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肉,那酒,都令人产生糟糕的联想。
现代人早就摆脱了茹毛饮血的原始习性,此时除了毛骨悚然,抽搐的胃袋毫无进食的欲望。
“愿你们都能圆满完成弥撒。”
“公爵夫人”翘起手指,用粗哑的公鸭嗓再次强调。他就像养殖场里挥舞砍刀的屠夫,朝一只只待宰猪崽投去浸染了森森血气的眼神。
空气宛如淬了毒的寒冰,每吸进肺里一口,冰碴割裂肺泡,剧毒缓慢侵蚀躯体与神魂。
一位沮丧颓唐的男人硬着头皮站起,拖着沉重的步伐走上前。
神父递来滴血的刀叉。
男人接过,他努力遏制生理性的呕吐欲——这两天他与所有幸存者一样,在一桩接一桩的死亡面前,以不可思议的速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心理阈值,他开始变得麻木、冷酷、听天由命。
他面无表情地切下第一刀,刀锋划开细腻的皮肉,发出噗呲的细微声响,他忍不住发散思维:什么动物会有如此光滑的肌肤?反正不是猪。他没去细想,事实上,某种说不清的本能阻止他深入探寻。他可能割到血管,里头滞留的黑血渗出。
真恶心。
但没办法。
为了活下去。
机械地切下一块肉,用叉子叉起,屏住呼吸,生肉缓缓靠近蠕动的嘴唇。
头顶的耶稣投下垂怜的目光。
有如刹那间的神启,男人蓦地转动眼珠,他瞥见红布掩映的那一大坨死肉上,有道黑青色的印记。印记从记忆中猝不及防地掉落出来。瞳仁剧颤——那是纹身。
额头刷地沁出豆大的冷汗。
“当啷”一声脆响,叉子带着肉从铺着红毯的台阶上滚落,一直滚到公爵的脚边,玷污了华丽的纱裙。
纹身属于头天晚上被雷劈死的那个花臂男!
咔嚓,虚空中有什么我们称之为人性尊严的易碎品破裂了。
那是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不——”男人捏紧了拳头,恨恨转身,他双目赤红,绝望又愤怒地指着那坨肉咆哮,“这是人,这他妈是人肉!我不吃!我不是禽兽,我不吃人!”
他的指控在肃穆的教堂内掀起一轮热议。
“什么?是人肉?那酒呢?”
“不会是人血吧!”
同类相食的恐慌迅速扩散。
“怎么办?要不要吃?”
“不吃会死!”
“嘻嘻,爸爸的恶作剧真坏。”脚边的小女孩托着血糊糊的腮唉声叹气。当然,只有姜聿能听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