亮。”锦书才注意到百合精心打扮过,眉毛画得又细又弯,嘴唇涂得油汪汪的,一头长卷发妩媚动人,身上穿一件黑色真丝长裙,材质极好,勾勒出她玲珑的身体曲线,香肩微露,玉臂轻摇,行动中透着万种风情。锦书笑着搂一搂她的肩头:“你才漂亮呢,认识这么多年,你就数今天最漂亮了。”两人亲热的样子,看不出有一丁点心结。

萧山盟默默地坐到锦书身边,对她和百合佩服不已。他想这两个女人都具备政治家的素质,尽管心里不喜欢对方,表面上却看不出来。如果把他和她俩任何一人互换角色,都做不到这么轻松自如。

李曼给锦书一一介绍在座的诸位,戴金丝眼镜、四方脸的男子是百合的父亲章涤非,他身材并不雄伟,但胸膛挺得笔直,下巴微微扬起,说话声音响亮,很有威严的样子。百合的母亲沈皎皎,发髻梳得一丝不苟,插着一根桃木发簪,穿一件深绿色印花旗袍,露出洁白细长的脖颈,说话悄声细语,很有东洋淑女的风范。

还有几位是李曼的表亲和她的同事许文纨。许和李曼差不多年纪,同年进入市残联工作,友谊保持了二十几年,感情胜似亲姐妹。她尤其喜欢萧山盟,常半开玩笑半认真地说要把独生女儿嫁给他,和李曼结亲家,两家亲上加亲。不过李曼不大待见她的女儿,嫌她长相憨,说话木讷,每当许文纨提起这个话题,她要么装作没听见,要么顾左右而言他,许文纨就有些没趣了。

萧山盟和锦书好上以后,许文纨张罗几次,说要见见锦书。萧山盟知道她的性格,是个搅乱一池春水的人物,怕她背地里胡乱议论,就找借口搪塞过去。所以今天是她第一次见到锦书。

许文纨从锦书进门,就盯着她上下打量,觉得她体格不如自己女儿壮实,脸盘没她女儿大,耳垂不够厚实,看着不像会享福的人,就暗暗替自己女儿抱不平,也惋惜萧山盟“好汉无好妻”。当李曼介绍到她时,她面无表情地在座位上拧拧屁股,算是跟锦书打过招呼。

酒席的主角是李曼和百合,话题自然围着她俩打转,每个人都拣动听的恭维话来说。恭维话这东西,是人际关系的催化剂,说者未必真心诚意,听者却当成实话,全盘笑纳。会说恭维话的人,必须具备两个必要条件:一是脸皮厚,不管多么言不由衷,多么肉麻,必须一脸真诚,说出话来如行云流水,不可有少许停顿和迟疑;二是想象力丰富,遣词造句必须不落俗套,别出机杼,才能达到恭维的效果,让听者加倍受用。所幸在座的不乏说恭维话的达人,而且熟悉李曼和百合的性情,话都说在点子上,哄得两个人眉开眼笑,酒桌上的气氛很快到达高潮。

萧山盟听着这些毫无实际内容的场面话,不耐烦起来,低头捂嘴,打了个哈欠。他对这门干亲没有多少感情,不赞成也不反对。他甚至觉得,百合未必像她自己说的那样,对李曼莫名其妙地亲近,有母女之间的奇妙感觉,是命里注定的缘分。他怀疑百合接近李曼的真实目的是为了接近他,为继续纠缠他寻找一个光明正大的借口,可是百合本人不这样说,他的猜测未免有点自鸣得意的味道,所以他尽量约束自己不往这方面深想。

众人轮番夸耀李曼和百合,热闹半晌,终于渐渐词穷,话题开始发散。萧逸性格内敛,说话不多,李曼忙着和沈皎皎嘀嘀咕咕,章涤非顺势跃升为酒席主角。他口才确实了得,由于读书多,肚子里有存货,而且长期在官媒工作,又是要角,见多识广,了解许多常人闻所未闻的内幕,经他加工糅合,说出来格外妙趣横生,大家的注意力渐渐被他吸引过去。许文纨手撑下颌,专注地听他演讲,忽而啧啧称奇,忽而欢喜赞叹,忽而做茅塞顿开状,时间一长,看章涤非的眼神都有些不对了,偶尔一颦一笑,眼波流动,竟然如少女般不胜娇羞。

沈皎皎守着这样一个丈夫,既有权势地位和口才学问,又喜欢在人前卖弄,平日里不免为他操碎了心,数不清为他挡过多少桃花劫,早练就一双火眼金睛。这时冷眼一搭,就知道许文纨春心萌动,到了她必须出手的时候,要敲山震虎,把她的非分之想扼杀在萌芽状态。

她提高声音,给李曼讲了一件奇事:“昨天晚上住在酒店,夜里十点多的时候,听见外面有人吵闹,我扒着窗户往外看,见几个年轻男人在酒店门口站成一横排,都穿着黑衣黑裤,打一条几米长的横幅。我心说这不会是黑社会闹事吧,再看横幅上写着一个女人的名字,说她是狐狸精,勾人老公,不要脸。”她虽然面对李曼说话,但声音很大,一桌人都能听见。许文纨对男女情事最有兴趣,每有八卦,一定要凑上去。说人是非,论人短长,是人生一大快事。沈皎皎讲的这件事正合她胃口,立刻把她的注意力吸引过去。

只有章涤非黑了脸,紧闭嘴巴,高谈阔论戛然而止,就像电台里的解说员正讲得兴致盎然,却忽然被断电,中止得突兀。沈皎皎编造的这个故事他已经听了不下十次,每当她感觉到来自其他女人的威胁,就会祭出这个故事做武器。故事的发生时间都在昨天晚上,以保证其时效性;消息来源都是她亲眼所见,以保证其真实性;故事不过分渲染,简洁明了,以保证其震撼性。中国人饮食习惯有地域差别,说话有多种方言,长相有南北之分,但对捉奸话题的浓厚兴趣却是共性,所以沈皎皎每次讲述这个故事,在场的听众不分年龄、性别、贫富和社会地位,积极性立刻被调动起来,群情激愤,痛斥狐狸精害人不浅。

她面向李曼说话,李曼只好像说相声似的给她捧哏:“后来呢?见到那女的没有?”

沈皎皎说:“后来警察来了,猜想是酒店报的警,把闹事的几个人都赶走了。被骂狐狸精的那女人始终没露面,不过认识她的人都知道了这事,她的名声算是毁了。”

一直竖起耳朵在听的许文纨解气地说:“该,谁让她勾引别人老公,这种下贱女人、破鞋,就该拆穿她的画皮,让大家看看她的真面目。”她一边说一边挥舞拳头,看样子恨不得冲上去,翻出那只破鞋,撕个稀巴烂。

沈皎皎讲这个故事的目的是震慑许文纨,却惊奇地发现她是最义愤填膺的一位。看来偷情这种事,往往是手指别人而不自知,自己想得,别人想不得,自己想是情难自禁,别人想是淫秽下贱。虽然还未点醒许文纨,但沈皎皎已经在她和章涤非耳边各敲了一记警钟,她大人大量,不再追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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