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开车驶出伦敦,塞尔一路都没有说话。怕打扰司机开车,莉兹这么觉得,因此对他增添了几分好感。直到道路两边绿油油的田地出现在他们的视野里,他才开始说起沃尔特。库尼,似乎,非常看好沃尔特。
“您没和库尼·威金一起去巴尔干吧?当时。”
“没有。我和库尼是在美国认识的。但是他给我写信,常常提起您的表哥。”
“他真是个好人。不过沃尔特不是我表哥。”
“不是?但是菲奇小姐是您的姨妈,对吧。”
“不是。我和他们都没有关系。拉维妮娅的姐姐——艾玛——在我小的时候嫁给了我爸爸。仅此而已。妈妈——艾玛——事实上,是强迫我爸爸娶她的,如果一定要说实话的话。他别无选择。要知道,她带大了拉维妮娅,但是拉维尼娅长大后却不听她的,这对她可是个沉重的打击。更让她受不了的是,拉维尼娅居然成了畅销作家。艾玛环顾四周,想看看有什么可以插上手的,好释放一下她的母爱,正好就发现了我爸爸。他当时正发愁如何带大他嗷嗷待哺的女儿,只等着被她收服。就这样,她成了艾玛·贾罗柏,成了我的妈妈。我从来不觉得她是我的‘继母’,因为我根本不知道我的亲妈长什么样子。我爸爸去世以后,妈妈就搬到崔铭斯庄园和拉维妮娅姨妈住在一起。我毕业以后,就成了她的秘书。所以她才让我去帮你收拾行李。”
“沃尔特呢?他为什么和你们住在一起?”
“他是姨妈大姐的儿子。他的父母双双死在了印度,拉维妮娅姨妈从那时起把他抚养大的。我是说,大概从他十五岁开始。”
他顿了一会儿,显然是在消化刚刚的对话。
自己为什么要告诉他这些?她有些纳闷;为什么告诉他妈妈占有欲强?尽管她说得很清楚,妈妈的占有欲完全是出于母爱,是因为紧张吗?她从来没有如此紧张,也没有如此健谈过。有什么好紧张的,即使有个英俊的年轻人坐在身边,也没什么好慌乱的。在莉兹·贾罗柏的生活中,在作为拉维妮娅小姐的秘书工作中,她见过很多英俊的年轻人,但是(据她回忆)还没有谁能给她留下深刻的印象。
她从平整的柏油马路驶入边道。当最后一丝城市的痕迹消失在他们的身后,他们便完全置身于乡村世界之中了。这里的小路相互交错,没有名字,各自通向不同的地方,莉兹果断把握着他们前进的方向。
“您怎么知道走哪条路?”塞尔问,“我看这些土路都长一个样儿。”
“我看它们也都差不多,但是这条路我都不知道走了多少遍了,到了该拐弯的地方,我的手自然而然就会转动方向盘,就像我的手指熟悉打字机的键盘一样。虽然我想象不出每个键长什么样,但是我的手指知道它们都在什么位置。您认识这里吗?”
“不认识,从来没有来过。”
“无聊的乡村,我觉得是。一点儿特别的地方都没有。沃尔特说这里就是七种东西的不断重复:六棵树和一堆干草。事实上,他说乡村军团行军的时候,还会唱句口号:六棵树和一堆干草!”她给他唱了一遍。从那段坑坑洼洼的路开始,就进入奥弗晒镇了。奥弗晒镇还不错。
奥弗晒镇的确是一片美丽的土地。黄昏渐尽,小镇的轮廓不断变换,流动交织在一起,如梦幻般完美。此时,他们停在一个低洼的小山谷顶上,俯视着屋顶上冒出的黑色浓烟和乡村亮起的点点灯光。
“萨尔克特圣玛丽镇。”莉兹介绍说,“曾经的美丽英国乡村,现在却被占了。”
“被谁占了?”
“当地人管他们叫‘民间艺术家’。他们真是不幸,太倒霉了。他们以为拉维妮娅姨妈的到来不会打乱他们的生活,因为她虽然拥有这栋‘大房子’,但是和他们的生活没有交集。她在这里住了很长时间,已经要融入他们的生活了。不管怎么说,在过去的几百年里,这栋大房子一直不属于这个村庄,所以他们并不关心谁住在这里。这个磨房空下来以后就慢慢衰败了,有几个公司想把它买下来当厂房。我是说,想把它改造成厂房。玛塔·哈洛德得知了这个消息,在众多律师的眼皮底下把它买了下来,搬了进去。村里每个人都很高兴,感觉自己被救了一样。他们虽然不喜欢一个演员住在这个磨房里,但是至少不会有工厂建在他们美丽的村庄里了。可怜的人们,如果他们能够预知未来就好了。”
她发动汽车,缓缓驶下斜坡,沿着村庄向前行驶。
“我猜不出六个月,从伦敦来来往往的人就会在这里踏出一条新路。”塞尔说。
“您怎么知道的?”
“海岸那边都是这样。只要有人发现块清净的地方,还没等他把水管装好安顿下来,就会有人催着他加入当地人的生活,要他给市长投票。”
“您猜对了。这里每三栋房子,就会住一个外地人。有钱的没钱的,从剧作家托比·塔利斯到舞蹈演员瑟智·莱托夫都来了。你看,托比·塔利斯的房子非常漂亮,是詹姆士一世时期的建筑风格,就在乡村公路中央;瑟智·莱托夫的房子却是马厩改建的。这里还有各种出来鬼混的人,蒂尼·帕丁顿从来不带同一个客人回家度周末;可怜的老亚特兰大·侯普和巴特·霍巴特一直快乐地姘居在一起,已经有小三十年了,希望他们幸福。这里还住着形形色色的人才,塞拉斯·威克利在这里创作乡村生活的黑暗小说,净写些冒热气的粪肥和瓢泼大雨;伊斯顿迪克森小姐则每年给圣诞节市场添一本童话故事。”
“听上去不错。”塞尔说。
“这里净是这种事。”莉兹说。不知道为什么竟然如此怒气冲冲,她纳闷起来,今天晚上从这里经过,怎么会这么大脾气。“光说这些事了,”她打起精神说,“恐怕现在太黑了,得等明天早上再欣赏崔铭斯庄园的美景了。在夜空下,只能看个大概。”
她沉默了一会儿,给这个年轻人些时间,去看看夜色中那一连串的黑色屋顶和垛口。“有座哥特风格的音乐学校十分漂亮,可惜天太暗了,看不到。”
“菲奇小姐为什么选在这里住?”塞尔好奇地问。
“因为她觉得这里很气派。”莉兹说,语气亲切温暖,“要知道,她是在一所教区长的房子里长大的。那种大概一八五〇年左右建起的房子。所以,她看惯了维多利亚时代的哥特建筑,现在也不觉得这种建筑有什么问题。她知道大家都在嘲笑这种建筑,但是对此无动于衷,不过她压根就不知道别人在笑什么。刚买下科马克罗斯的时候,她的出版商夸这房子的名字取得恰到好处。她当时都不知道他在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