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荷庄
“来来来,买定离手啊,琳琅,把纸条收好,放到篮子里,记得别放错了哦,那可是钱那。”
“少奶奶,您就放心好了,统共3个篮子,我没那么笨啦”脆生生的声音,含着笑,显然很喜欢这个游戏。
没错,是我,跟着师兄来到荷庄,现在混得风声水起,原因很简单:
1。我是名义上的大少奶奶;
2。荷庄的庄主大人和夫人神仙游去了,把诺大的产业留给唯一的儿子,大少爷赵轩祈,由其主管家业,承担两个妹妹的婚嫁费用;
3。大少爷都不管我,还有谁敢管?那两个妹妹?一个已经嫁掉了,另外一个跟我混得非常开心,为什么要管我?
裴恒耀根本没有安排好任何逃跑路线,顶多是确保我在抵达目的地之前不被认出,然后让我自愿跟他走,在特定的地方被老夫人派来的人灭掉。
但是,庆显然嘱托了他,毕竟这个哥哥是他从小就尊敬的人,也看到花月在他心中的份量,所以暗中先知会了荷庄,知道赵轩祈至少不会让我死,在还未赶到约定地点的时候就让我被人劫了去,只是,他恐怕也不知道,这个家伙居然是花月的师兄。
我自是不敢随意相信人,于是和小岩商量看能否在半路上逃脱,因为从神医山庄到荷庄还需要近七天的路程,在第二天露营的时候,我趁机带着小岩逃跑,却被阿木拦住。
我说怎么老夫人来的第二天就没有见过他,原来是白衣安排他一直在山下准备,待到裴恒耀下山,就尾随其后,看到我被荷庄接手过来,又一路护送。
他只告诉我两件事:
他会一直护送我到荷庄,因为以后会送药过来,需要知会对方;
我可以跟着赵轩祈走,因为凭他轻松制住小岩就可以知道,他的确是使毒圣手,能做到这点的人,肯定是传承了鬼隐一身毒药功力的大弟子。
(后来我才知道,鬼隐的徒弟很少,加我一共4个,分别继承他的毒药、武功、易容和宝藏……就是倒霉蛋花月我,但是几乎没人能够对号入座,知道确切的人物,还是除了倒霉蛋花月我……那是一出来就被万人追呀)
阿木临走,我削下一缕头发,包好让他带回三句话:“这心里一半是自己一半是他,所以他要过得和我一样好,否则只有半颗心的人也活不了。”
外面江湖闹的沸沸扬扬,但毕竟不是什么脸上有光的事情,那些又要作婊子,又想立牌坊的人,在灭了得到钥匙的希望、毁了神医山庄,什么好处都没捞到还惹了一身腥的情况下,终于想到要收敛,不敢再明目张胆的到处搜寻花月的下落,只敢暗地张罗,也给了我喘息的机会。
而赵轩祈则适时对外宣称,花月已经重回自己怀抱,因为失而复得,备觉珍贵,立马拜堂成亲,以谓相思,同时也给花月立个名分。
我呸,严重鄙视你丫的,我在神医山庄上混了那么久,咋也没看到你悲痛异常的来讨要老婆回家呢?再说了,在外面一年的时间,花月被折磨的够呛,怎么也不见你来管?!
小赵有些不好意思,说不知道怎么回事,师傅三番五次的阻挠,不让师兄弟们帮衬,只余我一人在外闯荡,后来是他实在看不过眼才决定出手,结果反而让我落到神医山庄。
因知道神医的为人,料来我也会活得很好,事实也证明所言非虚,再说,外界都说我和神医有一腿,他怎么能主动去找绿帽子回来戴嘛,言下之意现在是花月我回来求他要我的》_《。
至于我为何不认识他,初初以为我是生他的气,装的,后来才发现我是真的忘记了,记得当时他一脸高深莫测,只是笑着说了一句:“看来神医没有说大话,钥匙的确出来了。”我吓一跳,看来还有什么内幕我不知道,否则,这么隐秘的事情,他是怎么知道的?
江湖上本就少不了争斗,花月以前单枪匹马,处处受人欺辱,现在有荷庄的大少爷做靠,骚扰的人锐减不说,即使有,也不敢来明的了。不过江湖上的话可不怎么好听,好点的,说小赵那么大的家业为了宝物倒是不怕委屈自己,难听点的,则说他捡别人不要的女人,也不怕丢人。
不过,呵呵,我不在乎。
于是,我终于过上了被人伺候的生活,唉,封建社会好啊,啊,啊。
但,奴大欺主是所言不虚的,在我对琳琅这个大丫头示好不过三天后,她就登鼻子上脸,处处管制我,什么不许太晚睡觉,不能挑食,不能穿得很少就去外面蹦哒,会着凉,在外人面前至少要做到矜持,不能嫌药苦,不能多吃糖,不能……
我头一次知道,丫头也能做得如此风光,看她管我的时候就知道了,偏偏赵大少爷别的都任我胡闹,琳琅要管的事情,他却全部都准,还特叮嘱我要听话…_…。
不过,嘿嘿,这个丫头也有软肋,就是喜欢打赌,当然我也很喜欢,特别是赌赵大少爷今天会上谁的床这种很有挑战性和建设性的局,输赢比例相当高,而且,没有规律可循啊。
这才是庄家的天堂!!
你问我为什么做庄家?废话,除了我,谁还敢去大少爷的房门底下听墙角?如果我不去听,难道要看明早他房里是哪个女人出来才能算帐吗?我可不喜欢早起。
但是,什么叫做乐极生悲?庄家也有失算的一天啊。
出去忙了一天的赵大少爷回来的时候,前院负责开门的赵小乐连滚带爬的冲了进来:“少奶奶大事不好,大事不好啊”
“呸,什么少奶奶大事不好?你会不会说话?”琳琅正在教我刺绣,这一吓,她倒好,我被针刺了一下,十指连心啊,这疼受的可冤。
小乐忙喘口气,陪着笑:“琳琅姑娘,是小的不对,那个,大少爷回来了,还带了位姑娘。”