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校门口下坡的洼地那儿,有个杂货铺子,顺带也供人打电话,起初只要五毛钱一次,后来涨到了一块钱。
我痛快地给了五毛钱,拨打了139******70,我爹接了电话,听我说完事儿,他安慰我道:“她们说你穿龙袍也不像太子,你也不想想,她们连龙袍都穿不起。”
我因为从前被人欺负的原因,如今感觉又面临同样的困境,十分过激过敏,我本来都买了一把文具刀,准备弄死那俩嘲讽我的人。现在听我爹劝了几句,心里放松了一些,本来通红的眼睛,也褪去了血丝。
我余怒未消,随便找了个饭店吃饭,吃完回学校上晚自习。
那俩人又来那套眼神,我就直接狠狠地盯着她们,她们声音越来越小,脑袋也低了下去,我这才冷哼一声,不看她们了。
这是第一件。
第二件事是,班里选班干部,我想选文艺委员,在唱歌环节,我唱了首《小毛驴》引得大家哄堂大笑,但是也有鼓掌的,因着没人和我竞选,我赢得了这个职位。
只是这职位却不好做。
开学没多久,学校要我们年级定班歌。
我建议大家定《奇迹再现》,大伙儿让我唱一个,我就唱了一个,结果我唱完了,大家又说太幼稚了,迪迦什么的,他们接受不了。
我就问,那大家希望选什么歌啊?
有人就起哄说,只要不是你选的就行。
这下我也受不了了,当场引咎辞职。
班上火速推出了下一位文艺委员,最后定下了班歌《没有什么不同》。
经过这事儿,我倒是觉得,我不是当干部的材料。管理这玩意儿,不适合我。
第三件事,我的语文作文得了满分。
高中时,我们要写周记。我周记经常拿“优”,得满分的作文,被语文唐老师评价“有鲁迅之风”。
这件事可是我的荣耀啊!自然要记得。
第四件,寝室室友的事。
其实具体和大家发生什么矛盾,我都忘了。多半也是人家的无心之失,而我又太过敏感。又或者当时同学们并不成熟,所做的事真有些过分。总之我只记得结果了。
结果就是我站在走廊上泪水涟涟,唱:“在黑夜孤单的一点微光,不在乎谁看到我在发亮,风吹起满天云有不同方向,再多苦再多痛,我仍要飞翔!”
这件为难的事之后,我辞去了寝室长之职。
后面倒是发生一件倒霉事,睡在我上铺隔壁的那位同学,晚上玩手机,结果手机掉下来了,直接砸我脸上了。
疼得我差点没报警。
后来那位同学挺不好意思的,几次请我去她家里玩,我也没去。只是知道人家不是故意的,也没怪罪她。
第五件,我爹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