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湛在明锦耳边低喃:“我那个战友,比我大七岁。”
“那你就该让你爹认他当儿子。”明锦偷偷地埋怨。
“那哪儿行,差辈儿了。”陆湛一脸坚决,“我跟他爹是一辈儿。”
明锦忍住翻白眼的冲动,垂首敛目,做乖顺状,跟着陆湛一路继续。
村里别的不多,就是亲戚多,明锦很快就淹没在人民的海洋之中,认不出东西南北,最初几个还点头记着,后来就直接蚊香眼,一路让叫什么叫什么,就是进不去脑子,好容易从众家亲戚中解脱出来,发现不知什么时候已经出了屋,正往田野之中走去。
蓝天白云下,大片的农田,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明锦却有些惶然:“我才嫁进来就出门,行吗?”
陆湛笑:“当年大哥大嫂成亲,第二天就开始干活了。”当年他已经当了兵,家中光景又差,规矩礼法全都因为吃不饱饭靠边站了。
“你带我下地干活?”明锦惊愕。
陆湛忍住笑,大步朝前。
明锦左右看看,这会儿也没谁能救她,只得跟上。
好在陆湛没再戏弄明锦,带着明锦转了个弯,往自家后院去。
“干嘛绕一圈?”明锦忽然觉得自己像是个傻瓜,跟着陆湛一路乱窜,却完全不知道他究竟在做什么。
“前院里都是人,”陆湛一脸严肃,“我可不想再挤一回。”
陆老娘在后院圈了几只鸡,还种了些蔬菜,不大的地方被收拾的井井有条,陆湛索性真的跑去干活,却不让明锦动手,只摘了两只黄瓜,让她捧着。
明锦看着陆湛熟练的动作,心思忽然飘远了去。
从陆老爹和陆老娘的眼神就可以看出,他们对自己不感冒。
明锦觉得心里有点沉重,她不是没想过会有婆媳关系的问题,可却从来没想过是这样的问题。
抛开婚礼的仓促不言,她在婚礼之前的事情以及后来种种,都显得有些太过——轰轰烈烈。
在某些爱情故事里,或许是好事,证明恋人双方有多么坚贞不移,或是展示了爱情的伟大力量,但是对于一对朴实醇厚的农村老夫妇而言,能老实过日子的女人才是他们需要的媳妇。
“这闺女太俊了。”
这是明锦知道的婆婆对自己的评价,貌似表扬,却含着一些无奈和抵触。
明锦心里惦记着,显的有点垂头丧气。
“想什么呢?”陆湛似乎想伸手碰她,却发现自己手上脏了,便放了手。
“爹娘好像不怎么喜欢我。”明锦苦着脸,寻了水盆,将帕子沾湿给陆湛擦手,却发现自己一方绣帕压根擦不净这种泥巴地里的脏污,不由得更加沮丧,或许这就是农户人家与自己的差距,这种帕子在陆老娘眼里估计就是个中看不中用的家伙。
“他们挺喜欢你的,”陆湛笑的温和,伸手将一块几乎是明锦手帕四五倍大小的粗布拿了过来,那才是陆老娘平时用的家伙,两下便擦了干净,“就是头一次见到读书人家的小姐,不知道如何跟你相处。”
明锦咬住了唇:“他们之前是不是挺中意小文的?”
“他们中意没用,”陆湛安抚的握住明锦的手,也顾不得自己手上不干净,“你别多心,他们没见过那么漂亮的小姐,吓着了。”
一句话说得明锦更加愁苦,“好歹是一家人啊,这样局促,让我都不知道手脚往哪儿放了。”
“放我这儿得了。”陆湛浑不在意地拍拍自己,又笑道,“日子久了自然就明白你是什么人。”
“我是什么人?”明锦扭头看他,问的认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